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五个基本逻辑

2019-01-27 09:41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制度政治改革

□ 陈 炜

政治发展是国家基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现实状况,通过确立政治道路和发展战略,推动治理变革,从而实现政治现代化、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历史过程。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新时期中国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方略和实施路径。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对于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全面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政治发展的内生逻辑

现代国家的政治发展模式大致可分为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早发内生型模式,以及以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主的后发外生型模式,而后者通常以前者作为发展蓝本,“依着葫芦画瓢”。实践已经证明,这种简单的模式移植往往会引发本体的排斥效应,真正成功的案例并不多。中国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后发国家,也曾经在政治发展历程中多次尝试走外生型道路,然而无论是洋务运动、维新变法,还是辛亥革命后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抑或是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苏联模式的照搬模仿,都未能让中国实现复兴。对此,党和国家的历代领导人都曾经有过深刻反思,毛泽东最早在1955年便提出了“以苏为鉴”,随后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又郑重指出不能重走“苏联走过的弯路”。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P3)自此确立了内生政治发展的基本逻辑。

习近平在继承历代领导人的基本逻辑前提下,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这一主张,“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2](P60)中国政治发展这种渐进、内生的逻辑结果,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广泛真实有效的国家治理,在改革创新中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发展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不断扩大各领域各层次的政治协商,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保公民的平等参与和平等发展权,实现民族复兴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遵循内生政治发展符合中国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观。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主张协和共处,通过交流沟通化解矛盾;主张天下为公,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主张选贤任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主张贵民尊民,以得民心作为治国理政的最高追求。中西政治文化在价值意义、目标追求、实现途径、评价标准等方面都有本质差异,在政治发展过程中必须正视这些差异,寻求历史和现实、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不能“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2](PP59-60)

(二)遵循内生政治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时代使命。苏联解体后,世界马克思主义运动陷入低谷,西方政治学者抛出“历史终结论”、“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社会主义无用论”等等,对中国的独立自主探索发展又提出了“中国失败论”、“中国崩溃论”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就是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同时驳斥上述观点,打破“现代化就是西方化”的伪命题,向世界各国人民展示了两种不同意识形态、不同社会制度的发展演进和较量过程,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的现实说服力。

(三)遵循内生政治发展是应对新时代中国发展新矛盾新挑战的唯一出路。中国是一个超大规模国家,同时又是一个正在经历急速变迁的国家,是大国却还不是强国,GDP规模高居世界第二但GNP只在世界中下游,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快速增长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还远没有跟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当下中国这样面临如此复杂的治理格局,更没有人能对中国的发展提供现成模板,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3]

二、政治发展的民本逻辑

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主导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剥削阶级已经不再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主体,取而代之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人民,“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4](P205)就构成属性来说,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联盟是政治发展的基础,其他阶级是人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何维护人民的广泛利益,不断扩展真实、管用的人民政治,是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任务。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以人民为中心是基础,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类型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首次以党内正式文件的方式确立了“以民为本”的发展逻辑。党的十九大报告则是进一步完善了“以民为本”的内涵,提出“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就是“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3]系统回答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的问题。

(一) 民本政治发展是确保人民政治主体地位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出发点是保证人民在政治生活中拥有广泛、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有效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在著名的“瀛台谈话”中,习近平曾经向前美国总统奥巴马阐释中国所理解的民主不仅仅是体现在“一人一票”上,中国有着比西方更多的追求。[5]人民政治主体地位要求在政治参与中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现投票选举与民主协商的统一,防止出现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防止出现人民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进入“休眠”的现象,防止出现空头政治、派系政治、内耗政治的现象。

(二) 民本政治发展是满足人民对高品质政治生活需要的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们已经从解决基本生存问题的需要发展到了获得更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其中就包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政治生活应有之义的需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按照民本政治的发展逻辑,寻找妨碍人民追求高品质政治生活的制约因素,解决基本政治制度与各项政治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补齐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政治“短板”,实现新时代下人的全面发展。

(三) 民本政治发展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基本工作方法的发展。群众路线是党的基本工作方法,是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三大法宝之一。坚持以民为本的政治发展,就是把人民作为党的全部政治工作的最终指向,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在党内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方式,还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履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都是新形势下推动民本政治发展的创新举措。

三、政治发展的效能逻辑

“公共需求”(public demand)和“政府效能”(government performance)构成了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供求两方,前者关注的是“人民需要什么样的公共服务”,强调公民意愿的聚合表达;后者关注的是“政府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既包括对公共需求的回应,也包括自主设定目标,以及对社会公众的积极引导。相比较而言,现代西方政治理论更集中于探讨政府效能问题,以亨廷顿为代表的西方学者认为,在现代化过程中,比起通过合法化制度化的方式表达公共需求,更重要的是政府是否能提供有效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政府合法性的来源之一。

在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中,效能建设既是一种政府工作方法,也是一项政治作风要求。作为一种工作方法,效能建设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在改革中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机制体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建立完备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作为一项作风要求,效能建设强调执行力和担当精神,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力戒“只见改革的车子左右晃动,不见改革的车子前行”,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

