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杨杨 胡继华
摘 要: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点,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该类院校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上还存在很多问题。文章分析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策略:培养和引进“双师型”教师,注重产学研相互结合,建立高质量的实训基地,做好“警”字的定位工作,提高对教学改革的重视程度。
关键词:司法;警察职业院校;职业能力培养;教学改革;动手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0;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9)03-0004-02
如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的司法警务人员已成为当前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司法警官类院校的学生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而现阶段的一些学生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不高。为了改善这一情况,应该制定新的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策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教育教学与行业职业缺乏有效对接
司法类警察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做到文能办案、武能擒敌,从而符合社会对警察职业的要求。同时,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应该掌握一些先进的科学理论知识,确保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全面提升,以适应未来工作的需求。在司法警官类院校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之中,有些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首先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过于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忽略了职业技能和素质训练。教材体系过于陈旧,加上教学内容的老化,无法将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出来。同时,由于教学实践的缺乏,部分教师无法在教学中将职业特点体现出来。其次,在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上缺乏一定的创新意识,岗位能力要求也一直没有改变。一直以来,教师是整个教学工作的核心,学生在知识学习的过程中处于被动,无法激发出内在的学习动力。
2.课程设置不合理
从现阶段的教学形式来看,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式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课程体系僵化,学习内容较多,缺乏一定的针对性。传统课程大都内容陈旧、形式单一,难以将社会上新的科研成果体现出来。在教学内容设计上,也存在很多重复的地方,限制了学生的思维发展。其次,教师的知识老化,教学方法过于陈旧。部分教师安于现状,不想对自身掌握的知识进行更新,降低了课堂教学的效果。再次,实践课程较少,且多数流于形式。现阶段,填鸭式教学依然存在于很多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的课堂之上,以法律条文等基本理论的讲解为主,无法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再加上实训场所的建设不够完善,导致实际教学与教学要求存在很大的差异。另外,一些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没有聘请经验丰富的实训指导教师,更没有建立专业的师资队伍,导致教学管理工作缺乏统一标准,降低了教学质量。
3.传统管理模式影响现代警察的职业培养
司法类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相关文化积淀并不深,直到今天,教育模式依然存在很大程度的欠缺,这也直接影响到警察职业素养的有效发展。首先,在教学机构设置过程中,一些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存在垄断性和部门化等特点,使得警察职业教育始终处于封闭状态,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同时,由于竞争机制的过于激烈,教师和学生可以选择的机会也较少,使改革工作无法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其次,一些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具备较强的办学定位,但管理模式陈旧。由于这种管理模式的存在,一些教学资源被占用或者挪用,再加上学生本身存在技能不足、动手能力弱等问题,影响了院校整体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策略
1.培养和引进“双师型”教师
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教师既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也要具备一些实际司法工作经验。想要实现这一效果,首先,相关部门可以制定一些鼓励政策,支持职业教师在司法领域挂职,增加对司法行业的了解。其次,选择一些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参与到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工作之中,确保实训基地建设的完善。再次,聘请实战经验丰富的司法警官和技师来校开展讲学和授课工作,以学术交流的形式担任实训指导人员,以此来丰富教师的教学经验。同时还可以选择一些表现优异的教师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培训和学习,确保“双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最后,各个院校可以与司法部门展开合作,针对实际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并成立课题研究团队,利用该种模式加速教师成长。
2.产学研的相互结合
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除了做好相关专业的设置之外,还应该对整个社会需求进行分析,确保专业内容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利用产学研结合实现校企合作。为了保证效果,可以将专业细分成“涉警”专业和“非涉警”专业两个模块,而在相关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研究方面,也应该根据具体的企业和行业要求统筹安排,最终实现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尤其是站在涉警专业角度来说,该类专业毕业的学生并不一定要从事警察工作。因此,在院校课程设置过程中,也应该从学生岗位转化入手,提供一些相关的课程教学,如外语口语课、艺术鉴赏课等,这些课程内容对学生未来的职业转变可以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3.建立高质量的实训基地
高质量实训基地的建立,可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丰富学生的职业技能。同时,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也要鼓励相关事业单位参与到基地建设之中,除了实训设备的引进之外,还可以将整体的实训基地建设分为两部分进行:一是涉警专业的基地建设应该以司法行政行业为主要依据,在法院等建设实训基地,与各单位一起实现人才的培养;二是在非涉警专业基地建设上,应该以事业单位的岗位设计为主,如工厂、公司等。除了上述元素之外,各个职业院校还要加强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合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资金,在改善实训基地条件的同时,为学生成长提供必要的环境,让学生毕业之后便可以直接投入到工作岗位之中。
4.做好“警”字的定位工作
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主要以“警”字为主来开展特色办学,培养的人才主要以司法行政岗位为主,如人民调解员、法警等。在对上述岗位的职业特点进行仔细研究之后,各个职业院校应进一步加强警务技能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而在学生责任心、适应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各个职业院校还需要加强教育工作,在重视基础教育的同时重视技能培训,为他们就业之后的转岗创造良好条件。
5. 提高对教学的重视程度
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要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不断革新,让学生具备更强的职业技能。首先,职业院校可以根据不同专业来选择教学内容,打造出职业教育课程新模式。在此过程中,公共基础和专业理论课程内容的设计显得十分重要,属于“活模块”范畴,与学生的学习兴趣息息相关。为此,教师要充分了解学生的想法,确保该类课程设计具备较强的科学性。其次,职业院校可以改变传统教學手段和教学方式。如教师可改变以往以讲授法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将微课等教学手段融入其中,实现岗位情境模拟教学,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司法类警察职业院校要想培养出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警务人才,就需要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下功夫,提升每个学生的职业能力,并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同时,在课程改革过程中,教师也要对新知识体系进行不断研究和探讨,在完善自身的同时,提升授课质量和学生学习效率,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创造良好条件,从而使他们成为适应自身职业和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韩健,高贵志,张鸿.职业精神培养视角下司法警务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03).
[2]唐贵平.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对警察院校专业课教师培养的思考[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8(01).
[3]蔡蓉英.法治背景下强化警察职业意识及预防警察腐败机理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