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明明,陈晓琪
(1.深圳技术大学,广东 深圳 518118;2.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广东 汕头 515063)
古村落也被称为“传统村落”,它主要是指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和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1]。古村落作为中华文化艺术瑰宝的代表,既因其外在的建筑风貌、自然生态景观蕴含了独特的自然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双重价值,也因其内在的民俗风情、地域特色具备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作为广东三大民系古村落之一,潮汕古村落地处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得源远流长的侨乡文化在此经过层层积淀和发展,逐渐在古村落文化中独树一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文明振兴和生态振兴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近年来,相比广东省内保护和发展较好的广府、客家民系古村落,潮汕古村落并未能利用好自身资源实现自我发展,出现了止步不前的局面。因此,寻找潮汕古村落的新出路迫在眉睫。
生态经济学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生态经济从宏观上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相互作用过程及其运动过程所产生的矛盾问题,并提出要遵循大自然生态规律,调控人类经济活动规模,寻求人类经济活动和自然生态的协调平衡[2]。生态经济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如何实现古村落整体、原生态的保护和发展,如何处理好生态和经济的关系并提高发展效率,都与生态经济学息息相关。生态经济的可持续性、平衡性及战略性为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将以潮汕古村落为例,从生态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潮汕古村落活态保护的现状,探究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原因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古村落活态保护和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思路。
本文观点是在汕头大学“潮汕百村行公益摄影课”对潮汕古村落进行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调研自2014年开始,先后实地走访考察了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潮州市潮安县龙湖镇龙湖古寨、揭阳市普宁洪阳镇德安里等共计33个古村落地区,获取了潮汕古村落的第一手资料,对潮汕古村落的保护现状进行了解评估。
2012年住建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传统村落正式纳入国家历史文化保护战略,引起人们对古村落的广泛关注和研究。目前,学界对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的讨论可谓众多,但基本思路还是比较趋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注重古村落保护和生态平衡发展是实现古村落发展的基础之道。王小明[3]探讨新阶段传统村落整体性保护的方法和策略,认为要以村落为中心进行文化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把整个古村落的民俗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保护统一列入规划,要避免“规划性”“建设性”“旅游性”破坏和“洋农村”的出现。冯骥才[4]在基于“名录保护”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两种新的保护方式:一是“古村落保护区”;二是“露天博物馆”。古村落保护区有助于村落人文的相互支持以及历史记忆的传承与传统生命力的保持,露天博物馆则是利用原有的文物建筑骨架,将周边地区零散的历史民居移入,集中而整体地加以保护。朱雪梅、林垚广等[5]人从广东省古村落保护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要以保护为本,利用为擎,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陈小春[6]认为文化旅游是古村落发展的出路之一,需要在保护和发展过程中构建动力机制,以实现古村落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江捷、邵源[7]认为,古村落通过发展旅游完善了交通组织模式,传承地方文化,是保护古村落的有效途径之一。伽红凯[8]基于经济学视角,提出了农民自主开发模式、社区主导开发模式、公司主导开发模式、综合开发模式等10种传统村落保护模式。
如今,随着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研究的进一步推进,不少学者提出了应该“活态”传承古村落。冯骥才[9]认为,传统村落不仅仅是“文保单位”,更是村民生产和生活的基地,是“社会构成最基层的单位,是农村社区”。古村落的保护不应该是静止的保护,而应该是以人为本进行活态的保护和发展。欧阳国辉、王轶[10]认为,古村落的活态保护应该形成“人、村落与自然”三位一体的保护思路与方法,使村民回归到古村落,让村落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综上述文献发现,对于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研究目前多从生态文明或旅游文化的视角出发,主要关注古村落的开发模式,目前还未发现有从生态经济学视角对古村落或传统村落进行研究的相关文献。生态经济学视角下对古村落活态保护和发展的研究实质是从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出发,依据现存的古村落生态经济和生态结构,构建新的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过程。处理好古村落发展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又能实现活态保护的发展的良性循环是古村落发展的关键。本文试图在现有古村落研究的基础上,从生态经济学角度出发,对古村落的活态保护和发展进行新的探索和阐述。
