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0日,全国大城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暨全国养老服务推进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28条”新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进行动员部署。北京、上海、南京、山东、武汉、眉山等地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本刊特摘发如下,以飨读者。
北京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目前以每天500人的速度步入高老龄化社会。截至2018年底,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49.1万人,其中城六区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66.2%。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近年来,北京市牢记总书记“北京民政要在全国干得最好”嘱托,以“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体系化”为目标,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质量,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养老服务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确立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发展和就近养老服务理念,统筹谋划超大城市养老服务布局。一是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要求,并指导各区落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系统提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1+5”文件,全面推进公办民营改革;出台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意见,弥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欠账;制定老年人分类保障意见,将政府责任重点聚焦经济困难和失能、失智、失独、高龄、独居老年群体;出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政策;出台失独、孤寡等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政策;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意见,扩大社会优待范围。三是推进居家社区机构三者融合发展,明确将养老床位从传统意义上的机构床位,向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床位、家庭养老床位拓展。同时,强化街乡镇统筹作用,整合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力量,推动形成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特征的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
以立法为引擎,构建就近养老服务体系。北京市人大颁布全国首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确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聚焦居家的社会合作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立法引领推动改革。通过五年的实践,基本形成了就近养老服务体系架构。
市、区层面,建设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为全市和区域养老服务的运行枢纽和指挥平台,集成区域专业化资源。街乡层面,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最高补助450万元,使其成为就近养老的集中养老专业服务平台。社区层面,采取“政府无偿提供设施、服务商低偿运营”方式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总服务台”。按照不低于服务收费50%比例给予服务流量补贴以及托养流量补贴、连锁品牌补贴。
撬动社会资本,加速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坚持政府强力扶持引导,不断吸引社会资本高效进入养老服务产业。一是降低准入门槛。对开展连锁经营的工商登记企业,开辟绿色通道集中办理登记注册;对社会服务机构,准许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二是深入推进公办民营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59%的公办养老机构已由连锁化品牌化服务商运营。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新建一张养老床位给予4至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每床每月最高达1050元;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贴政策,市级财政补贴80%,服务机构负担20%。四是加大设施配套建设。出台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办法,规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产权无偿移交给民政部门。将养老设施纳入正面清单,全市疏解腾退的闲置设施优先用于养老设施建设。五是率先探索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破解社会资本流动性瓶颈,试点建设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创新探索共有产权养老服务模式。
锚定目标,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强化服务质量是生命线观念,围绕“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目标,持续推进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政策创制力度。出台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等20多项政策措施。二是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主动关停养老机构94家,运营养老机构基础指标合格率达到100%。95%机构实现医养结合,85%机构实现明厨亮灶。三是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发布22项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优化完善养老机构、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制度标准,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运营1年以上机构全部建立服务标准或制度体系。四是构建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全国首家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建立重大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做实信用监管,对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发生欺老虐老等11种情形纳入信用黑名单,实行运营商禁入、联合惩戒。扩大社会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制定养老服务业诚信自律公约,推动行业自律。
