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学术不端的实践与思考

2019-01-29 05:35刘春明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9年1期
关键词:不端投稿学术

■刘春明

1)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辛村20号 1000932)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100081

科研诚信是全球学界永远的课题[1]。学术不端在学术出版工作中防不胜防,据2013年Science的一篇文章报道,有人将一篇虚拟的、错误百出的文章投到304种期刊,其中157种期刊接受了该文章,98种期刊拒稿[2],另有49种期刊没有回应,这暴露了科技期刊的乱象。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2013)》显示,26.0%的科技工作者表示知道周围有人存在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30.8%的科技工作者表示知道周围有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28.6%的科技工作者表示知道身边存在“一稿多投、一稿多发”的现象[3]。稿件评审作为研究成果发表的“最后防线”,必须严格把关,在发现问题后要敢于直面应对。坚守学术道德和科学伦理底线是科技期刊义不容辞的责任[4]。

我从2009年初到2018年底一直兼职担任《植物学报(英文版)》(JournalofIntegrativePlantBiology,JIPB)的主编。JIPB是中国科学院主管, 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共同主办的学术期刊。其前身是1952年创刊的《植物学报》(ActaBotanicaSinica), 是中国植物生物学领域最早的期刊。多位老一辈植物科学家(如罗士韦、娄成后、钱崇澍、崔澂、王伏雄、韩兴国、马红等)曾担任过主编。该期刊在创刊时是季刊,后改为双月刊,1989年改为月刊,1998年被SCI收录,2002年后为全英文出版;先后获得“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B类和A类项目的资助。JIPB一直聚焦于植物生物学的重大科学问题,通过不断创新办刊方式、吸引优秀稿件等措施提升期刊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始终坚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走出了一条在探索中发展的道路。

2007年JIPB启动了完全的专家办刊方式,即稿件审理过程中所有的学术建议和决定均由业内同行做出。JIPB拥有精干的、全身心投入的来自全球15个国家的70位编委。严格的同行评议保证了刊出论文较高的学术水平,高效的审稿流程保证了快捷的出版速度。JIPB的论文从收稿到接受的审稿周期平均为56天,论文接受后3天内即可在线出版。自2010年起,JIPB一直处在SCI植物科学类期刊的Q1区。

多数正规期刊都在投稿指南中对文章的严谨性和学术道德提出了明确要求。内容一般包含三个方面。(1)研究成果必须是原创:投稿的文章不得包含任何已经发表(包含期刊或书籍)的结果。文章的结果必须是真实的,不应包含虚假数据或欺骗性信息,也不应该包含已经或将要投稿其他期刊的任何结果(包括不同语言之间的译文)。(2)引用他人成果要规范:除非获得明确许可,投稿内容必须是自己的原创成果(包括文字、图片和表格)。引文应在句中或句末标注,而不是在几个句子之后标注。整句或整段引用需加引号。(3)作者身份认定原则:对文章作出直接而且有意义的贡献,对研究项目的协调、实验的设计、实验过程的参与、数据的分析等工作的一项或多项内容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作者的身份和排序应该在投稿之前征求所有作者的同意,一般性的协助、参与讨论者不应作为作者,在“致谢”部分列出即可。

学术不端有以下三种常见形式。(1)抄袭/剽窃(Plagiarism):对一个句子或一个段落的抄袭,对整篇文章的套改,对部分结果和数据的抄袭,对实验方法的抄袭,对其他语言论文内容的抄袭(如将他人的英文文章译为中文发表)等。(2)捏造/篡改数据(Fabrication/Falsification),对原始数据进行有目的的修正、添加或删除:对照片和数据进行人为拼凑(包括虚设对照和重复次数等);隐藏不理想数据;剔除与结论不符合的部分(如对图片进行剪接);通过逻辑推理形成结果,然后有意识地寻找支持自己结论的证据;虚拟重复次数,改变标准差。(3)重复发表(Duplicate Publication):表现为对任何已发表内容抽提后再发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重复发表自己的结果(如以中文发表后又译为英文再发表);将部分研究结果(如一个图或一个表格)在新的文章中直接改头换面重新使用;在综述文章中重复使用已经发表的成果而不做必要的版权和引用说明(原则上图片的再使用须经原文作者或版权单位的许可)。

根据问题的性质,在实际期刊工作中经常遇见的学术不当行为可以分为无意中的犯错和有意识的造假。无意中的犯错往往是因作者在实验过程和稿件撰写过程中的不严谨、马虎所产生的非原则性问题(包括编辑部或出版社在稿件编辑过程中产生的差错),对论文的整体结论没有影响。这类问题一般可通过发表勘误声明(Correction)来解决。有意识的造假是作者为了达到发表目的所做的有意识剽窃、拷贝他人成果,或者有目的地修改实验结果,从而获得满意结论,属于学术不端。作者主管部门对这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也应不同。