1.活态保护仍处在初级阶段,古村落利用率低。受历史条件和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影响,自农耕文明以来,广东省成为了村落聚集的重要地区。目前,广东省仍然保留着大量极具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古村落。自2007年伊始,广东省文联与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开展了“广东省古村落”普选与认定工作,如表1所示。截止2016年,已经公布5批次“广东省古村落”总计297处,梅州市古村落总计49处,居全省首位。潮汕地区(汕头、揭阳、潮州)古村落共计为39处,约占13.13%。可以看出,潮汕地区被列入省级以上古村落保护的数量较少,明显落后于广府和客家民系古村落。截止2017年11月,仅汕头市公开认定15个市级传统村落,揭阳、潮州市尚未对市级传统村落进行认定。为了深入调查潮汕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工作,2014-2017年,笔者对潮汕地区33个古村落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走访、相关部门访谈等方式获取古村落目前发展现状的第一手资料。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潮汕地区的活态保护仍处于初级阶段,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措施明显落后,大部分古村落长期处于闲置荒废状态。
表1 广东省2007-2015年古村落数量汇总(单位:个)
根据广东省古村落汇总调查名单(2014),如图1所示,潮汕地区35处已被认定的古村落中,目前仅有5处古村落现居人口多于10,000人,而低于5,000人的共计20处,约占60.61%。
龙湖古寨地处韩江中下游西岸,位于潮安县龙湖镇,占地约1.5平方千米。龙湖古寨始建于南宋,明清时期进入鼎盛发展阶段,是当时潮州乃至潮汕地区重要的贸易商埠,也以“祠第千家、书香万代”闻名于世。然而,历经一千多年的时代变迁,寨内现居人口仅剩余约2,680人。同样,普宁市洪阳镇南村德安里始建于清同治七年(1868),是清末广东水师提督、名将方耀与其兄弟共同营建的家族集居寨,现为潮汕地区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历史时期较长的巨型府第式建筑组群,现居人口仅余约480人。由此可见,潮汕地区古村落利用率低,原著居民数量少且多为老人,古村落空心化现象严重。当前,古寨内仍有大量的民居闲置,对古村落的保护也仅进行局部修缮,周边的乡村道路仍有待疏通修缮。当前,大多数古村落仍处在静态保护阶段,陷入了“画地为牢”的发展模式之中,局限于单一建筑的保护,弱化了边缘地区,忽略了整体保护原则。
图1 潮汕地区2014年33处古村落现居人口数情况
2.缺乏品牌意识,古村落改造同质化。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速和农村旅游热的出现,当前潮汕地区古村落旅游也备受欢迎,不仅吸引了周边城市的游客,也引起了海内外侨胞的关注,古村落旅游成为游客的新选择。然而,现阶段古村落的活态保护和发展却尚未能形成品牌意识,古村落改造同质化现象凸显,大多数古村落仍处于“静态”展示阶段。
汕头市澄海区前美村以保存“岭南第一侨宅——陈慈簧故居”以及周围大量极具潮汕特色的古民居而闻名中外。但是,目前对于前美村的保护和发展仍主要围绕陈慈簧故居开展一系列的文化展览为主,未能很好地融合前美村整体生态系统与潮汕特有的“驷马拖车”“下山虎”“四点金”建筑风格特色,内容展示单一且受限。古村落文化宣传不到位,官方网站信息自2009年以来尚无更新,使得“古村落旅游”目前仍处于走马观花式观光,未能凸显古村落文化特征。
然而,因侨乡文化而闻名的广东开平碉楼村落保护和发展成果却日益显著。开平碉楼古村落发展结合自身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将侨乡碉楼文化与周围村落的温泉旅游、乡村农家乐旅游相合作,并且依靠电影《让子弹飞》《一代宗师》等宣传效果而形成侨乡特色旅游文化。据开平市旅游局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开平旅游接待游客人数约68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约73亿元,较2016年增长20.7%。现阶段,开平市旅游局已经形成了依靠世界文化遗产碉楼和古村落文化资源,打造出全新的“开平碉楼”旅游文化名片。
3.旅游商业化严重,活动形式单一。古村落作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其价值毋庸置疑。但是,就目前情况看,潮汕地区大部分古村落在保护和开发过程中却弱化其文化价值而是注重对经济价值的发掘。这主要表现在,随着“古村落游”的兴起,外来商业店铺纷纷入驻古村落,古村落门票收费不合理与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相矛盾,导致传统村落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村落旅游商业化现象严重。
现阶段,潮汕古村落旅游仍以接待旅游团观光为主。大部分古村落地处位置较为偏僻,公共交通难以到达,旅游专线尚未开发,古村落旅游难以受到自由行游客追捧。例如,潮州市龙湖古寨地处汕潮交接处,距离潮州市区约16公里,距离汕头市区约30公里,然而目前均无直达公交车或旅游专线直达龙湖古寨。这单一的活动形式不仅限制了古村落旅游人数的增长,也影响了古村落文化的宣传和发展。此外,单一的展览活动缺乏和游客的互动性,古村落旅游的吸引力也因此受到影响。所以,潮汕地区的古村落旅游仍停留在表面形式,未能实现多渠道宣传、多方面活动的发展模式。
1.未能将保护与活化结合起来。近年来,乡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就业机会逐渐减少。而随着工业城镇化的推进,城市就业机会日渐增多,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向城市发展,“空心化”现象严重。仅汕头地区,2012-2016年乡镇总户口数从92.21万户锐减到86.94万户[11],乡镇人口逐渐向城镇人口转移。从潮汕地区已公布的39个省级古村落名单来看,这些村落多地处城市的边缘地带,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周围的村民难以依靠务农维持生计。此外,古村落地区的教育条件和医疗设施条件落后,村落内电路老化、自来水资源不足、网络电视不畅通等问题严重影响到生活质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求,这一系列原因导致大量农村居民涌向城镇,部分古村落逐渐被遗弃,并且丧失了以原著居民为动力导向的活态保护和发展机遇。