上海人口老龄化进入早、程度高、发展快,户籍老年人已超500万,人口老龄化率超34%。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上海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暖心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基层创新,探索寻找大城市养老发展难题的“上海答案”。
谋定而后动,确保养老服务发展行稳致远。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领导有力。市政府成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20个部门和16个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分管副市长挂帅。养老服务每年均列入市政府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十项实事。养老任务完成情况每年均纳入部门和各区绩效考核,未完成床位指标的区按每床55万元的标准缴纳罚款。加强中长期规划,确保行动有方。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明确思路和任务,2005年提出“9073”目标,逐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2014年提出构建涵盖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今年国办“5号文”的新要求,上海即将出台实施方案,以“三增”(增量、增能、增效)为目标,全面落实6个“提升计划”和26项具体任务。推动模式创新,确保落地有效。上海着力解决“一床难求”问题,目前已建成养老机构712家,并明确到2022年护理型床位数占60%,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8000张。上海把社区嵌入式养老作为大城市养老的首选模式,以街道为单位,以“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目标,以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点为依托,打造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综合型的养老设施,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在亲情的陪伴下原居安养。
以构建平台为抓手,做实做细做强养老服务。构建实体服务平台,形成养老设施“骨干网”。覆盖全市所有街镇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集成日托、全托、助餐、康养、医养结合等多项功能,发挥枢纽作用,与3000多家各类养老设施一起支撑社区养老服务。在提供专业照护的同时,社区还通过“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银龄宝典”等非正式照料项目,为家庭养老增能。构建信息化平台,发展智慧养老。上海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同时依托民政“数据海”打造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服务端,向公众开放,提供养老资源自主查询、智能向导、精准匹配等服务,逐步实现“人找信息”和“信息找人”,努力让寻找养老资源“像网购一样方便”。在管理端,加强与多部门信息共享,推动联合监管,强化信用归集,努力让养老行业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构建民生顾问平台,促进供需对接。针对养老服务“问不清”“找不到”的现象,推出了社区养老顾问制度,提供政策咨询、资源链接、个性化养老方案定制等服务。100多个顾问点、200多位顾问员提供20000多人次零距离、有温度的服务,广受好评。今年养老顾问将实现街镇全覆盖,并已向居村延伸。与上海广播电台合作开播“空中养老顾问”,每周六在直播间提供顾问服务。构建政企合作平台,助推产业发展。上海依托人才、技术、资本、市场高地优势,举办养老博览会,加强养老服务产品展示和商贸对接;举办老年福祉产品设计大赛,挖掘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园区辅具产业集聚和社区辅具租售推广基地,让老年用品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全市完成7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今年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搭建市场运作平台,进一步扩大受益面。
强化配套保障措施,推动养老行业健康发展。强化支付保障,让养老服务“买得起”。聚焦失能失智刚需,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8.2万困难老年人得到托底保障;全面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已为25万多名老年人居家和机构照护服务“买单”。全市建立了统一的老年照护评估标准,作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守门人”。老年综合津贴制度为330多万户籍老年人提供了普惠福利。强化用地用房供给,让养老服务“有资源”。编制并公开市、区两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确保建设任务落地。积极盘活闲置资源,出台促进存量资源改造的工作指引,优化操作路径、工作流程和基准地价。探索郊区回租宅基地农民用房用作养老服务,增加养老设施供给。强化队伍培养培训,让养老服务“有人干”。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岗位培训,设立养老护理员专项基金,举办“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提升队伍专业技能。对录用护理员和专技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以奖代补”,降低用工成本。参与“上海工匠”评选、开展“寻找最美护理员”等社会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尊崇度。目前全市5万多名职业化、专业化的护理员,成为专业养老服务的主力军。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让养老服务产品“更丰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2016年出台养老企业登记实施意见,新增企业数激增,较之前增加了200%。出台推进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均采用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方式。培育本地养老服务品牌。强化法规与标准引领,让养老行业“更规范”。2014年以来,修订出台了《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制定完善了近10个地方性标准和60多个政策文件。将各类“指标评价体系”纳入综合监管,养老机构日常质量监测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已基本覆盖,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
江苏省南京市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城市,比全国提前10年进入老龄化阶段。近年来,南京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着力破解大城市“养老难”问题,千方百计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党委政府重视,着力解决顶层设计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下大气力来应对。南京市认真落实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做好大城市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和推进养老工作。