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效民
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周培源以中国科协代主席的身份在大会上发言,提出要“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作出贡献”,强调“推动广大青少年向科学进军”,“大力开展青少年的科学技术活动”。随着国家经济建设高潮和科学春天的到来,我国科普事业重新焕发了生机。
经济主战场的确定,使我国“科普工作和经济建设结合日趋紧密,”尤其是农村科普工作进入了一个兴旺发达的时期,传统科普观也在这一时期得以形成。1992年中国科协和国家科委有关部门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对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进行抽样调查,其结果首次收入《中国科技指标》,由此开启了对公众科学素养进行系列调查并进行国际比较的先河。此后,1994年、1996年、2001年、2003年、2005年、2007年中国科协均对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进行抽样调查,相关结果以及与世界多国公众科学素质的对比情况受到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社会上掀起一阵阵封建迷信、反科学、伪科学的浪潮,“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科普工作,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国内面临的严峻社会现实,以及与国外相比我国公众在科学素质方面的巨大差距,促使人们把更多希望的、同时还有审视的目光投到了科普工作上。
1994年12月,中央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的出台,成为我国有史以来第1个全面论述科普工作的官方文件。1996年9月,为落实1994年文件精神,中宣部等再次发出了《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这两篇指导性的文件明确提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普工作的重要任务”。指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是关系到我国21世纪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的工作。”在普及内容方面,“要从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教育普及三个方面推进科普工作”。同年,建国以来首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一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受到大力表彰。大会总结指出,科普工作的任务仍然是“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但同时强调“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科普工作在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由此逐渐地对我国传统科普概念也出现了新的认识。将普及科学的知识、方法、思想、精神等共同纳入科普内容之中,进而更明确地引导人们认识和理解科学的目的和本质。
可见,这一时期在仍将科普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的同时,科普工作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也被充分认识到了。同时,随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科普工作逐步纳入政府部门的职能工作计划。
进入21世纪,200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被认为是世界上首个国家科普法。该法确定“国家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充分彰显出中国政府对科普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期望。自2004年开始研究和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更是把“创新文化与科学普及”单独作为一个专题列为本次规划的20大专题之一,这是历次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中所没有的。在此期间先后出台的《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显示我国科普事业在明确政府主导的同时,社会、企业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也在逐步加入进来,正朝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方向迈进,一个新世纪科普大发展、大协作的局面正在形成。
目前,国内科普研究的主要热点是针对科普工作的目标(是否应是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机制(公益性PK市场化)、主体(科学家还是媒体?需要职业化吗?)、定位(科普角色、功能体现在哪里?)等方面展开了较为广泛的讨论并引发不少争议。下面围绕这几个主题加以阐述。
一般说来,科学普及是指学校正规科学教育以外的、主要通过大众传媒以及各类宣传、展教等方式传播科学知识、方法等内容的社会教育活动。科学普及与(学校)科学教育之间虽有联系甚至交叉,但两者在方法、对象、性质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这一点在业内还是有较高共识的。关于两者的关系,通常的说法是:学校教育是科学普及的基础,科学普及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续,可见关系密切。由于国民普遍既接受了一定年限的学校科学教育,也多少在工作、生活中接触到了科学普及,其科学素质水平的高低是科学教育与科学普及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区分一下两者各自在提高国民科学素质中的不同作用应该说是有必要的。
多年来我国实行的是9年义务制教育,以目前成年公众(18岁以上)为例,公民接受比较系统的科学教育基本上是从初中开始的,从初一至初三才陆续学习代数、几何、物理、化学、植物、动物、地理(天文)等自然科学的各门分支学科,从而初步建立起科学的知识系统。小学及以下对科学知识的学习了解应该说是零星半点而可大致忽略的。由此可基本判定,只接受过小学及以下教育的我国成年公众的科学素质主要是由科学普及的效果来决定的。有关统计显示,2000年我国15岁及以上的文盲人口仍有8700万,可知在我国只接受过小学及以下教育的公众当数以亿计。那么,这些主要通过科学普及来认识了解科学的公众,其科学素质水平如何呢?
