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初始分配机制探讨

2019-02-01 02:07陈毅非刘宸毓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9年4期

陈毅非 刘宸毓

[提要] 碳配额的分配是碳排放权交易的核心环节,一般包括无偿分配、有偿分配及混合分配。无偿分配有助于将更多的企业纳入到节能减排体系中,有偿分配主要包括拍卖和配额销售两种形式,虽然效率较高但存在诸多问题。结合我国国情,现阶段应采用以有偿分配为主体、无偿分配进行补充的混合分配方式。本文通过研究各个环节碳交易分配流程,得出当前碳排放分配最优路径,并对当前实践环节提出建议。

关键词:碳配额;无偿分配;拍卖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11月23日

一、引言

《京都议定书》指出,在碳排放权交易中如何在一个国家内部公平合理地分配碳配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机制是构建碳配额交易制度的基础,理论界探讨许多碳配额的初始分配模式主要包括有政府管理部分的无偿分配、有偿分配主要采用公开拍卖方式以及二者结合的混合分配三种模式。碳配额分配是碳排放权交易的中心环节,无偿分配有助于更多的企业进入到节能减排体系中,有偿分配效率较高但存在诸多问题,更加合理有效的分配模式依旧在探索实践中。

二、配额的无偿分配

配额的无偿分配是现阶段碳配额交易过程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分配方法,具有广泛的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目前,我国碳配额交易仍旧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如分配理论不成熟、分配经验不足等,采用无偿分配模式也是适应我国试点情况,满足减排企业需要的一种选择。无偿分配主要演变成了三种模式,分别是历史法、基准线法、协商分配法。本文主要就历史法和基准线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历史法

1、历史法相关概念。历史法是最简易、可操作性最强的一种配额分配方法,主要依托减排企业的历史数据分配配额。根据历史数据类型的差异,历史法又可以分为历史排放法和历史强度法。

2、分配流程。采用历史法的分配过程,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分别为基线期选择、基线期历史数据量的收集、减排产业控排系数的获取。如果我们用A表示历史法下配额的无偿分配量,E表示控排企业基线期内的历史数据,F表示某一特定产业的控排系数,那么历史法下的无偿分配模式可用公式表示为:

A=E×F

(二)基准线法

1、基准线法相关概念。基准线法是根据经济活动的排放强度为标准采取的一种分配方法。基准线法相较历史法而言,由于设定经济生产活动的基准排放数值,大大提高公平程度,实现对排放大户的打压以及对减排控排企业的鼓励与支持。

2、分配流程。基准线法进行碳配额分配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分别是:选择特定产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基准、衡量特定时期经济活动水平、制定产业控排系数。我们用AR表示特定时期内经济活动水平,BM表示特定产业温室气体排放基准值,那么基准线法下无偿分配模式可用公式表示为:

A=AR×BM

在这种分配模式下,确定合理且相对稳定的基准数值BM尤为关键,BM的数值代表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经济生产活动的内在联系,确定基准值就相当于确定了行业生产标准。一般来说,BM可由产品产出、能源投入以及其他绩效基准来确定。

(三)协商分配法

1、协商分配法相关概念。协商分配法是在管理部门对控排企业没有详细了解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分配方式,在信息不完整、不对称下较为公平的对配额进行有效分配。

2、分配流程。协商分配法下碳配额的分配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分别是:确定配额分配总量、碳排企业协商分配、仲裁与监管。

在協商分配法下,相关部门需要确定配额分配总量,并通过碳排企业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征集。征集完毕后,若申报总额低于待分配总额,则按照申报量进行分配;若申报总额高于待分配总额,则需要重新协商分配。协商分配过程中,仲裁与监管机构参与其中,对企业的申报与实施进行有效监督。

三、配额的有偿分配

配额的有偿分配仍处于试点的起步阶段,主要包括配额的定价销售以及拍卖。拍卖模式在我国试点地区有着部分实践,因此本部分内容就拍卖模式作详细说明。

(一)拍卖的相关概念。拍卖是企业通过公开或密封竞价的方式,有偿购入碳排放配额的一种手段。拍卖在配额有偿分配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与配额的政府定价销售相比其优势突出。就企业而言,公开拍卖可以反映企业对碳配额的真实需求,并给予了企业公平购买碳配额的机会。对于政府而言,公开拍卖实际上是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出价来购买碳排放配额的,这一过程实现了拍卖的价格发现功能,解决了政府管理部门制定碳配额价格时所面临的信息不足问题,也减轻了政府无偿分配时所承担的巨大压力。