市级专门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25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参与,实行“组织发动、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每年将养老工作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12个养老政策文件,特别是2018年出台“南京养老十条”,对养老机构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运营模式、质量监管等予以明确,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同时,抓好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养老服务的创新举措。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在市对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明确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比例、千名老人床位占比”3项养老工作指标纳入其中,并加大考核权重,加强跟踪督查,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扩大多元供给,着力解决“一床难求”问题。供给不足、“一床难求”是大城市养老服务的突出矛盾。南京市致力于完善供给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服务模式,多措并举加以破解。目前全市已有养老机构 262家、床位5.3万张,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达39张。一是全面落实规划,有效增加供给。制定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配建标准,重点是落实“四个明确”、解决“四个堵点问题”,即明确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解决“建在哪里”的问题;明确市民政局是市规委会成员单位,承担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组织协调职能,解决民政部门在规划中“发言权”的问题;明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配建、改建的具体程序,解决建设指标“如何落地”的问题;明确简化改扩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手续,解决存量资源转型做养老的审批“旋转门”问题。二是有序放开市场,引导多方参与。推动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改革,鼓励家政企业、物业公司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采取“两无偿一优先”的办法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即明确社区40%以上用房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公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机构运营,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同时加大运营补贴力度,推动社会化养老机构可持续健康运营。目前全市 40%以上的公办养老院引入专业组织运营,社会化养老机构占81%,民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2012年的8家增长到1078家,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组织不断涌现。三是发展家庭床位,缓解床位压力。大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 试点,已对3.45万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把养老机构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复制到老人家中。养老机构通过“互联网+”链接居家老年人,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智能照护,实现 24小时预约挂号、健康咨询、上门服务等。目前全市共开设家庭养老床位 3150张,相当于建设 30家中型养老院,既节约了土地资源和运营成本,又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老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
强化监管指导,着力解决质量不高问题。大城市养老难,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还表现在老人需求层次多,对服务质量的要求高。为此,南京市聚焦关键、精准施策,从三个方面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一是实行综合监管提升管理质量。适应养老机构许可取消、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中心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专门成立“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内设养老组织及人才发展、智慧养老调度监管、一站式养老业务受理、时间银行管理四大中心,搭建监管指导服务平台,全面实行动态监测、跟踪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养老机构管理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制定《南京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将养老机构分为5个等级,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动态进行调整,实行养老服务质量与政府补贴挂钩。目前全市已有46%的养老机构达到优良等级标准,养老服务满意度达87%。二是深化医养结合提升供给质量。成立市医养融合领导小组,整合民政、卫健等10个部门力量,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创新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台6项医养结合政策举措,鼓励“养老机构办医疗、医疗机构办养老”,实现养老院医疗护理项目医保支付全覆盖,推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居家养老和上门护理延伸。2018年全市新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93家、增长近一倍,医养融合床位占总床位的比例超过85%。三是壮大专业队伍提升服务质量。对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给予3万-5万元的入职补贴;对所有工作满1年的养老从业人员,给予每月100元-800元的岗位补贴,并纳入“积分落户”条件。在市属高校专门开设养老相关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模式,设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目前全市养老专业人才达9600人,其中大专以上人员较 2012年增长2.4倍,同时还有2.6万名志愿者直接服务26.6万名老人。
聚焦老年人需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山东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本省实际、聚焦老年人实际需求,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探索创新,努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初步构建起了符合山东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