(一) 以释放市场效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魄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先后出台重点改革文件360多个,推行改革措施1500多项,[6](P95)特别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商事制度、实行降税减费、推行清单管理、放开政府定价、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等领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打通影响市场主体活力的“中阻梗”。同时,通过“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等国家级战略规划平台,主动对接全球高水平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在知识产权、金融监管、竞争中立等领域完善自身制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二) 以提升政府效能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抓手。科学的市场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优势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职能从直接干预、微观管理向以监督为主、宏观调控转变,尤其注重公共服务的供给效能,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市场管不了或者管不好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就“全面提高政府效能”这一主题进行了专门论述,提出包括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机构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撑腰鼓劲和对庸政懒政者问责等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7]

(三) 以增强政治效能作为评价政治发展的标准。政治发展的评价标准应当符合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社会制度,不能抽象评价,更不能千篇一律、定于一尊。习近平秉承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基本精神,适时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八个能否”标准,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8](P287)

四、政治发展的制度创新逻辑

新中国的政治发展史也可以看作是一部制度变迁史。中国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政治发展进步,主要体现为包括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政策、治理行为创新在内的变革,其最终归宿是制度创新。[9](P9)回顾历史,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共产党人在经历“文革”的沉重教训后,深刻意识到制度对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意义,并对建立退休制度、反腐败制度,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完善民主集中制等进行了思考和实践,同时也意识到制度建设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1](P372)

制度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需要用新的制度巩固过去的成果,也要用新的制度发掘改革的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及“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制度衔接”、“制度定型”等内容,强调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与以往的制度建设不同,新时代下的制度创新还要求形成不同制度间的聚合效力,织密织牢“制度之网”,确保改革在制度框架中前行。

(一) 以制度创新保证公权力的正确行使。保证公权力合法合理行使,既要解决滥用权力乱作为的渎职行为,也要整治弃权不作为的失职行为。十八大后,为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中央在强化党内各方面监督的同时,提出加强国家监察,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和高效权威的监察体系的目标,科学配置权力、完善权责清单,推动公权力机关职能权限的法定化,对与公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实施重点监督,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及时处理问题的纠偏机制,同时也积极探索干部容错机制,保护和鼓励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

(二) 以制度创新维护公民权利。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在新的历史时期,公民权利的范围在不断延伸,除了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还有人格权、平等参与权、平等发展权等等。增进人民的福祉,激活社会的活力,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落脚点,必须“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10]在实践中,就是加紧创新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营造崇尚公平的社会氛围。

(三) 以制度创新推动法治进程。进入新时代,立法模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从过去的“先制度突破后立法”转变为制度创新与立法相向而行,凡遇到新的制度改革需要立法的,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或修改、废止不适应的法律,对于立法条件尚不具备的,则由立法机关作出授权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确立了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指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在制度创新突破中彰显法治精神。具体而言,就是指任何一项制度创新,都要以遵守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授权作为前提,即“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而所有成功的制度创新成果,都应以法治化方式巩固下来,杜绝“翻烧饼”现象。

(四) 以制度创新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党的长期执政有赖于党的建设的不断加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关键在于将制度贯穿其中。从八项规定开始,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一批重大党内法规陆续颁布实施,党的自我革命不断落实到制度设计和执行上,目的是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塑造一个具有号召力、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领导力量。

五、政治发展的协同逻辑

运用系统思维看待问题,以协同方式推进改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协同”一词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生态等各领域均有出现。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作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既抓改革方案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更抓改革效果协同,促进各项改革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8](P109)

(一) 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互动式协同。改革开放40年来形成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对于必须需要调整但同时又把握不准的改革,采取投石问路的方法,先个别试点,后有步骤铺开。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改革到了新的历史阶段,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是难啃的骨头,必须从全局意义上拿出一揽子解决方案,才能有秩序地推动改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的发展理念,对于已经在实践中获得证明的改革,要及时转化为制度安排,并上升为法律规定,实现改革与制度、改革与立法的“无缝对接”,而对于一些新兴领域的改革试验,则强调重视发挥地方、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多元化、差异化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

(二) 体制改革全领域式协同。进入新时代,各项重大体制改革都牵一发而动全身,过去单一突破的方式已经难以获得成功,必须统筹推进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生态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全领域改革,使之相互呼应、相互促进,达到“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成效。全领域协同要求厘清各项改革之间的逻辑关系,全盘考虑不同改革之间的关联性。譬如,在有条件的领域,要推动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重点对国有企业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集中攻坚。[6](P101)

(三) 区域协调发展式协同。区域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在深入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升级的战略上,以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区域协同为示范窗口,融入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文明试验区、临空经济区等重大区域协同功能平台,意在打通城市群之间的协同关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的三大目标。

(四) 党政军群机构同频式协同。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国已经建构起具有自身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类党政机关的设置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时代需要,体现为一些党政机构职责交叉重叠,军民融合发展水平不高、军地关系尚未理顺,群团组织群众性和先进性有待加强、一些事业单位定位模糊、效益低下,等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下决心解决党政军群等各类机构存在的弊端,提出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职能相近的机构,理顺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职责,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使各类机构“同频共振”,有机衔接。加强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的协同性,是在党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统筹党政机构布局,促进党政机构与群团组织间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深化跨军地改革,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改革政令畅通、步调一致。

六、结 语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理论和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方略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开启新的政治文明发展征程的总纲领,具有逻辑严密、内容丰富、立足国情、科学创新等特点。

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表明,政治发展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唯有扎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土壤,始终以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衡量标准,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坚持以创新带动发展的理念,协同系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才能到达民族伟大复兴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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