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天
他为了升职加薪,多次请求她帮忙,她曾为他四处请托;在他面临问责风暴时,她又四处活动,为他保住了职位。他和她,3年的情人关系期间,他分多次送给她609.5万元,其中大部分钱是他借来的。那么这笔巨款,究竟是行贿款,还是情人间的赠与款呢?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给出了结论……
今年48岁的王霞来自山西省宁武县,成绩优异的她在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一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凭着出色的工作能力,王霞在公司脱颖而出,担任了该公司银行机构管理二部副主任一职。2007年,王霞回山西老家探望家人,某银行太原分行行长安排助理王欣去接待。
时年39岁的王欣是山西太原市人,在第一眼见到王霞时,便被她成熟干练的气质所吸引。此后,王霞的身影时不时地在王欣的脑海里浮现。一天,王欣尝试着给王霞发信息,没想到王霞很快就回了信息,原来,王欣在山西的热情接待也给王霞留下了深刻印象。王欣握着手机,欣喜万分。一来二去,两人通过手机聊得很开心,还相约下次一起喝茶。
不久,因为某银行重组,王霞所在公司要派驻几名股权董事进驻银行,王霞成为银行的非执行董事。因为两人都在该银行工作,于是有了更多接触,王欣经常借着请教工作问题的由头请王霞喝茶,久而久之,王霞对这个热情的家乡人好感加深。
那年中秋节,王欣得知王霞有公务在身,无法回家陪父母。在电话中听出王霞很失落,王欣萌生了一个想法:以同事的身份代替王霞回家陪她父母。中秋节那天一早,王欣买了很多营养品,开了3小时车赶到王霞老家,陪王霞的父母吃饭聊天,还拍了一段王霞父母在家生活的小视频传给王霞。
看到视频,王霞感动得当场落泪,她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在乎她的心思,感情的天平慢慢向王欣倾斜……
2009年清明节,王霞回山西与王欣见面。王欣发现她脸色不好,便关心地问:“最近是不是工作太辛苦了?”不问还好,这一问,把王霞心里的委屈问出来了,她向王欣哭诉丈夫对她大吼大叫,摔门就走,她想和丈夫离婚。
得知王霞有离婚的念头,王欣的心里有了一丝雀跃。此后,王欣加大对王霞的爱情攻势,每天嘘寒问暖,对她的父母更是照顾周到。
感受着王欣的关心,王霞渐渐招架不住,当年夏天,她投入王欣的怀抱,两人确定了情人关系。
2009年冬天,王霞和丈夫发生激烈争吵后,一气之下从北京返回太原。她扑到王欣怀里,哭着说要和丈夫离婚,然后嫁给他。看着王霞梨花带雨的样子,王欣心疼了,立刻承诺自己也回家离婚。为了表示诚意,王欣还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王霞保管,将自己的工资、奖金等收入转入此卡给王霞使用,用他的话来说,是为他们未来的家储备资金。
两人成为情人后,还购置了一套房产,准备各自离婚后重组家庭用。回北京后,王霞很快就和丈夫离了婚,就等着王欣离婚娶自己。
恢复单身的王霞无所顾忌地到太原享受和王欣的“二人世界”。2009年底,王霞和王欣见面时发现他心事重重,便追问发生了什么事。王欣说,他虽然现在是银行太原分行的副行长,但他还想往上走,想做一个可以配得上王霞的男人,为她遮风挡雨。这番话让王霞感动不已,她抱着王欣说:“你放心,我会不惜一切为你疏通关系,让我们夫唱妇随吧。”
回北京后,王霞便开始着手处理这件事。向领导汇报工作时,她不遗余力地为王欣谋求晋升机会。同时,她一有时间就回到太原,和王欣商量下一步该怎么走。看到王霞忙前忙后,王欣也想着为她做点什么。可他位低权轻,无法为王霞分担工作上的难题,于是想到让王霞想买啥就买啥。王欣多次往自己给王霞的那张银行卡里汇款,前前后后总共汇入189.5万元。
看着银行卡里不断增长的钱款,王霞感受着被王欣宠爱的幸福,她觉得男人有钱,也愿意给女人花,那才是真爱。
在王欣的爱情滋润下,王霞加快了为他谋求升职的脚步。有了王霞四处请托,王欣很快就升任银行济南分行行长。高兴之余,王欣向朋友借了120万元,又汇入自己给王霞的银行卡中。王霞应王欣的要求,将该款汇入王霞母亲的账户后提取了现金。就在两人庆祝王欣步步高升时,一场风暴向王欣袭来……
2009年2月至2010年11月,该银行济南分行下属支行在办理两笔业务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16.7亿元资金损失风险和案件风险,这就是“齐鲁事件”。
2010年12月,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案件时,“齐鲁事件”爆发,银行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王欣面临被追究相关责任的风险。
得知情人要被问责,王霞着急了,她知道王欣是无法避免责任的。身在济南的王欣更是急得团团转,他一遍遍打电话给王霞,希望王霞帮他在总部说说情。
王霞不希望情人出事,于是找领导说情,表示王欣是后来的行长,“齐鲁事件”主要发生在前任行长任职期间,责任应该划分清楚,希望领导在处理中对王欣免责或从轻追责。