提高政治站位,将养老作为头等民生大事。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224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22%,并以每年100万的速度快速增长。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山东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发展养老作为头等民生大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纳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紧紧围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大、措施实、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目前,全省已建成养老机构2221家、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1.6万多家,拥有各类养老床位72万张,初步构建起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实验,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2015年8月,制订居家社区养老创新实验工作方案,并在全省选择15个经济条件好、基础扎实、老龄化程度高的县(市、区)作为创新实验区,并给予每个实验区2000万元经费支持。通过三年多的努力,省级层面建成了以养老管理平台、县级养老服务呼叫平台、养老信息宣传网“两台一网”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15个实验区共建设示范性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2处,培育出以“情系桑榆”“快乐同行”“暖心港湾”为代表的一大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牌,覆盖城市社区189个,服务老年人近100万人。在此基础上,2018年10月,省政府及时召开全省居家社区养老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创新实践经验,对全省居家社区养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目前,全省已建成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50处;建设县级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01处,覆盖面达74%,并实现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培育发展专业养老服务组织200多家,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路子。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更是农村老年人口大省,在全省2200多万老年人中,农村老年人达到1300万。近年来,全省坚持把发展农村养老纳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完善农村养老设施、扩大服务供给,累计投入近10亿元,建设农村幸福院1.1万多处,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988处,其中有208家实现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形成了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同时,围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省级统一开发了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5.2万名留守老年人信息实现全录入,并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普遍建立了定期探访、上门服务等制度。最近,省民政厅又紧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探索通过建设养老“周转房”,推动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养老新模式。
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作为守底线的基础性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认真对照115条养老服务质量指标,对全省2700多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及时关停并转养老机构527家,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合格率由76%提高到96%。最近,省民政厅又根据省电视台《问政山东》栏目曝光的一些地方养老服务质量问题,组织专门工作组第一时间调查情况、抓好整改。同时,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积极推动面上问题整改,专门制订方案,召开全省视频部署会,成立16个专项小组,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和督促整改,并推动各级全面建立养老服务标准化、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养老机构失信惩戒、养老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等长效防范制度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湖北省武汉市是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截至2018年底,60岁以上人口187.94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1.27%。近年来,全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聚焦服务质量提升,从养老服务业供给侧入手,深化“放管服”改革,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大力探索养老服务新形式、新业态,初步形成了政府保基本、社会增供给、市场办特色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目前,全市养老床位总数7336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9张,各类养老设施1757处,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2300余家,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近1.5万人,养老服务覆盖面、水平质量持续扩大和提升。
注重整体谋划,打造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编制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中心城区人均不少于0.17平方米、新城区人均不少于0.22平方米的标准,编制《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并纳入全市城市规划“一张图”管控,共增加养老服务用地285公顷,为养老设施预留充分的发展空间。制订专项实施计划。制订社区养老院建设三年行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等,将“空间布局规划”的图上布点具体到地面、落实到项目。形成养老骨干网。从市、区、街道、社区四个层级分别明确设施建设类型及“坐标”,打造“以专业养老机构为支点,小型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节点,网络信息平台为织线”的养老服务骨干网。
依托“互联网+”,创新发展“家庭养老院”。明晰破局思路。市政府先后印发《“互联网+养老”工作实施方案》《“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通过搭建市、区两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规划建设近300个覆盖社区、街道的线下服务网点,打通“虚拟网络与实体服务、家庭养老与机构上门服务”之间的时空界限,将全市打造成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明确建设标准。对应社区、街道、区3类空间层次,创造性提出社区嵌入、中心辐射、统分结合式三种模式及建设标准、规范,从“点-线-面”不同层面按统一标准进行互联互通,把居家、社区、机构三种养老服务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明细服务项目。把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服务,定为“互联网+居家养老”核心服务项目,同步建立实施综合评估、服务补贴等制度。