而另外一部分古村落虽仍有人居住,但却未实现“活化”保护。一方面,古村落内部分村民的自我保护和发展意识仍较薄弱。随着对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村民们开始自行对古村落进行改造和搭建,使得古村落的原生环境被破坏,古村落原生态系统不复存在。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和基层政府对古村落的活态保护存在冷漠、抵触的心理,其根本原因在于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利益问题,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能否顺利产生经济效益[12],仍有待进一步研究。所以,古村落保护未能实现与活化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生态-经济循环模式。
2.未能将保护与第三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产业结构问题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良好的产业结构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产业兴旺”替代“生产发展”,强调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和完善产业体系,使农村经济更加繁荣。[13]目前,潮汕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仍处于萌芽阶段,亟需第三产业的支持和引导完善古村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如表2所示,2015-2017年,潮汕地区第三产业占比稳中有进,但力度仍显不足。2017年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的第三产业占比分别为45.20%、35.70%、42.30%,远低于全省52.8%的平均水平。这说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潮汕地区第三产业逐渐受到重视。但由于基础差、起步晚,现阶段第三产业发展仍比较缓慢,服务业水平仍有待提高。
表2 潮汕三市2015-2017年第三产业占比率
旅游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支柱,其发展的不协调性也是导致古村落保护和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当前,潮汕地区的旅游产业呈现出规模小、分散广的特点,旅游产业缺乏核心管理,各旅行社和旅游景点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一味地偏向热门旅游景点而忽略对古村落文化旅游的宣传。2015年,前美古村侨文化旅游区接待国内外游客近70万人次,仅约占2015年汕头市全年接待游客2.98%。从旅游配套设施来看,古村落周边的饭店、酒店数量、质量都远低于热门景区,古村落旅游产业链尚未形成。
3.未能将保护与尊重市场规律,重视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2014年,国家四部委推出《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各省市对古村落的保护、发展、传承和利用。在政府的规划引导下,古村落的活态保护和发展也取得一定的进步,但速度仍过缓。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潮汕三市尚未形成对古村落的统一管理和规划。各区市之间对古村落的发展尚未达成统一意见,有的主张以挖掘其旅游价值为主,有的则支持对古村落的原生态保护。这使得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如同一盘散沙,难以聚力前进。目前,潮汕地区文史志对古村落的记载资料十分有限,对古村落的研究停留在其建筑风格上,缺乏对其背后文化内涵和价值的挖掘。
二是古村落保护资金来源单一并且分配不均。目前,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的基金主要来自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保护资金总额严重不足,一时难以满足对大量古村落的修缮和开发。如潮州市潮安区龙湖古寨,在2005年左右就进行全面保护和旅游开发,但因保护资金缺口巨大,造成传统建筑的修缮速度跟不上自然速度,古寨的保护和旅游开发都受到影响。而对于尚未列入省市级以上保护名单的古村落更是处于放任自由的管理状态。如普宁市洪阳镇南村的德安里,其周边的村落民居也同样拥有上百年的文化历史底蕴,但因划片管理,这些民居并未列入管理之类,村民擅自改造搭建也不受限制,致使古村落自身价值逐渐遭到破坏并消失,保护和发展举步维艰。
积极处理好古村落活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积极推进古村落文化传承和发扬,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广东省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只有建立健全潮汕古村落活态保护的长效机制,统筹好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旅游经济开发的协调发展,才能充分发挥潮汕地域文化特色,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所谓“以人为本”,即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14]。从生态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以人为本”就是生态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基于人类发展而发展,其本质是人的协调发展。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符合生态经济学的基本要求,其根本目的是使人能够在良好的生态环境里获得经济效益,满足人们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古村落的原著居民,既是历史的见证者、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也是保持古村落生命力的重要源泉。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善于留住古村落原著居民。它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保障居民利益等措施,为原著居民提供更多的便利和选择,最终实现古村落的活态保护依靠人,发展为了人的理想信念。
