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办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机构人员转隶手续的函》(财办〔2018〕14号),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相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25名行政编制、3名司局级领导职数以及工作人员划给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19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划转有关职责的函》(财办〔2018〕15号),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给审计署;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
中国财政年鉴2019年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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