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法案”曾让汽车被迫慢慢开

2019-01-31 04:31候涛
环球时报 2019-01-31
关键词:英里马车红旗

候涛

在2019年达沃斯论坛“新兴市场数字化”分论坛上,中国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呼吁欧洲各国不要制定数字时代的“红旗法案”。19世纪,欧美保守势力通过“红旗法案”等手段试图限制汽车工业发展,最终只是“螳臂当车”。

1769年,法国发明家尼古拉斯-约瑟夫·居纽造出世界上首辆可载人运输的蒸汽动力汽车。19世纪早期,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汽车也出现了。不过,这些早期汽车速度缓慢,开起来更是颠簸得可以“让人抖断腰”。为了向公众推广,各国发明家陆续发展出制动器、变速器以及更好的转向装置,逐步有了现代汽车的雏形。

但这个运输业的“新生儿”并不受当时欧美社会上层人士和运输业主力——马车商人的待见。欧洲贵族们习惯坐在马车里高高在上的感觉,讨厌汽车带来的那种平等感;马车商人则看到了生存危机。在马车与汽车的对决中,政府站在了马车一边,舆论一边倒地“妖魔化”汽车。伦敦市一名议员说:“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吵闹、危险的工具为我们可爱的城市招惹一堆麻烦呢?”于是欧洲的报纸上刊登描绘汽车爆炸场面的漫画,坐车的人血肉横飞,令人惨不忍睹,目的是恫吓人们不要乘坐汽车。在报纸宣传下,人们开始仇视汽车:医生认为汽车污染空气,造成疾病增多;骑马的人指责汽车惊吓了他们的马;农民抱怨汽车对他们养的牲畜构成威胁;马车商人更是抨击汽车破坏社会秩序。英国一些农村妇女给维多利亚女王写了联名请愿书,希望女王下令禁止汽车上路:汽车让孩子受到威胁、家里的物品被汽车发出的黑烟污染、晚上汽车噪音吵得人睡不着觉。

在汽车被“妖魔化”的背景下,英国保守的帕麦斯顿政府制定出限制汽车发展的政策。1861年,英国通过《机动车法案》,规定任何车辆在宽阔的路面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0英里(1英里约合1.6公里)、在居住区不能超过每小时5英里;对机动车征收通行费,机动车通过桥梁时造成损坏要进行赔偿。这还不够,为进一步迫使汽车不能上路,1865年英国议会通过《机动车道路法案》(即“红旗法案”),这个奇葩的法案要求一辆汽车必须由3人驾驶,其中一名手持红旗的男子走在汽车前55米处开道,旗手还得协助马匹和马车通行;在路上行驶的汽车不得发出呼啸声;汽车重量最多只能达到14吨、宽度在9英尺(1英尺约合0.3米)以内;限速每小时4英里,违者会被罚款。迫于一条条严令,汽车只能慢腾腾地穿行街道,成为许多人眼里的笑话。同时,马车再度兴旺起来,每天上午,马车搭载着英国人驶向伦敦和其他主要城镇的商业中心。为保证马车上“贵人们”的安全,英国法律要求在与马车会车时,汽车要停车为马车让路,如果马车夫有要求,汽车司机还要使发动机熄火,以便让马儿安静地通过。

在美国,汽车的遭遇也跟在欧洲差不多。美国早期汽车速度不快,开起来声音却很响,居民经常抱怨汽车开过轰天震地严重影响到他们。更有甚者,执法人员渐渐喜欢上了抓超速的汽车司机,因为罚款可以增加他们的收入,在法庭诉讼中,汽车司机总是输掉官司。

大多数美国人对汽车存在偏见,1871年创立的巴纳姆和贝利马戏团在广告中把汽车也当作怪物宣传,同侏儒等并列。

1875年,美国议会效仿英国议会作出决议,认定汽车是“危险运输工具”,具有“极其危险的自然力”。随后,美国政府对汽车的制造和使用进行了干预。很多地方出台古怪的法令:旧金山的市政条例规定,进入该市的汽车司机要向当地司法官报到;加州圣拉菲尔镇要求汽车司机必须在距离马匹90米外停车让行;一些民间组织也跳出来大力反对汽车上路,宾夕法尼亚州“农民反汽车协会”提出了多条奇怪要求,其中包括夜间汽车在农村地区道路行驶时,必须抛出点燃的蜡烛,以免撞到行人。

然而,随着欧美国家工业发展,马车越来越难以适应新时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汽车界终于迎来曙光。1896年11月,英国出台《解放法》,施行了30多年的“红旗法案”被废除。为庆祝这一巨大胜利,30辆汽车参加从伦敦到布赖顿的比赛,司机们在出发前烧毁了一面象征性的小红旗。随后,美国也废除了限制汽车工业发展的法案,20世纪成了汽车工业发展的“黄金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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