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作为生态文明的空间载体,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国土空间无序开发、资源粗放利用、生态和农业空间被挤占等问题依然突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为解决我国现有规划类型过多、内容交叉重复、审批流程过长等问题,提出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方案。《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的引领作用。今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
浙江是空间规划改革先行省份。2014年,嘉兴市、开化县、德清县被列入国家市县“多规合一”试点;2017年,浙江省被列入国家省级空间规划试点;201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站在实践的基石上,浙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立足浙江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着力做好分级分类构建层级体系、全域全要素构建编制体系、全过程全方位构建管理体系、建立三管齐下的实施机制、建设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创新政策技术的配套工具等工作,努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与浙江省委关于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时间表契合。加快建立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久久为功绘好一张空间蓝图,将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空间指南和发展蓝图,为真正承载起“两个高水平”建设重任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