创新服务形式,强化社区养老枢纽作用。夯实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在全市1377个社区服务站设立养老服务窗口,投入资金3亿元,创建600个老年宜居社区,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新闻媒体发布、对接会等方式将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引向社会,已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社会化运营率超70%。推动社区养老院建设。创新定义社区养老院的概念,同步出台相关建设标准、扶持措施,努力实现“一碗汤”距离的养老供给,目前每个中心社区至少有一家社区养老院。深挖社区养老服务潜力。积极引入200多家社会企业和专业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助餐、助洁、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等专业服务,既满足老人养老需求,又通过餐饮、家政、护理、超市等“小微”服务推动了多层次的创业就业。
强化政策杠杆,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撬动社会进入。对机构补贴侧重扩增量、保安全;对社区补贴侧重扩数量、保运行;对居家补贴侧重兜底线、挖内需。近几年,利用财政资金3亿多元,吸引撬动餐饮、家政、物业、医药等社会资本40多亿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及床位已分别占全市总量的68%和71%。推动融合发展。举办湖北武汉养老产业博览会。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引入整合一批大型专业为老服务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PPP模式、转企改制、服务外包等改革试点,吸引相关行业进入。注重典型示范。先后投入30多亿元,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新改扩建项目11个,目前全市每个区均拥有一所500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养老机构,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共14家、床位1万余张,托底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并在护理照料、老年病治疗康复、护理人员培养等方面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四川省眉山市,是国家级天府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都平原经济圈的新兴城市,同时也是四川省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市州之一。眉山现辖两区四县,面积7186平方公里,人口350万,截至2017年底,老龄化率达到21.9%,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比达到76%。针对农村养老基础设施薄弱、养老服务力量欠缺、有效帮扶对接不足等问题,2017年起,眉山市按照“健全体制机制,构建服务平台,培育服务主体,丰富服务内容,提升管理水平”的总体思路,以探索符合农村养老服务新路子为目标,开展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全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建立起了“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四个三”机制。
建立三级阵地,夯实服务基础。乡镇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社会化养老”。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开展 “适老化”设施改造,进行“公建民营”改革,拓展社会代养功能,打造“开放式”养老服务中心,承担对该区域内农村养老的集中服务和分中心、服务点的指导。同时,按照每张床位不低于0.05亩的标准,配套生产用地,增强中心造血功能。全市已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中心16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8家。村(社区)整合村级活动阵地及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养老服务分中心,实现“互助式养老”。因地制宜改造建设理发室、棋牌室及菜园果园等,打造集养老、文体娱乐、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服务综合体。村组建设养老服务点,实现“家门口养老”。坚持“阵地跟着老人走”,在易聚集老年人的小卖部、农家大院、茶馆、文化大院建立养老服务点,建成农村老年人聚会交流、咨询服务、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满足偏远村组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服务需求。
组建三支队伍,壮大服务主体。互助服务队为骨干。按照“低龄助高龄、健康助失能”的思路,依托村老协,发动老年人根据自己的专长组成互助服务队。探索制定《互助养老服务积分制管理办法》,建立“时间银行”制度,老年人服务后的积分可兑换物资、接受服务或赠予他人。专业服务队为支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城市专业养老服务团队,管理运营农村养老服务分中心,实现城市与农村互学互补,培育了一批“永远不走的专业队伍”。建立“高校服务农村养老”协作机制,把高校养老实训基地建到村上来,以学带干、以干促学。志愿服务队为补充。依托基层党员、村组干部等组建便民服务队,依托共青团、妇联等组建“青年服务队”“巾帼服务队”,依托企业、社会爱心人士等组建“行业志愿服务队”。
提供三种服务,实现全面覆盖。信息化服务。区县建立了全方位、一体化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政府通过平台可实现对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服务情况的运营监管,老年人通过平台可实现网上挂号就医、网上购物及销售购买等“点餐式”服务。集中式服务。每月在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开放日”活动,集中开展医疗巡诊、趣味游戏、文艺演出、集体过生日等活动。通过集中活动,把养老与党群活动、乡村治理、文化振兴结合起来,配套开展政策宣讲、农技培训等,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个性化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服务功能,将水电费代缴、话费充值、维修家电、存取款、农产品代销等纳入服务范围。互助服务队为失能、高龄、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访、助洁、心理咨询、重病探访、纠纷调解、辅助农活等上门服务。实现从单一的生活照料向多样化、多层次服务转变。
落实三个保障,提高服务质量。党政引领,有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市、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补助试点乡镇25万元,每年补助养老服务分中心3万-5万元。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牵头制订方案、组织实施、会商研判,每月轮流在试点乡镇召开现场交流培训会,以会代训提升基层“操盘手”的实干能力。市、县两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对一联系试点乡镇,因地制宜给予政策、资金、设施、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乡村唱戏,探索创新。区县统筹规划,乡镇整合资源,量体裁衣式制定“一镇一方案”“一村一清单”。低偿聘请村老协人员参与养老服务分中心的服务管理,村委会通过流转土地用于分中心发展种养殖业,养殖收益用于保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