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作为特殊的药品,其安全性关乎公众生命健康和国家安全,因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唯有建立完备的现代疫苗安全体系,方能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此已成为评价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于2019年6月29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从2018年11月起草到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审议通过,仅用了短短的7个月时间。其间,历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二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三次审议修改,可谓务实、严谨、迅速。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充分体现了在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一贯方针。
疫苗作为特殊的药品,其安全性关乎公众生命健康和国家安全,因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唯有建立完备的现代疫苗安全体系,方能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此已成为评价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提出疫苗应该实行最严格的监管,聚焦疫苗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现了“最严监管”。这部我国疫苗领域最全面的法律,法律效力远高于现行部门规章。其处罚力度空前提高,违法成本大幅提升,突出强调了行业规范性。与现行法规对比, 兼顾了安全、发展和创新。如新增了研发、生产端内容,明确鼓励创新和研发,目的就是为了积极地促进我国疫苗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都纳入国家战略;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国家制定相关的研制规划,安排必要的资金,组织多方联合攻关,研制急需的疫苗;鼓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大研发和创新资金的投入等,推动疫苗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与发展。特别是对创新疫苗实行优先审评审批。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作为人口世界第一的国家,我们也是世界上少数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全部免疫规划疫苗需求的国家,包括疫苗在内的很多医药产品已经走向世界。但我们脚下的路还很长,面临的挑战还很严峻,我们务必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继续奋斗,决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我们要以《疫苗管理法》颁布为契机,以人民的健康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四个最严”的要求,用强大的监管促进强大的产业,不断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