至今,中国科协针对18岁至69岁的成年公众相继进行了6次科学素养的专门调查,但正式出版调查报告的只有两次,分别是2001年和2003年。这两次调查结果均显示:公众受教育程度越高,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也相应越高,而在任何一个年龄段,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几乎为零。
由此,我们似可得出一个颇令人感到意外的结论:如果排除了科学教育的作用,科学普及对提高国民科学素质的贡献基本为零。至少对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公众而言,科学普及对提高其科学素质的贡献极为有限。显然,这一结论的确让人难以接受。也许科学普及对国民科学素质的贡献同样随着公众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提高——有较高教育水平的人对科技信息通常利用的机会较多也更加关注。但这种现实而无情的统计结果无疑还是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认真的思考。
首先,提高全体国民科学素质的根本措施在于加强和完善学校的正规教育。国内外的相关统计一再显示,一个国家国民的科学素质水平与其受正规科学教育的年限有着高度的正相关性,尤其学校的基础科学教育是提高普通公众科学素质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手段。我国的学校教育至今连9年义务教育尚未普及,是我国公众科学素质水平低下的根本原因。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真正“亡羊补牢”的措施在于尽一切可能保障所有国民接受义务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义务教育阶段的失学者和辍学者,进而逐步延长国民接受正规教育的时间。而期待缺乏约束力的科学普及以后再对这些失学者进行科学素质方面的“补充”和“延续”,实际上是一种“亡羊找羊”的做法。
其次,把提高国民科学素质作为科学普及的唯一目标可能过于狭窄了。科学普及从单向的普及科学到双向的公众理解科学,再到今天协商互动的科学对话,我们不难看出今天的科普已不仅是要求公众单方面提高科学素质的问题,而更多的是如何建立科学与公众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以更好、更方便地满足公众从日常生活到精神文化、到民主参政等不同层次的需求,协调科技与社会的发展进步,促进形成科技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确保科学技术造福于人类。今天的科普事业也因此日益成为一项需要从政府到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协调的系统工程,若把提高国民的科学素质作为当代科普的唯一目标将会难以满足时代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而且在具体实践中也必然存在操作及评价方面的可行性问题。
长期以来,无论国内国外,对于科学家的科普角色始终有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即科学家应承担起科学普及的主体角色,也有学者指出,现在科学传播的主体可能主要是媒体科学传播工作者,还有学者认为当前科学传播系统中有5个主体,即科学共同体、政府、媒体、公众以及非政府组织。
随着现代传媒技术手段的持续进步,尤其电视、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大众传媒在科普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异军突起,成为普通公众获取科技信息的最主要渠道(2003年我国公众通过电视获得科技信息的比例高达93.1%)。在当前科普过程中,已不难看出科学知识的生产者(科学家)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职业上不断分化的趋势,后者主要由科技传媒工作者(如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的记者、编辑等)、科普活动组织者等更直接面向公众传播科学的专职人员组成(自然也包括工作在科普一线的科学家)。目前,以科普的编辑创作、宣传讲解、组织策划、管理协调等为主的职业化科普工作者队伍正逐渐形成,科普专业人才的培养也已提上议事日程。
显然,面对当代科普的职业化发展趋势,对科普的主体尤其科学家的角色需要进行重新认识和调整。
