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破浪一路歌新中国成立70年来标准化事业发展历程及成效

2019-01-27 20:46施京京
中国质量监管 2019年10期
关键词:强制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文 本刊记者 施京京

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标准化法制体系不断健全,标准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标准体系日臻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顺畅,标准化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社会标准化意识不断增强。70年的历史画卷,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标准化事业创造的一个又一个辉煌成就,也见证了标准化工作者的矢志不渝、砥砺奋进、不断创新。

从“萌芽”到“绽放”

70年波澜壮阔,伴随着新中国的腾飞,我国标准化事业经历了“起步探索”“开放发展”和“全面提升”三个阶段,这也是祖国发展变化日益强大的缩影。

一、起步探索期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是我国标准化事业的“起步探索期”。这一时期标准主要服务工业生产,由政府主导制定并强制执行,诞生了标准化领域的多个“第一”,如第一项标准《工程制图》、第一个标准化管理制度《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第一个标准化发展规划《1963-1972年标准化发展十年规划》。

二、开放发展期

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是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开放发展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国标准化开始放眼世界、走向国际。我国加大了采用国际标准力度,标准化工作开始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并确定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并存的标准体系。

1978年,我国恢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员身份,重返国际舞台。1984年,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首次召开,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成为我国国家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1988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把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类,同时确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标准体系。2001年,为履行入世承诺、强化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2008年和2011年,我国相继成为ISO、IEC的常任理事国。

三、全面提升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迎来标准化事业的全面提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要求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确立了新型标准体系的法律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机制。

这一时期,我国更加积极地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义务。我国专家相继当选了ISO、IEC和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的领导职务。我国与许多区域标准组织、国家标准化机构都建立了广泛的合作机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技术专家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我国对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贡献不断加大。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国家标准36877项,备案的行业标准62262项,备案地方标准37818项,团体标准9790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114万项。我国已经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1321个,专家有近 5万名,承担国际标准组织的秘书处达89个,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83项,国际标准组织注册的中国专家近5000名。

回顾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历程,三个历史性的转变熠熠生辉:

实现了标准由政府一元供给向政府与市场二元供给的历史性转变,改变了过去政府制定什么标准、企业就执行什么标准的局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更加突出了市场主体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新确立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更好满足了技术创新活跃、市场需求旺盛领域对标准的需要。

实现了标准化由工业领域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全面拓展的历史性转变。目前我国的标准体系实现了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领域的全覆盖,在国家标准中农业标准的占比达到11.4%,工业标准占比达73.5%,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的占比达到15.1%,服务领域的标准占比正在不断提升。

实现了国际标准由单一采用向采用与制定并重的历史型转变。一方面,我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努力做到能采即采,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数量超过万项。另一方面,我国积极向ISO、IEC提交国际标准的提案,提案的年度增长率已经达到20%左右,成为了国际标准提案最活跃的国家之一。

标准化工作改革顺利推进

标准化工作改革是为了理顺政府和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关系,让标准化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标准化改革六项措施。按照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我国将标准化工作改革分成三个阶段推进,每两年作为一个阶段,2019年至2020年作为第三阶段,目标是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当前,各项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完成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

按照“一个市场、一个底线、一个标准”的改革目标,经过评估清理,原有的11224项强制性标准,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除了部分例外的领域(比如食品安全、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都已经废止或者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从原来的3600项压缩至2111项,强制性标准体系呈现出单项标准覆盖面宽、总体数量大幅减少的特点。

二、开展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

我国对10万余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集中复审,确定了需要废止的国家标准及计划2355项,行业标准及计划4886项,地方标准及计划5130项,标准滞后和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三、培育发展一批团体标准

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出台培育团体标准相关政策,加强团体标准规范管理,团体标准从无到有。目前已有2600多家社会团体发布了9700多项团体标准,如智慧交通、共享经济、养老服务等领域都诞生了团体标准,提升了标准供给能力,有效满足了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

四、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全面取消企业标准的备案,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领跑者制度。目前,已有22万多家企业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了114万多项标准,涵盖195万种产品,其中119个产品型号入围第三方评估机构2018年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为消费者合理选择好产品提供了指引,为企业公平竞争营造了良好环境。