科学合理规划更是实现各古村落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编制规划、分级管理是科学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既要在保护中发展,又要在发展中保护,这就需要在编制规划中缜密思考。在对古村落的保护统筹过程中,各市县应协同古村落片区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管理,汇聚多方意见,打造具有村落特色的保护和发展方案,落实好古村落保护方案。从而实现古村落活态保护与发展的整体性、适用性和前瞻性。
生态经济学理论的核心是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维持生态和经济的平衡关系。生态环境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基础,文化内涵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动力,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又取决于生态环境变化。建立“生态-文化-经济”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旨在保护古村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传承古村落文化,推动古村落经济的发展,构建良好的生态经济循环系统。
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古村落的保护机制,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增强古村落经济活力。协调好古村落周边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关系,设立生态保护委员会,监督控制古村落在承受能力范围内开发。通过传承弘扬潮汕地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古村落的内涵价值,提升古村落旅游开发价值。扩宽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的投融资渠道,实现保护资金来源多向,加速古村落修缮和保护速度,维护好生态原貌,促进经济增长,最终形成依靠生态保护、文化促进、经济协调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循环体系,达到活态传承的目的,实现古村落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品牌形象是宣传和弘扬品牌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潮汕古村落中蕴藏着大量的民风民俗元素,为打造潮汕品牌形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深度挖掘古村落的文化价值内涵,将古村落文化与潮汕文化相结合起来,发展以“潮汕文化”为代表的古村落文化旅游链,塑造潮汕旅游形象,实现潮汕文化和古村落文化的互相融合,促进潮汕文化产业的发展。
在2018年两会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施振兴乡村方法论。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特别要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由于潮汕地区各古村落之间的特点和内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所以在打造品牌形成时既要注意整体性,也要显示出差异性。在协同发展的统筹下,各古村落应坚持“一村一主题”,打造出以潮汕建筑、潮汕民俗为特点的品牌文化,形成具有观赏性、参与性、娱乐性的发展机制,并且融入本土生态、社会、人文环境,创造出新的产业渠道。同时,加强对品牌文化的宣传营销,将潮汕古村落文化延伸至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依托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平台,提高潮汕文化的知名度,促进古村落与文化的协同发展。
“生态博物馆”指的是在一定的地域,由住民参加,把表示在该地域继承的环境和生活方式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作为整体,以持久的方法,保障研究、保存、展示、利用功能的文化机构[15]。潮汕古村落既保留了潮汕地区的自然环境,又蕴藏着多种多样的文化遗产和产业遗产,为打造“生态博物馆”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当前,大多数手工艺人仍聚居于村落中,为发扬潮绣、嵌瓷等手工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古村落在保护匠人文化的基础上,推出传统手工艺的体验式学习、旅游,有利于潮汕文化的传承。此外,民俗祭祀活动、经典潮汕美食都是联系海内外侨胞的重要纽带。通过打造古村落文化保护区,重视民俗祭祀活动的开展,将美食文化引入古村落,打造以“乡愁”为主题的寻根旅游线路,既有利于保持古村落的延续性,又激发古村落再创造的活力。
近年来,古村落的活态保护和发展受到了国家、社会等多方面的强烈关注,随着各省市对《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推进,古村落活态保护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潮汕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式各样的古村落在这里孕育而生。协调好生态环境与古村落文化传承、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一方面,在古村落活态保护和发展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生态-文化-经济”三位一体发展模式;另一方面,通过打造潮汕品牌形象,建立“生态博物馆”等方式,最终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