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石
(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 050000)
环境保护经济手段就是用市场的调节作用来解决环境问题,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它包含“调节市场”和“建立市场”两种,主要用于污染控制方面,如生态保护、资源利用、流域和区域综合管理、全球环境问题、生产和消费等。
我国环境管理工作目前采取的主要是命令控制型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经济手段,即用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强迫企业按照环境标准开展生产,并利用行政处罚的方式惩罚违反者,以此来控制污染。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手段在环境保护方面产生了明显的效果,有效提高了环境质量,但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缺陷。首先,采用这种方式很难精准地衡量污染程度和治理难度,其结果是治标不治本,既不能杜绝污染的发生,治理效果也不是很理想。其次,环境治理的主体对环境保护的投资缺乏积极性,且不能有效保障资金来源。再次,该手段在监督和检查中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其实施成本大、效果差。最后,政府为方便统一管理和节约实施成本,在制定环境标准时,通常不顾地区的环境状况和治理成本等具体情况而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最终造成高昂的社会浪费。对比命令控制型手段,环境经济手段具有很多内在优势。首先,该手段是在市场作用的前提下间接实行宏观调控,通过一些调控手段对市场信号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进而引导管理对象改变行为。这是一种间接宏观管理的模式,它间接监督地管理具体活动,成本低。其次,该手段通过市场改变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主体。保护环境不能用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手段,而是要将主体从政府转交给更能适应各种不同条件的环境责任者,给予他们一定的选择和决策空间。再次,该手段有助于提高政府管理的灵活性,有利于污染者执行环保政策。对政府来说,调整收费标准远比修改法律或规章制度简单和有效得多;对污染者来说,可以在针对相关收费情况做出预算基础上选择相应的行为。最后,该手段有利于资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有效配置[1]。这些资金在用于一些有利于保护环境项目的同时,也有利于政府不断完善经济政策。多数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环保资金会比较短缺,我国也不例外,环境经济手段的这一优势对我国来说尤其具有吸引力。
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政策措施,但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才能发挥其作用。
首先,企业要具备完整的现代企业特征。企业要是产权明晰(污染大户多为国有大企业)、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要是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风险意识的生产经营实体,要独立对企业自身的生产、投资、消费行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还要具备自我约束机制。其次,对企业素质的要求。企业要具备相应的基础知识及使用技巧,如正确理解相关经济手段的成本和效益、替代品的可能性和评估、寻找或隐藏有关商业机会的信息等。
第一,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竞争机制。价格和竞争是经济手段起作用的基础,不仅要在政府机构中强调这两者的作用,更要使其根植于污染责任主体行为人的决策中。经济手段只有在数量足够的买方和卖方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作用。第二,建立灵敏的价格机制。价格机制是构成市场机制的基本要素之一。完善价格机制首先要使资源的价格逐步合理化,还要将环境损坏的外部成本加入相关产品的价格中。第三,构筑法律规范结构。有力的法律规范结构为经济手段的实施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明确了各当事人的合法地位,有利于产权的确立和资源保有制度的完善,清晰的产权归属和资源保有制度有助于加强行为人对经济手段的敏感性[2]。
政府要充分发挥出宏观调控的效果,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来加强对市场的调节,引导各经济主体正确决策,同时改革政府内在缺陷,完善政治体制,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高效、负责。
第一,有足够的知识基础。包含如何理解不同环境政策的成本及其实施效果,寻找合理分配环境能力、容量和资源的数量、质量的方案,怎样衡量环境资源使用效率的合理性,如何评估技术和制度的效率,相关替代品和互补品的情况等。第二,有较高的管理水准。政府要具备制定和管理经济手段的的能力,积累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经验,保证经济手段有效运行,并能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经济手段。第三,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对阻碍经济手段的各种势力要做好充足的应对准备,使未来污染者和环境受害者双方都能接受环境政策。
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体制具有复杂的联系,可以同时运用多种经济手段来实现某一环境经济目标,多种手段的相互配合往往可以发挥1+1>2的整体效益。
经济手段的时差是指从经济手段设计之初到最终产生影响的传导时间,它具体分为认识时差(出现环境经济问题到经济手段的实施)、制定时差(经济手段的确认到落实)、作用时差(经济手段的实施到产生效果),认识时差、制定时差的长短表明了政府管理水平的高低和社会认知的敏感性;作用时差则源于政策产生作用所需要的时间。要想规避这种时差,必须将各种经济手段相互配合使用。
经济手段作用于广泛的空间,要求时差配合和方向一致。各种经济手段在限制或鼓励同一作用对象时,其方向必须吻合。若限制则都限制,若鼓励则都鼓励。若各种经济手段的作用方向相反,其作用会相互抵消,政策效果会大幅下降。某种特殊情况下各种手段的吻合也会利用必要的时间差。
经济手段的纵向运用是在环境经济要求的基础上由掌握各种经济手段的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做出经济手段的有关决策规定,以此引导环境经济活动;经济手段的横向运用是指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相互密切合作。
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是多方位、立体的,环境经济活动也是处于不断变化中。这些变化有显著的、有微妙的,因此在实行经济手段的时候,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当地环境的实际条件出发,同时还要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合理、不失时机地选择经济手段。在调节环境经济时,一定要注意多重经济手段的运用,并且权衡利弊条件,并通过合理的预测手段,判断执行该经济手段后的经济效果,通过多方比较,确定一种有效的并能发挥主要作用的经济手段。经济手段的运用一定要配合国家的财政政策来使用,并且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一定的经济手段,就是要在掌握环境经济发展动态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手段的运用时间。
经济手段互相组合才能发挥经济手段的强大威力。经济手段包括税收、价格、信贷、补贴、财政等手段,因此在运用的时候要搭配运用,使它们充分有机结合,以达到最佳的组合效果。
经济手段需要组合运用,但是在某一特定时期,针对某一特定状况,应当围绕某一种经济手段为中心,其他手段作为辅助,以达到主次有序的配合效果。同时,我们在经济形势变化的同时要不失时机地对主次经济手段进行转化,形成交替配合的模式。因为任何经济手段都不是万能的,条件和环境变化后,经济手段也应跟上步伐,并且注意调整和创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环境经济手段的效果日益显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要坚持合法、有效、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监督管理的可行性、政策的可接受性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等因素来制定政策,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