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机构改革为动力、以政策扶持为引导、以防控风险为底线,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
《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应阶段内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提出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任务,对金融机构乃至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都有重要意义。对于积极探索“三位一体”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供销合作社来说,《意见》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金融服务指出了更多方向。各地供销合作社应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并遵循《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努力探索构建适应“三农”发展需要,整体运转协调、风险可控的供销合作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