首先,科普主体职业化、多元化的同时,需要保持各主体间的多级交流与协作关系。例如,如果说科学家的科研探索工作是人类认识理解科学的源头活水(“第一发球员”),那么大众传媒就是今天沟通科学和公众的一座桥梁,要在后者中准确、适宜地反映科学,科学界与传播媒介保持良好关系就成为至关重要的前提。因而需要建立科学界与大众媒体的双向交流、协作机制,不断增进彼此在科普中的相互了解、沟通与合作。
其次,就科学家自身科普责任来说,有必要把“科学家”的概念作进一步区分。可以考虑分为科学家个人和组织两类,前者指作为个体的科研工作者,后者则是小到项目课题组、实验室,大到科研院所、科技协会等。就前者而言,针对每一位科学家在科普方面提出职业上的工作要求、甚至量化考核指标明显不现实。就后者而言,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在人力、经费、设施等方面有着相对丰富的资源保障和选择空间,完全可以考虑在科研组织内部设置独立、专门的科普工作职位,鼓励在科普创作、宣传方面有专长、有兴趣的科研人员专职或者兼职从事科普工作,同时培养和引进专业科普人才。
可见,当前科普的职业化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学共同体外部的科普职业队伍建设,二是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科普职业队伍建设。从科学传播的角度看二者既有相互独立的地方,也有在传播链条上的多级分工合作关系。职业化的科学普及无疑将为促进科学的传播带来一个全新的局面,也将更需要科学家的积极投入和配合,而不是让科学家退出科普领域。
《规划纲要》在研究过程中,第19专题“创新文化与科学普及”报告就已提出我国科普事业分为公益导向型科普事业和市场导向型科普产业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6条规定:“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几乎同期下发的《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更是成为我国第一个通过市场机制为科普发展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内也有学者呼吁科普工作应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进行转变。
今天的科普工作不再仅是某些个人和团体的业余、自发行为,已经成为国家的发展事业和社会的系统工程。我国近几年也在逐步通过政策鼓励和财政补贴实施类似的科普惠民措施。
除直接参与外,政府部门还通过建立适宜的社会机制(包括政策、法规等)来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科学普及,充分发掘全社会的资源。美国政府曾明文规定,工厂里的生产机器在报废前必须经过当地博物馆机构的挑选,尔后才能报废。一些企业的生产线和生产过程向公众开放,通过科普展示既使公众对企业生产有直观深入的了解和信任,同时无形中企业也做了广告宣传。这类科普方式并不需要花多少钱,有了相应的措施规定,公司企业也有动力做,关键在于建立具体适宜的政策引导机制。为此我国的《科普法》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普及工作又常带有一定的文化产业属性,借助市场机制引导和促进科学普及同样是一条有效途径。闻名世界的美国科幻片不仅吸引了大批科学爱好者,同时也创造了惊人的票房价值。自有电影以来,创造全球最高票房价值的10部电影中美国科幻片就占了5席,其中《侏罗纪公园》票房价值高达5亿美元。而利用一些特殊的地理地貌等自然景观开展的科普旅游热线、数字娱乐科技馆、科普夏令营等活动同样大受欢迎,并且利润可观。可见,在市场机制下科学普及工作的发展也同样前景广阔。近年来,我国政府、民间在利用市场机制推动科普方面也进行了不少探索,一些品牌项目如索尼探梦等已经暂露头角。
应该说,相对于传统科普重视强调把科普作为生产力的角色而言,今日科普把目标定位于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无疑是一种进步,但却又难免有矫枉过正之嫌。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试图采取学校正规教育的惯有思路,通过制定和实施统一的科学素质标准来促进科学知识的普及;二是常常将公众视为同质、均一的整体,客观上将公众至于被动接受的位置。在具体的科普实践过程中,这两方面都值得商榷和思考。