五、推动开展地方标准化改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标准制定权,增强了地方标准供给与服务能力,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国务院批准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山西等5省开展地方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各地方在新旧动能转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及城市建设管理等多领域大力开展良好标准化实践,获得了积极成效。

砥砺前行,昂扬奋进。下一步,我国将积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狠抓改革措施的落地,确保到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彰显新的担当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引领,坚持融入国际、走向世界,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彰显新的担当作为。

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众多民生领域的标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目前,我国在消费者领域实施《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相关标准近6000项,尤其是轻工、纺织行业的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了86%和94%;在养老家政、物流快递、社会保险等领域不断填补标准的空白,发布实施了400多项标准。

在兜住安全底线方面,标准化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水平,为国家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构筑了安全屏障。截至目前,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近40 0 0项,涉及食品、消费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领域。

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标准化工作坚持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产业发展的需求,通过标准升级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农业领域,我国发布实施了3400余项国家标准,建设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500多个,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业领域,我国大力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发布实施了1000多项国家标准,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我国积极推进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发布了206项节能国家标准,通过标准的有效实施,实现节能量达到1760亿度电;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发布实施100多项标准,有效支撑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的产能过剩。服务业领域,我国发布实施国家标准5000多项,对规范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标准化工作坚持创新引领、协同发展,通过健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紧密互动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相继发布实施两个技术标准科技专项五年规划,健全了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研制紧密结合的政策措施;加大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力度,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推进研制了300多项国家标准,有效促进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引领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实施新材料标准的领航行动计划,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领域基于创新技术的研制,完成50多项新材料的国家标准,推进了新兴材料的应用。

在社会治理方面,标准化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我国发布实施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十二五”行动纲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发展规划》,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500多个,制定实施1100多项标准,初步形成了覆盖广泛、重点突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在推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标准化试点工作和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等方面进行了良好的标准化实践。

在国际贸易方面,我国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在机械、化工、轻工、电子等41个行业领域,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采标体系,有效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特别是在家电、特高压输电、信息技术、中医药、服装等领域积极向国际标准组织提交标准提案,为完善相关领域的国际贸易规则作出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的建设中,我国正重点从五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积极推进国际标准的转化应用

我国围绕提升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力和促进消费升级,持续开展国际标准的比对分析和转化工作,把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转化为国内标准,推动一批重点行业的标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了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家标准委制定了《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工作计划》,从2017年到2020年安排国际标准转化计划项目达1000多项。截至目前,林业机械、起重机械、土方机械等领域国际标准的转化率已经达到95%以上。

二、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我国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等作为重点,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建设。通过标准围绕乡村振兴推进安全优质、绿色农产品的供给;通过农村综合标准化改革工作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推进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完善乡村治理标准,促进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三、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标准体系提档升级

我国主要围绕产品、工程、服务等传统产业领域,大幅提升标准水平,以高标准推动高质量发展,健全工业产品以及一些重点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优化制造业高端化标准体系,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四、加快构建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

我国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制定工作,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加快完善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安全、智慧城市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机器人、智能制造、可持续金融、电子商务等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构建了由基础通用标准、整车标准、关键系统标准、充电接口、基础设施等方面组成的中国电动汽车标准体系。由于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急需先进标准体系支撑,我国制定发布了132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84项、行业标准48项,规范了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五、不断完善生态文明标准体系

我国加强能源资源节约与利用、绿色生产与消费、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助力建设美丽中国,加强能耗、能效、水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更新和升级,提高准入门槛,同时提高大气、水、土壤等质量标准的水平,支撑打赢污染物防治的攻坚战。

站在新的起点,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及广大标准化工作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努力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紧制定实施中国的标准化战略,更好支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全面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水平,完善标准体系;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标准化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强与相关国际标准组织和国家标准化机构的合作交流,努力为国际标准化的创新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扬帆破浪一路歌,春华秋实满芬芳。70年风雨兼程,留下了标准化工作者光辉的足迹。展望崭新的未来,我国标准化事业任重道远、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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