这期间,每一次开会讨论该问题,王霞都极力为王欣辩护。而董事会在听取案件汇报后,王霞都会第一时间将会议内容告知王欣,让王欣在济南那边做好应对工作。
自己处于问责的风口浪尖,王欣还没有忘记不时地给王霞汇钱,让她有钱花。2011年8月,王欣向王霞转账汇款30万元;同年10月,王欣向王霞转账汇款40万元。看到王欣如此惦记着她,王霞越发感到王欣是个好男人,是真的爱自己,自己一定要尽全力保住他的职务。
2012年1月,王欣受到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工资3万元,没有免职。这个结果,让王欣感到王霞能力强大,自己也越来越依赖王霞。
王欣有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叫马明,马明有个亲戚想进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在王欣的介绍下,马明认识了王霞。在王欣和马明看来,想进入那家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折腾一番时,王霞只是和对方打了个招呼,马明的亲戚就被安排进去工作了。马明对王欣翘起了大拇指,直夸王欣看人准,找了个好情人。王欣很得意,王霞在外面再怎么厉害,在他面前还是一个小女人,渴望他的呵护。
王霞的这个“举手之劳”,为她带来不小的好处,马明很大方地送给王霞20万元作为谢礼,王霞欣然收下。
银行卡里有源源不断的钱供自己使用,身边还有王欣的宠爱,王霞就等着他离婚娶自己了。很多次,王霞仿佛看到幸福在向自己招手,但是每一次回到太原,她都很失望。
2011年,王霞再一次回到太原和王欣相聚。出发前,她就打电话给王欣,让他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和妻子谈好离婚的事,王欣一口答应。然而,看到王欣垂头丧气的样子时,王霞的心顿时就凉了。“她又不同意?”王霞问道。“我一跟她提离婚,她就情绪激动,要死要活,我怕出事。”王欣叹了口气。“那你也不能让我就这么耗着,我可是按照约定离了婚。”“我知道,是我不好,我再想办法。你放心,我一定会娶你的。”王欣坐在沙发上抱着头说。看到王欣痛苦的样子,王霞没有再说什么。
不久,王欣先是在太原起诉离婚,但其妻未出庭未离成。2012年4月,王霞为王欣在北京找了律师再次起诉离婚,王欣妻子出庭后当庭晕倒,离婚之事又不了了之。王欣一次次离婚不成,王霞失去了耐心,她认为,王欣并不会离婚,就是想利用她的职位帮他升职,保住行长的位置。当年6月,为了平息王霞的怒火,王欣写下保证书,承诺尽快娶王霞为妻。9月,王欣又向朋友借了230万元,转到给王霞保管的那张银行卡上,并发了一条信息:“亲爱的,再等等我,我是真的爱你,想娶你,但我也不想这边出事。我又给卡里汇了230万元,你想买啥就买啥,别气坏了身子。”
此时,王霞已经不再相信王欣的话,她看完短信后就把王欣从通信录中删除了。2012年10月,王霞正式和王欣提出分手,虽然王欣很想挽留,但却没了底气。
纸终究包不住火,两人在3年情人关系期间,王霞收受了王欣609.5万元一事终于案发。2016年3月24日,王霞和王欣分别因犯受贿罪和行贿罪被羁押,并于次月被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29日,一审法院分别对王欣案、王霞案做出判决:王欣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王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一审判决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偏轻。
2019年2月17日,对于王欣案、王霞案,二审法院分别做出终审判决。
法院二审认为:王欣、王霞二人存在长期同居生活,个人财产存在混同的情况,应当考虑二人具有重组家庭的计划和感情基础。在此情形下,情人一方为另一方在事业提拔和责任追究方面建言献策、通风报信、出面斡旋有关领导,虽有违纪之嫌,但确属人之常情。王霞与王欣主观上并未将其视为一种交易,而是情感因素驱使下的自愿付出,因此不属于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收买。综上,王霞收受王欣给予609.5万元钱款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受贿。
不过,王霞经王欣介绍,收受马明的感谢费20万元一事,二审法院支持了抗诉意见。
最终,法院二审判决王欣犯介绍贿赂罪,免予刑事处罚。而被认定为受贿20万元的王霞,依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点评
本案的缘起是王欣、王霞二人不正当的情人关系。随着感情发展,二人愈发迷失,愈陷愈深,不能自拔。
感情不应成为违法犯罪的托辞。以金钱示爱,这样的恋情本身就背离感情的初衷,更何况是一段非正常的感情。所以,二人注定要为这段感情所累所伤,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