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4日,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
全文共分8个部分,包括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文件强调,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