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俊萍
(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青海 德令哈 817000)
危险废物是指运输、储存、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废物。当前,我国工业蓬勃发展,工业产业日益朝规模化方向发展,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这些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的危险废物需要得到针对性的处理,才能够较好地保障环境与人体的安全性[1-3]。危险废物管理不足可能造成废物处理效果不佳,因此工业园区需要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不足,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力度,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涉及多个主体,包括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生态环境部门等。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各个环节与主体若是出现问题,则可能造成危险废物处理不到位,难以有效保障危险废物的处理质量与管理效果。以下对当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具体探讨。
目前,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重视危险废物对人体与环境的影响,缺乏社会责任感,危险废物管理意识不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随意倾倒或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的事件会不断增多,给环境与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一些企业危险废物处理不规范、不严格,没有对危险废物的收集与储存进行规划,相关标识说明不到位,或直接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同步收集,严重影响后期的废物处理,潜在问题较多,极大地危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与身体健康[4-8]。是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判断企业重视危险废物处理与否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缺少应急处理预案或没有准确申报危险废物产生量等,就会造成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因此,企业重视要危险废物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性。
当前,部分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与设备相对落后,技术条件有限,难以达到较高的处理水平。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危险废物处理效果并没有得到较好的提升,许多危险废物处理单位依旧采用原有的处理技术,设备不全,难以有效适应危险废物处理的根本目的,即达到无害化和减量化。另外,部分处理单位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废物一同处理或倾倒,可能造成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扩大化,不利于危险废物的有效处理与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质量直接影响环境保护水平,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执法,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理质量和效率[9-11]。当前,环境执法投入和执法力度相对不足,环境监察人员较少,造成危险废物处理监督不到位,可能存在危险废物的非法收集、利用与处理等问题,造成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危险废物处理受生态环境监察人员的专业性影响,若是其对专业知识与法律规范了解不足,可能造成执法不到位,难以有效提高危险废物处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现阶段,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存在诸多不足,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的问题,可能造成危险废物处理效率与质量的不佳,也影响危险废物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为了更加系统地进行危险废物处理,人们要不断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意识高低决定着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质量。当前,工业园区中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较多,管理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完善都会造成危险废物处理质量不佳,影响环境与人体健康。相关企业要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依据工业园区整体性制度规范,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综合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意识,提升管理的科学性与严谨性。企业要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准则,科学地制定管理制度,使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到人,加大危险废物管理力度。
处理技术升级与设备更新是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获得较高处理效率与质量的根本保证。危险废物处理单位需要优化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对危险废物处理进行制度约束,减少处理的随意性,提升危险废物处理质量和专业性。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要积极吸纳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源,更新处理设备,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水平,达到无害性、减量化、资源化的根本目的。
危险废物管理需要相关主体的积极参与,以便达到较好的处理效果,减少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与处理单位要强化管理工作,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提高危险废物处理的科学性[12-13]。当前,危险废物管理可以与环境监理相结合,提高生态环境部门的参与度,综合提升危险废物处理与管理质量。
生态环境部门应对的环境保护项目较多,专业人才较少,严重影响危险废物处理的监理工作。为了有效提高监理水平,生态环境部门要逐步完善环境监理体系,提升监理体系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明确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与技术流程。同时,要定期开展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效果评价、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效果评价,实现环境监理的规范化与流程化,提高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理工作质量与效率。生态环境部门要借鉴先进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与鉴别技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形成规范化、系统化的环境监理体系。
针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理,生态环境部门应明确环境监理的内容与职责,加大监理力度,对危险废物处理全程进行监理,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效率。环境监理内容包括: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经营许可范围、危险废物的收集与储存是否有明确标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与处理单位是否具有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与安全预案等[14-15]。环境监理内容的明确,有助于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与处理单位有效实施具体工作,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性与科学性。
危险废物具有潜在的资源特性,部分危险废物是潜在的资源,人们要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处理量,通过潜在资源的再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危险废物处理效果[16-17]。因此,要明确危险废物利用标准,做好危险废物分类处理,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科学性,达到危险废物再利用的目的,减少危险废物的污染。
当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理与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资质认定、技术等级与收费标准都没有较为严格的制度约束,造成危险废物处理存在制度漏洞,难以有效预防与控制,造成危险废物管理效果有所弱化。因此,国家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准则,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管理质量,强化环保监理的实际效果。
危险废物对环境与人体都有较大的危害,其管理措施与处理效果影响着环境安全性。当前,我国工业蓬勃发展,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量正不断增多,危险废物管理面临的更大压力。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处理单位与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理技术水平,做好环境监理工作,提升危险废物管理质量与效率,减少危险废物处理或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