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震宇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当前能源发展的热点。但就浙江的实际来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依然举步维艰,已建成的项目寥寥无几。一方面,社会关注度高、需求迫切、投资意愿强烈;另一方面,认识上的偏差、诉求上的不一,以及利益再平衡等问题又困扰其健康发展。笔者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梳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脉络,探讨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加快发展的可行道路。
目前,国内关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官方定义出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2196号)。《指导意见》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定义为利用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在70%以上,并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的现代能源供应方式。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最吸引人的是其较高的综合能源利用效率。以上海迪士尼为例,其分布式能源采用5台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和5台烟气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发电效率可达45.4%,综合能源利用率可达85.9%。更为重要的是,其对能源的高效利用实现的是有效利用。这种有效利用体现在:一是尽可能的获取了高质量能源,即电力。能源质量是指某种形式的能源转换为其他形式能源的可能性,特别是转换为机械能的可能性。二是尽可能的榨取了热能。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还具有较好的综合价值。可以从用户价值、系统价值、社会价值三个层面来理解。就用户价值而言,一个在负荷中心附近接入电网系统的分布式能源,相当于在负荷中心处直接设置一电源点。当大系统出现故障时,分布式能源可以就地支撑局部电网;微电网情况下,可以孤岛运行模式保证微电网内用户不停电,提升供电可靠性。就系统价值而言,分布式能源可以降低电网系统的线损率,减少电网损耗。输电网并网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在这一点上望尘莫及。就社会价值而言,天然气是传统能源中唯一的低碳能源,其减碳价值毋庸置疑。
通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建成了一个集中式的电力供应体系,其特征就是大机组、大电网,大机组的电以高电压输送各地,并逐级降压供应用户。过去一个阶段,集中式电力供应体系确实有效保障了电力供应,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体系正变得越来越缺少效率,越来越难以持续。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提高电力全系统效率,降低电网建设难度,电力供应由过去的集中式向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转型已势在必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现有分布式供能系统中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各方面最为平衡的供能系统。离开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就很难发展起分布式供能系统。
在贯彻节能优先战略中,应当坚持能源系统的整体观,把提高能源全系统效率作为核心目标。提高能源全系统效率就要求我们,不能仅仅注重某一环节、某一产业、某一类型机组的节能,更要在选用高效能源、降低系统损耗、优化能源结构上做文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可以综合保障一定区域的常规用能,并最大程度节省一次能源的消耗,有效降低电力传输损耗,在提升能源全系统效率上具有明显优势。
目前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经济性尚不具备明显优势,需要投资主体在提升经济性上作出更大努力。
最大限度提升综合能源利用效率。效益来自于效率。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这样的综合供能系统更要强调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只有每一份能源都得到最佳利用,综合经济收益才能达到最佳。必须在项目谋划阶段就扎扎实实的开展前期研究和论证,发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多样性、灵活性的特点,找到最合适的系统配置和运行方式。
注重提高发电效率。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宝贵的天然气资源要优先转化为高品位的电力。多项研究和实践也表明,发电效率直接关系机组的经济性,要从系统配置和运行方式突出“多产电”。
努力降低天然气成本。当前浙江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天然气供应量在不久的将来可大幅提高。天然气市场有望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换。天然气体制改革也将启动,为市场化形成天然气气价创造了条件。项目业主要充分利用改革契机和市场良机,有效挖掘改革红利,通过市场化采购、与天然气上游企业合作等方式有效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
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必须考虑各市场主体的立场,找到发展的同盟军,发现建设的突破口。从产业方来看,其诉求是获得稳定、经济的电、热、冷供应,其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接受程度主要取决于自身利益和能源政策。因此,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要优先在愿意接纳的产业中推广。
国网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天然反对者。浙江10千伏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户的输配电价分别高达0.2303、0.2146元/千瓦时。如果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输配电价仅为0-0.02元/千瓦时,两者差距甚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将使国网直接损失其本可以获得的输配收入和售电利润。基于经济利益考量,国网显然不可能支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也将对国网的“大电网”供电体制造成严重冲击。同时,国网拥有电网控制权,其态度对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顺利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网更愿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即由国网按照0.65元/千瓦时收购全部电量,再按销售电价反售用户。按此模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将彻底丧失其分布式属性,客观上也抬高了全网用户购电成本,提高了平均用电价格,也没能起到降低系统损耗的作用,与国家能源政策根本相悖。
增量配电网有着与国网完全不同的态度,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积极拥护者。增量配电网本身就是配电网,不存在输配电价损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有助于提高增量配电网自身调节能力,有利于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因此,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对增量配电网来说是一个有利无害的项目。这也提示我们,增量配电网应当成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优先区域。当然,必须看到浙江部分增量配电网有国网的大比例入股,国网在这些增量配电网内有较大的话语权,仍然有可能阻挠网内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依然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加快相关领域的改革,更好发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上的巨大作用。
确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能源发展中的地位。尽快出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指导意见,明确其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中的作用,确立其在今后一段时期能源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的建设目标。
在优先发展领域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按照《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细则》的部署,尽快部署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优先选择医药化工、数据中心、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机场枢纽等建设示范项目,形成发展的良好氛围。在示范项目基础上,适时出台全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加快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天然气体制改革部署,支持示范项目优先参与天然气直接采购,鼓励管网企业建设直供管道,允许天然气产业链企业参与示范项目建设。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坚定改革的决心,继续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启动微电网改革,实质开展分布式机组市场化售电改革,扩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应用场景,突破“隔墙售电”难题;要注意方式方法,抓住国网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契机,鼓励国网以适当方式参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减少国网抵触情绪。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项目事前监管,在示范项目申报环节加强技术审核,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作为热电站纳入核准范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运行监督,将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列入监管指标。此外,在鼓励增量配电网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国网积极投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中,也要继续坚持“厂网分离”原则,对增量配电网股东、国网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中的股比作出适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