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版权保护与发展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就版权保护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致力开创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新局面。守正创新是新时代版权工作的鲜明标志,是不断做好版权工作的实践要求,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版权工作的唯物辩证主义时代内涵。守正,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站位,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守责、勇于担当,立足建设版权强国,做好版权基础、重点工作,增强版权工作效能。创新,就是版权工作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破除思维定势,克服路径依赖,在思维观念、制度规范、模式机制、方法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推陈出新,开辟工作新局面。版权工作要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推进网络版权严格保护和产业发展。
新时代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有多次重要指示,中央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决策部署中有明确要求。在版权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指示、要求,就要重点实施对网络版权的严格保护。严格保护网络版权,基本原则是依法保护。简要讲,就是对网络版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保护。这既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版权保护的内在逻辑。坚持这条基本原则,面对任何热点、难点版权问题,都不能动摇。具体来讲,要在力度、范围、程度、效果上做到“四个保护”。
国家版权局近年来一直把版权保护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职能,并且将网络版权保护作为主攻方向。自2005年国家版权局会同相关部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开展“剑网行动”以来,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查办网络侵权盗版6647件,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6266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609件,相继查处了快播播放器侵权案等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可以说,网络版权秩序近年来有了根本改善,网络版权环境越来越好,从而保障了网络版权产业快速发展。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仍然还存在不少缺点和短板,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我国目前仍处于版权矛盾和纠纷高发期,特别是网络侵权盗版还比较严重,总体仍表现为保护不足,版权保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近年来,“剑网行动”针对当前网络侵权严重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版权局会同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聚焦媒体融合发展、院线电影、流媒体、图片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持续改善网络版权环境。
版权客体众多,创作、使用主体几乎包括所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版权活动内容广泛、链条多样复杂,这些在网络上表现得更加鲜明突出。对所有的版权主体、客体和版权活动,都要依法实施保护,不能厚此薄彼、顾此失彼。既要保护版权,也要保护邻接权;既要保护版权创作,也要保护使用和传播;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也要保护网络平台依法运用、合理发展。总之,要让版权保护的阳光雨露洒遍版权大地,使萌发其上的所有物种都健康生长。
同我国其他事情一样,版权保护必须立足基本国情。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一是属于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二是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严格版权保护不能脱离这一基本国情,必须与这一基本国情相适应,既不能弱化保护,也不能过强保护,不是越强越好。弱化保护、保护不够,落后于基本国情的要求,会损害保护的宗旨和文化、经济发展;过强保护、保护过度,超越了基本国情的实际,也会损害保护的宗旨和文化、经济发展。弱化保护、过强保护都会妨害发展,正确的政策选择只能是适当保护。实行版权适当保护,需要综合推进、全面落实,要在立法、执法等方面体现出来,在各项版权工作中体现出来,在版权执法监管、查处侵权盗版中体现出来,在处理版权个案、热点问题上体现出来。
说一千道一万,最终还得看效果。要讲求、突出版权保护的实际效果,将法律赋予权利人的权利落到实处。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版权维权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要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适当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从法律制度上解决版权保护中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我们要充分发挥版权行政执法监管的特点和优势,根据网络版权的性质和规律,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社会共治,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高网络版权保护的实际效果。网络版权保护如何,我们既要看开展一项具体工作、查办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效果,也要看制定各项政策、规范企业行业的实际效果,关键更要看网络版权秩序、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优化,以及网络版权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要文件,颁布实施《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版权示范工作,加强版权交易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网络版权确权、维权、授权和交易机制,推进了网络版权产业健康发展。国家版权局设在腾讯公司的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研究调查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达74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其中,以网络新闻媒体、网络游戏和网络视频为三大支柱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占比达85%。数据很靓丽,成绩很可喜,发展空间仍然巨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这方面工作很多,主要是进一步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我国发展到了这样一个新阶段,第三产业、知识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迅速提升,网络信息、文化创意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文化强国的重要推手和主要行业,网络版权产业有了快速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内生动力。同时,信息网络科技在飞速发展,甚至在发生重大变革,必定会产生新的产品形式、传播方式、商业形态,从而引发网络行业、版权产业的重大抑或颠覆性变化。这是网络版权产业迅速发展的重大历史性机遇,我们对此要有足够理解和把握,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进行设计、支持、协调和推进;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网络游戏、视频、文学、音乐、动漫等网络版权业态持续快速增长,深入培养用户付费习惯,推动完善网络付费商业模式,建立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生态;重点培育支持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沿线等符合国家战略又具有发展优势的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建设,帮助支持“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新版权资产管理方式,依托版权交易中心开展版权评估、授权、融资等活动,为网络版权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条件;继续依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和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开展中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调研、研究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年度报告,为网络版权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数据、政策支持。
全国网络版权产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版权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内在逻辑。促进区域网络版权产业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和市场法则,对焦国家京津冀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根据区域版权禀赋条件,突出重点、协调布局、梯级推进;充分发挥版权产业对区域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地方培育发展版权重点、特色产业,引导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版权产业发展;继续优先在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举办“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带动举办城市版权产业发展、扩大版权产业影响力;指导广东、江苏、山东等地方和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举办版权博览交易授权展会,推动建设全国版权会展交易体系,为区域网络版权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指导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版权协会、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等社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多层次地开展版权产业相关活动,为区域版权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版权产业发展始终与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紧密相连,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积极推动网络版权产业创新发展,可以说是条件具备、形势大好。版权工作要提升高度、拓展局面,必须融入国家战略,充分发挥版权内在的创新属性,重点推进网络版权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发展。科技发展一直与版权相伴,更是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信息科技发展迅猛,配合第5代移动通信技术(5G)通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变革和产业建设,可以创新升级网络版权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对此,国家版权局将持续关注、支持,将在进一步深化版权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试点工作,为推动版权产业发展赋予新动能、开辟新天地。
(本文系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2019年4月26日在第四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大会上的主旨演讲内容,刊发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