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连续公布两项危险废物相关标准,一项是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另一项为行业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两项标准将取代2007年实施至今的旧版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通则》进一步明确了鉴别程序,并细化了危险废物混合和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技术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技术要求,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针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通则》增加了工艺分析步骤,根据工艺分析不可能具有相关危险特性的,不需要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增加工业废水处理污泥混合后判定规则。
《技术规范》针对不同情形规定了确定采样对象的具体要求,如采用连续生产工艺、废水和废气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等不同情况;本次修订根据不同鉴别情形的样品均匀性特征,对部分可减少份样数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增加利用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鉴别规定,增加了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