拍卖收益的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环节,所得收入可由政府部门投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弥补企业减排成本。也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相关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二)拍卖方式的选择。在碳排放交易体系中,配额拍卖不同于其他物品所采用的拍卖方式,是一种同质多物品拍卖,管理部门确定一定数量的碳配额,控排企业在自身可接受的价格范围提出购买意向,最后通过一定的拍卖规则确定成交价格。采用这类拍卖方式,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拍卖的配额具有同质可分割性;第二,拍卖的结果往往是大多数竞拍者获得配额的有偿分配。按照配额拍卖过程中竞价轮次的差别可以将公开拍卖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类模式。

1、静态密封式拍卖。静态密封式拍卖是由竞拍者根据自身需求提出所要购买的配额量和愿意为其支付的价格,通过一轮次的秘密出价,一次将所有配额拍出。主要包括所有统一价格的密封投标拍卖和按报价支付的密封投标拍卖两种。在同价拍卖中,所有竞拍成功的企业将为每单位的碳排放权支付同样的价格。而在歧视性价格下,控排企业均按照自身的报价进行支付,不同个体支付价格不同。在这个拍卖过程中竞拍者只有一次出价机会,因此在投标前必须对配额价格进行谨慎预测。

2、动态拍卖。动态拍卖过程相对繁琐,竞拍企业公开进行多次递增式重复报价,最终,价格最高者将获得拍卖品。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在多轮次拍卖中竞拍者有机会基于前几轮的拍卖披露出的信息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拍卖的向上叫价不断重复,直到竞拍者的总需求量等于或小于拍卖机构的总供给量,此时的叫价即为本次拍卖的最终市场清算价格,每个竞拍者将按照这个价格获得他们各自所需求的配额数量。这种拍卖模式需要市场管理部门付出更高的运营成本,但在操作过程中比密封投标拍卖透明度更高,对参与拍卖的控排企业都十分公平。

(三)拍卖收益的应用

1、欧盟对拍卖收益的应用。拍卖收益是管理部门推进节能减排的一大红利,该资金一般投入到节能减排转向建设中去。在欧盟中,拍卖收入将主要依据ETS排放水平在成员国中进行分配,除此之外还将依据人均收入、气候友好型技术与能力、其他支持建设措施进行分配。与此同时,该项资金还将投入节能减排技术优化中,支持环保产业以及新能源技术研发使用中。

2、我国拍卖收入的应用——碳基金的设立。目前,广东碳交易所已经开展拍卖交易。据悉,80%的拍卖收入将投入建设碳发展基金。碳基金是协助企业节能减排,并通过投融资过程取得收益的金融工具。设立碳基金,将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注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利用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可实现绿色资金的持续运用。拍卖收入纳入碳基金,将有效支持企业优化节能技术。

有偿配额的拍卖收入,将通过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给代持出资主体,设立“低碳产业发展基金”。碳基金采取PPP的运营模式,利用政府出资盘活民间投资,一方面可投入政策性项目,协助控排企业节能减排;另一方面与社会资本融入,通过各类子基金的运作,作为市场调节储备金以及投入各级市场化项目,推动低碳转型发展。

四、结论及建议

在碳交易实践中,要密切联系管理部门、控排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在碳排放配额分配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一)有偿与无偿分配相結合,强化控排企业责任。当前仍处于碳配额无偿至有偿的过渡时期,可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尝试采取定额无偿分配和部分有偿分配的模式,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形势。再逐步加大有偿分配比重,最终达成全部有偿。

(二)采取统一价格向上拍卖,提高拍卖流程透明度。在拍卖环节,虽有众多拍卖方式,但碳配额的分配涉及控排企业众多,公平性的考量十分重要,因此可采取统一价格向上拍卖的方式,提高拍卖流程的透明度。这个过程虽耗费一定的时间与人力成本,但综合评价公平与透明的要素,这种方式依旧可以采取。

(三)适当引入金融工具,发展碳基金,推进节能减碳。碳基金是处于发展初期的一大基金工具,在推进碳交易的过程中,要合理配置收益用途,建立碳基金。通过基金管理者与投资人的资金介入,盘活交易收入,创新绿色节能投融资模式,推动节能减排技术更新创造。

主要参考文献:

[1]潘晓滨.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制度——基于法学与经济学视角的分析[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7.

[2]潘晓滨.浅析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具体机制架构[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7.12.

[3]许传华,林江鹏,徐慧玲,等.碳金融产品设计与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