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提出对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等目前已形成的农村闲散土地,全省每年盘活20%以上,通过3~5年时间实现全面盘活利用。
除了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农村闲散土地”还包括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
《通知》要求积极探索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方式。
(一)补充增加耕地。强化农村闲散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融合,发挥土地综合整治的多功能多效益特征,通过闲散建设用地复垦、非耕地等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等增加的耕地,按规定核实后,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使用。综合整治后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质的耕地,经验收评估达到永久基本农田标准的,可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管理。
(二)保障发展用地。闲散土地盘活优先用于交通水利、医疗卫生、居家养老、取暖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旅游休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经村集体同意,盘活的农村建设用地可用于村集体成员住房建设。
(三)保障生态用地。充分考虑城镇、村庄与自然的有机结合,闲散土地盘活可用于林地、草地、水域及湿地等生态用地,为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以及农田道路林网绿化建设,助推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四)保障文体设施用地。突出地域文化传承特色,闲散土地盘活可用于文化中心、文化广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五)预留发展用地。暂未确定用途或利用方向的农村闲散建设用地盘活后,可不改变土地性质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和使用,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