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的信仰价值与生命意义

2019-01-26 17:08
中国民政 2019年8期
关键词:祖宗子孙祖先

“清明节”作为中国传统节日,尽管其历史和意涵可以“见仁见智”,但是,它作为中华民族特有的“生命教育”节日,其独特的信仰价值和生命意义,则是既真实又切己的。

“清明”扫墓与祖先崇拜

在现代,“清明节”作为国家法定节日,其主要内涵便是祭扫逝去亲人的墓地。“扫墓”也叫“上坟”,往往是一大家人情感连接的重要纽带,也是活着的人感念逝去亲人的恩德,洗涤自己心灵的机会。《论语·为政》中记载:“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很显然,清明扫墓和祭祀祖先,并不简单只是一个节气性的“节日”,而是落实“祭之以礼”的孝道精神的具体呈现,有其深刻的文化和信仰内涵。

清明的祭祀传统,与中国人信仰中的“祖先崇拜”密切相关。祖先崇拜,或敬祖,是基于这样一种信仰:死去的祖先的灵魂仍然存在,仍然会影响到现世,并且对子孙的生存状态有影响。祖先崇拜不仅是对于死者本身的崇拜,祖先也不仅是些居住于由死者组成的超自然世界的鬼神,而是继续与他们活着的后代保持着有机联系的鬼神。作为跨越生死阻隔的家族共同体的一位成员,他们在那个共同体之中继续扮演着家庭成员的角色,并在家族中保持着原有的重要地位。

在传统文化的理解中,以父母为天地,人死为神,已逝的祖先尽管肉体已经入土为安,但是其精神灵魂住在宗庙(祠堂)或家里祖先位,继续保佑后人!《易经》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逝去的祖先在阴间,是“阴”,坟前的我们在阳间,是“阳”,这一阴一阳的互动,就是“道”。清明节的祭祀活动,就是这种阴阳互动相继相成之“道”的具体落实。可以说,“祖先崇拜”是中国人最基本的宗教信仰;或者说,祖先崇拜是几千年来中国人信仰系统中最重要的内容。也因此,祖先崇拜既是中国历史上各族人民生活中的一种强烈信仰,也成为宗族结合、民族团结的重要精神支柱。

祖先崇拜之所以在我国信仰仪式中形成最早,而且数千年一直非常普遍地流行,原因大体有三:首先是精神寄托。中国人有极强的“报本返始”的寻根意识,在自己的生命成长过程中,总是会不断追问根从何来、苗从何起?基本的结论就是:从“祖宗”而来。同时也会问人死之后,归向何处?结论依然是:与祖宗的神灵同在。因此,祖先崇拜与祖先信仰实际上是活着的人的精神寄托的需要。其次是回报恩情。因为祖先对后代有养育之恩,有亲子之爱,所以,后代要对祖先尽孝,在生要奉养身体,死后祭拜灵魂。所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再次是求祖宗保佑。当然,这种“保佑”并非完全功利性的需要,而是因为相信祖宗的灵魂与子孙同在,相信祖宗会保佑子孙避祸趋福。

祖先崇拜的信仰意义

对中国人来说,祖宗信仰是实实在在的信仰,而不是唯心的迷信。看得见的,不仅有坟墓,还有家谱上的名字、生平,以及传到自己的血脉世系图;看不见但可以体验到的,还有让后代传诵和敬仰的祖宗中的先贤,以及他们“三不朽”的道德、功业和文章。由“清明节”传统看到的中国人“敬天法祖”的思想,本质上就是一种以“祖宗教育”为核心的独特宗教,“一阴一阳”的大道理,通过清明节而落地生根。可以说,清明节代表了中国人的“信仰”。

祖宗信仰对于中国人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建构我们人生观、价值感、婚姻观及幸福人生追求的基础。在中国人的信仰体系中,个人的生命尽管终有尽头,但是子子孙孙的存在则是个人“有限生命”的延续,犹如“愚公移山”所期待的子孙传承。由此,个人的人生意义就不只是自己作为个体生命的意义呈现,而是具有了连接过去与未来的传承意义,生命意义也由此变得丰富起来。一个人的肉身可灭,但血脉长流、精神不朽。祖先的血脉要延续,每年的“清明节”要有人去给祖先扫墓,这种链条式传递的压力,不仅催生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世俗孝道,而且建立了每个人的人生责任感:自己不仅要成家,还要努力光大先贤“三不朽”的事业。而成家,以婚姻建立家庭,并不简单是去寻找所谓的“轰轰烈烈”的爱情,而且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是“敦伦尽份”,是“续香火”。