首先,从科学方面讲,面对当今科学知识的海洋,到底应该给公众提供哪几桶水呢?要多少桶水才算够呢?目前提出的一种解决方案是制定国民“基本科学素质标准”,试图通过让公众掌握一些基本科学知识,以不变应万变,在此基础上再持续提高。而实际上,一则科学知识无穷无尽且日新月异,其更新淘汰的速度越来越快;另则公众遇到的有关科技问题又往往是具体社会、生活环境中的问题,只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基本科学素质标准”在这两方面都难以应对,更无法保证二者有效衔接。国际经验也显示,这类成人“科学素质标准”的普适性、可比性本身就存在相当大的疑问。在当今社会里,面对科学知识的汪洋大海以及公众对科学知识千差万别的需求,从来都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因此今天科普的重点应放在如何方便和有效地协助公众找到需要的知识,而不是无休止地要求公众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其次,从公众方面讲,毫无疑问公众作为一个整体与科学家群体之间永远都存在着知识水平上的差距,否则后者也就不是科学家了,企图填平二者间知识鸿沟的作法早已被证明是科普缺失模型的一厢情愿。实际上,科普过程中的公众不仅是参差多元的,而且是变化复杂的,即使同一位公众也可能具有多重身份。显然,不同公众对科学知识的需求是非常个性化、多元化的,并且公众在繁忙紧张的工作、生活之余也很难统一接受某种并不实用的“基本科学素质标准”。将公众视为被动的知识接受者(空瓶子)以及有所谓知情权的纳税人,都容易视公众为均一、同质的群体,进而忽视公众对科技的多元化需求,使得科普要么华而不实,要么单调乏味。
实际上与科学教育相比,科普的对象及需求更加多元和复杂,而且科普的手段是非强制性的,不可能要求公众再象在校生那样按部就班地进行系统化、统一化的普及和提高,因此有必要对当今科普的价值体现和角色定位进行再认识。近年来科学对话、共识会议等新科普方式的出现日益表明,公众在当代科技的实际应用、发展协调、政策决策的参与过程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今天的科普不仅是政府的责任和科学界的义务,更是公民的民主权利。需要引入把公众作为科学技术的使用者、消费者、利益相关者,以及政策参与者等新的维度,进而建立起以公众为中心,以公众的科学需求为定位导向的科普模式。
以公众为中心的科普模式将以往科普从外部注入、要求接受的方式变为需求导引、服务为主的方式,强调以公众的科学需求为导向,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公众需要的科学知识。为此应建立积极、快速、高效的互动响应机制,这一机制应能够有效回应和满足公众从日常生活到精神文化,到民主参政等不同层次的多元化需求,在此过程中协助公众认识、理解和欣赏科学。如针对当前社会中有关科学技术的突发性事件、热点事件、公共问题等建立即时响应机制,迅速高效地协助公众了解掌握所需的相关科学知识。从而真正使今天的科普以公众为中心,并真正使科普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新世纪伊始,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其密度之大自建国以来所未有,充分显示出政府对科普的高度关注和殷切期望。近些年来我国科普工作也呈现出一派蓬勃兴旺的景象,各级政府普遍重视,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广大公众寄予厚望,然而问题也同样不少,有的甚至根深蒂固。总体上看,尤其与西方国家相比,由于我们的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无论是在政策咨询层面还是在实践指导层面都远不能满足需求。以《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为例,这本是被普遍看好的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我国科普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实行过程中却不尽如人意。据全国科普工作统计调查显示,在387个国家级科普(技)教育基地中享受过该优惠政策的仅有78个,只占总数的20.0%;在1629个省级科普(技)教育基地中享受过该优惠政策的仅有176个,只占总数的10.8%,绝大多数相关科普(技)教育基地却因种种原因(或难以具体操作实施、或政策成本过高等)无福享受该优惠政策,国家级、省级以外的科普(技)基地能够“沾光”的就更可想而知了。此外,在科普工作的协调机制方面,基本仍是各自为战,自成一统;在信息传播方面,仍是各行其道,互不往来;在资源利用方面,仍是各享其成,重复浪费;在队伍建设方面,仍是各自为伍,参差不齐。在社区、农村基层科普建设中更是普遍存在只重硬件,忽视软件;只重应景或应急科普,缺乏日常常规化的科普工作,问题多多,不一而足。
解决我国科普工作的这些新老问题,一方面需要在理论研究上进一步扩展学术资源、大胆开拓思路,加强相关、相邻学科如传播学、科技哲学、教育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相互之间的交叉融合、突破创新;另一方面,需要针对我国科普工作中的具体实际情况开展大量深入细致的田野调查、案例分析,并将理论探讨与实践需求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