尽管无意中的犯错也很糟糕,也会对期刊的声誉、同行的工作和作者的学术严谨性产生很大负面的影响。例如,小数点或计量单位的错误可能使他人完全无法重复其实验结果。但是考虑到非故意行为,应该以约谈和批评为主,督促相关研究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学术不端是学术界的大忌。参与人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头衔、奖励和科研经费等社会资源,同时误导学界。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的“基因编辑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其文章发表之后,国内外就有几十个实验室投入了一两年的时间去重复其结果,均以失败告终,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该事件的发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学者在国际上的声誉。

对于明确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文章所有作者均需要承担责任。其中,责任作者(又称“通信作者”)应该负主要责任,并负责与编委会和参与工作的具体人员联系,提供原始证据(实验记录、原始数据、原始照片等)。对于一些明显的图片作假、抄袭等问题,期刊编委会和编辑部可以直接处理并做出结论。而对于一些实验的规范性、重复性、数据真实性等问题的处理就超出了编委会和编辑部的职责范围,需要作者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参与调查并形成结论。

从期刊角度说,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方式一般有两种:(1)如果不端行为是在稿件审理过程中被发现,论文尚未正式发表,编辑部可以立即拒稿,情节严重者,可附加三年或者更长的“限投期”(Embargo Period),在限投期内涉事文章的所有作者不得向该期刊投稿;(2)如果涉事文章一旦发表(包括在线发表),撤稿几乎是唯一的选择。撤稿对一个学者来说是严厉的惩罚。

期刊的编委和编辑有责任控制学术不端行为。期刊编辑/出版者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在编辑出版道德方面发挥“看门人”的作用。在防范学术出版的不端行为方面, 期刊出版者应做到: (1)建立有效的稿件处理规范和制度, 实行编辑问责制[5];(2)刊登期刊出版伦理道德声明并在《投稿指南》中添加相关内容;(3)与作者签订版权转让协议, 同时可以要求作者在发表前签署诚信声明;(4)严格执行“同行评审”制度;(5)健全的“论文撤稿制度”可以弥补同行评议制度的遗漏[6]。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是期刊声誉、尊严和严谨性的重要体现。作为期刊主编,最不希望面对的、又常常不得不面对的是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任何一件学术不端事件的发现、界定和处理都是一个耗时耗力的过程。需要期刊编委会、作者和作者单位等的共同参与和配合。不敢面对、寻找借口、逃避和推卸责任是很多当事人甚至是作者单位的常见反应。然而,妥善处理好学术不端是对读者负责,也是对作者负责,更是对期刊负责。即使像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一流期刊的撤稿事件也常有发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妥善处理体现了期刊的担当精神,作者的认真应对也会赢得同行的尊重。在我担任JIPB主编的10年里,有3篇论文在发表之前发现问题被拒稿,6篇文章在发表之后因发现存在问题被撤稿,也有的文章是在发现问题后作者主动撤稿。学术不端行为的判定需要反复核实和举证等,每一封信都需要仔细斟酌。处理一篇撤稿的工作量可能超过审理10篇论文,一般需要经历6~12个月,甚至更长。可见,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后再处理特别繁琐辛苦,这更说明了从源头防范的重要性。

学术期刊(特别是出版周期短的期刊)应避免因投稿量大而忽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检测,认为内容检测是专家的事情的情况时有发生[7]。

为了最大程度避免抄袭事件的发生,期刊可以采用现代数字技术(如CrossCheck)对文章进行查重, 防患于未然,不同期刊之间需要开展信息交换, 建立健全的联防机制。

调查显示,学界常把学术不端现象的产生归因于监管机制不健全、评价制度驱使、社会大环境、惩处不严厉、学术规范教育不够等因素[3]。有些人发表论文不是为了科学交流,而是为了提升自己地位、提高待遇和获取各种“帽子”。近些年来,有不少论文因抄袭、剽窃、一稿多发、数据造假、虚假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被要求撤稿,作者被编辑部纳入“黑名单”,被相关部门通报。有的作者被剥夺学位、被摘取“权威”的光环、被逐出科研队伍[8]。一次的学术不端可能葬送一生的学术生涯,因此教育每一位作者(包括学生)严谨从研显得尤为重要。

致谢感谢程维红同志在此文撰写过程中给予的大量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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