在祖宗信仰中,祖宗给子孙的期待是“不求金玉重重贵,但愿子孙个个贤”。这传递的是一种独特价值观:人生不是追求今生的富贵,而是追求万世的昌隆,做出“立德、立功、立言”的事业,上能有益于社会、国家,下能积德累仁福荫子孙。因此,祖宗信仰实际上成为了家族瓜瓞绵绵的重要精神动力。另一方面,“同姓组成家族,异姓组成国家”,中华儿女都是炎黄子孙,都是同胞,一国即一家。因此,祖宗信仰也在相当程度上为中华民族提供了“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与此同时,中国人的祖先崇拜并不只是追溯到自己的祖先,实际上,在报本反始的追溯中,一直会回溯到天地,回溯到对我们精神生命具有重要意义的圣贤。因此,对于生化万物、覆育万物的“天地”和立德立功立言的“圣贤”,是与自己生命所从出的“祖先”同时加以祭祀、加以崇敬的,由此构成传统中国人祭天地、祭祖宗、祭圣贤的“三祭之礼”。这种回归生命根源的“报本返始”的精神,其中所充盈洋溢的“崇德”“报功”的心情,实际上是一种不容其已的“责任感”的流露。面对天地而想到创发宇宙继起的生命,面对祖先而想到光大祖德而垂裕后昆,面对圣贤而想到承续而且发扬仁道文化,都是责任感的不容自已!

生死感通与生命信仰

“三祭之礼”的信仰建构充分彰显一个基本的生命事实:生命是有根的。人的生命有三重根,天根、地根、人根。天根者,日月星辰之序也,在一个人的生命形式中表现为时间,即出生日期。地根者,大地河川之序也,在一个人的生命形式中表现为空间,即出生地籍贯。人根者,血气伦常之序也,在一个人的生命形式中表现为生命关系,即生身父母。

因为生命有根,人的生命也是有“根意识”或者“寻根意识”的——这不仅仅是“叶落”“归根”,根本上是安身立命。由是,有了星相学,有了八字学等等,这是“天根意识”;有了堪舆学,有了风水学,等等,这是地根意识;有了家谱学,有了祭祀学,这是人根意识。《孝经》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祭祀的目的是在纪念死者的同时让我们更好地生活;是通过对死者德性和生命的追思为我们的生命找到根基和能量。因此,清明节扫墓祭祀和亲人相聚,实质上是我们生命的“连根养根”活动。

通过连根养根的祭祀活动,我们不仅可以连接上自己的生命之根,而且可以充分地体会到“宗亲”的生命内涵。宗亲,是一种中国文化中独特的生命符号记忆。在某种意义上,由于没有西方意义上的一神教宗教信仰,没有办法将每一个人的生命与上天或者神灵相连;同时由于地域的不断迁徙,也很难将个人的生命同某种地理符号连接在一起。因此,中国人安身立命更多的是靠着“人根”这一意识所引发和发展出来的宗亲意识、宗亲观念以及由此形成的一整套家族文化来实现的。在现代,尽管家族制度已经基本被破坏,祠堂之类连接宗族的纽带也基本上被破坏,商业社会的大迁徙也使得宗族的聚居很难实现。但即使是这样,宗亲意识仍然在每一个人的无意识中,只要一旦浮上意识层面,它就会成为一种强大的凝聚力、胶合力。

我们每个人都将面临死亡,死亡是我们生命的必不可少的部分,死亡也是对我们道德良心的最大的启迪。亲爱的人死亡,是一个人永不能补偿的悲痛,也是他应有的悲痛。这悲痛的最深之处,不只是在茫茫宇宙间无处寻觅逝者的音容,而是自觉到自己对逝者有无穷的咎心。这种自觉,便是个人道德自我的真正呈露。因为这一道德自我的呈现,我们将从此对于还活着的亲人表现出更深厚的爱,更加认识到自己对于人生应尽的责任。因此,祭祀是生者对死者的深情厚意的领受,是生者与死者生命的链接和沟通,是生命个体从有限通达无限的环节,是生者净化灵魂、升华生命的需要!所以,“清明节”具有深层的信仰价值和生命意义,是中国人特有的生命教育体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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