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建立中共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中共东海电影集团公司委员会,原任的中共东海电影集团公司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职务同时免去;建立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撤销东海电影集团公司董事会,原任的东海电影集团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免去;
姜军同志任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编辑委员会总编辑、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蒋国兴同志任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党委委员职务;
倪政伟同志任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姜志芳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
詹茂伟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张宏伟同志任宁波海事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免去其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职务;
何小华同志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陈根芳同志任浙江省教育厅党委书记;
童建华同志任浙江省审计厅副巡视员;
鲍学军同志任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巡视员、党组副书记,免去其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巡视员、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马礼华同志的中共浙江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职务;
免去郭华巍同志的浙江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王玉庆同志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戚建烈同志的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陈红同志的浙江省统计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王征同志的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党组成员职务;
陈鹰同志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保留本科高校正职待遇),免去其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沈希同志任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浙江农林大学副校长职务;
钟依均同志任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其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冯志敏同志任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宁波大学副校长职务;
汪浩瀚、乐传永同志任宁波大学副校长;
陶伟华同志任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国计量大学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许慧霞同志任浙江理工大学副校长;
吴卿同志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
程刚同志任中国计量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浙江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严小军同志任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免去其浙江海洋大学校长职务;
陈建孟同志任浙江海洋大学校长、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叶舟同志任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保留本科高校正职待遇),免去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捷同志任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刘秀丽同志任中共浙江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冯尚申同志任浙江农林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台州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吕文革同志任中共温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金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东福同志任浙江科技学院院长;
符宁平同志任浙江科技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保留本科高校正职待遇),免去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陆爱华同志任中共浙江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外国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徐伟标同志任中共浙江传媒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李文冰同志任浙江传媒学院副院长;
唐远彤同志任中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曹仁清同志任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
赵文波同志任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
邱卫东同志任中共浙江外国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绍兴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李安、柴改英同志任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蒋珍明同志任浙江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金诚同志任浙江警察学院副院长;
史永安同志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浙江农林大学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华尔天同志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严齐斌同志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
赵玻同志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副院长;
胡建新同志任浙江音乐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衢州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胡华同志任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职务;
李泽泉同志任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郝敬习同志任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杭州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柳国庆、张宏、黄坚同志任绍兴文理学院副院长;
柯羽同志任中共绍兴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陈光亭同志任台州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金先龙同志任台州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台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吴国庆同志任中共台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职务;
胡韶光、李钧敏同志任台州学院副院长;
杨玲同志任衢州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徐须实同志任衢州学院副院长;
陈仕俊同志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周志春同志任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何瑶伟同志任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唐素梅同志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
毛建卫同志任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金炳雄同志任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杜兰晓同志任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骆光林同志任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郑卫东同志任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梁克东同志任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马广同志任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吴中平同志任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姚奇富同志任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李大兴同志任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院长;
免去徐铁峰同志的宁波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宏明同志的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虞聪达同志的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裘愉萍同志的中共浙江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王自勇同志的浙江农林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叶高翔同志的浙江科技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柯力同志的中共浙江传媒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詹成大同志的浙江传媒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眭宝良同志的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赵伐同志的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沈建华同志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褚子育同志的浙江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委员、副院长职务;
免去唐和祥同志的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华小洋、杜时贵同志的绍兴文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黄建平同志的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金则新同志的台州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张辉同志的台州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学东同志的衢州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王昆欣同志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俞步松同志的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王梅珍同志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伟明同志的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钱大钧同志的东海电影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朱华同志任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中共桐庐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刘颖同志任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杭州市西湖区区长职务;
李志龙同志任杭州市滨江区代区长;
方毅同志任中共桐庐县委书记,免去其桐庐县县长职务;
孙旭东同志任宁波市北仑区代区长;
傅贵荣同志任宁波市江北区代区长;
王兆波同志任宁波市鄞州区代区长;
娄绍光同志任温州市副市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无文同志任温州市副市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许晴同志任中共嘉兴市委常委;
于会游同志任桐乡市代市长;
徐仲仪同志任中共湖州市委委员、常委;
唐学兵同志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
徐建役同志任中共嵊州市委书记,免去其嵊州市市长职务;
张新宇同志任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中共武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国钧同志任金华市婺城区代区长;
王新锋同志任兰溪市代市长;
刘根宏同志任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中共龙游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周向军同志任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常山县县长职务;
沈国通同志任中共舟山市委常委、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委员;
徐仁标同志任中共台州市委常委;
梅式苗同志任中共临海市委书记,免去其临海市市长职务;
王丹同志任临海市代市长;
王小荣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委常委,免去其丽水市副市长职务;
杨秀清同志任丽水市副市长,免去其中共缙云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刘志伟同志任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陈国军同志的宁波市鄞州区区长职务;
免去孙哲君同志的中共嵊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占跃平同志的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招明同志的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江平同志的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