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飞
(民革中央 宣传部,北京 东城 100006)
2013年1月,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1]22
回顾两个历史时期的社会主义实践,人们可以看到,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是划分两个历史时期的分水岭;区分两个历史时期的鲜明特征也在于,前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以阶级斗争为纲,后一个时期不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后一个时期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正如习近平所描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篇大文章,邓小平同志为它确定了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这篇大文章上都写下了精彩的篇章。现在,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的任务,就是继续把这篇大文章写下去。”[1]23中共十九大对“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所探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初步的总结,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并对这一理论体系作出了系统阐述。
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是在一个时间节点上瞬间完成的,但结束、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并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逐步实现的一个历史进程,而这个过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是不断针对“以阶级斗争为纲”进行拨乱反正的过程,是从治国理政工作思路的全面调整到政治纲领的根本改变、到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深度创新,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探索、不断取得阶段性理论成果的过程。
以1978年11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如习近平所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实行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全党智慧形成了邓小平理论。”[2]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作出更全面的描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创立了邓小平理论,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本质,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明确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
一是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尽管对作为极左路线代表人物的“四人帮”开展思想斗争、政治斗争,符合树立新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权威、实施新的治国方略的需要,但揭批“四人帮”仍然采取了政治运动方式,这并不符合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新领导人治国理政的思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1978年9月中旬,邓小平在东北调研,在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表了“北方谈话”,明确提出要在适当时候结束全国性的揭批“四人帮”运动。他说:“运动不能搞得时间过长,过长就厌倦了。”这实际上提出了党和国家工作重点从“抓纲治国”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的主题。[4]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根据邓小平提出的这一建议,全会讨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按照《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表述:“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 "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当时极左思潮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的时代氛围中,不再无休止地开展政治运动、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看上去只是工作思路的改变,人们还是比较容易理解和接受的。但当时的人们可能没有料到,这一“停止”并不是临时性的、有需要时想恢复就可以恢复的,而是“结束”。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 "”[3],这一表述以“结束”替代“停止”,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彻底否定的含义,也可以认为以此宣示了不再恢复的决心。尽管此后“阶级斗争”的概念还存在于党的政策文件包括国家宪法之中,但自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以后,“阶级斗争”作为一种政治活动内容和方式,基本上不再出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之中,即使个别特殊时间节点还会提及“阶级斗争”,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中的影响力十分有限。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的鲜明特征。
二是在思想上政治上拨乱反正。1985年9月,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 ",忽视发展生产力。‘文化大革命 "更是走到了极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5]141这里邓小平称之为“最根本的拨乱反正”,表明拨乱反正,从根本上就是针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系统清理了对新中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认识,表明这一次以主要针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拨乱反正,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前进方向。
思想上政治上的拨乱反正表现在许多具体政策举措上,包括对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重新作出估计、制定实施为“地富反坏右”摘帽、社会成员不再划分阶级成份的政策,等等。1977年8月,邓小平说:“就知识分子的世界观改造方面来说,应该怎样估计呢?世界观的重要表现是为谁服务。我国的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是自觉自愿地为社会主义服务的。”[6]236这里的提法与毛泽东1957年3月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所说的知识分子“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他们还是属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判断完全不同,毛泽东以“世界观”作为衡量阶级属性的标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开展思想上政治上的阶级斗争的条件下,往往根据几句言论就可能被认定为“资产阶级”;邓小平把“为谁服务”的行为作为衡量世界观的标准,而不再以言论观点作为评判阶级属性的依据,使知识分子不再作为阶级斗争的对象,消除了开展“思想上政治上的阶级斗争”的思想政治基础。1978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他们与体力劳动者的区别,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从事体力劳动的,从事脑力劳动的,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6]2-3这一论述进一步为知识分子不再作为阶级斗争对象奠定了理论基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1月11日,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7]1-2,1983年6月18日,公安部发出《关于给现有“四类分子”一律摘帽的通知》。不再以家庭出身作为评判划分阶级成分的依据,使“非无产阶级”家庭出身的人不再作为阶级斗争的对象,进一步消除了“阶级斗争”的社会基础。到1984年,最后一批“四类分子”共79504名摘掉了帽子。地富反坏右分子摘帽以后,阶级斗争政策基本上被排除在了国家行政管理、社会建设之外。
三是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命题。1982年9月,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上致开幕词,首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命题,这是从政治上、思想理论上与“以阶级斗争为纲”划清界限,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础上,开始“立”新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指出,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针对的是长期以来“左”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的种种曲解,尤其是所谓苏联模式的影响。他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5]89这里讲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强调的是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反对“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看上去和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没有直接关系,实际上是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社会主义划归照抄照搬的范畴,强调的是从根本上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这种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条主义思维方式,从而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更深层次的彻底否定。强调“中国特色”,就是否定照抄照搬,直接指向的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这种思想理论、根本指导思想的照抄照搬。在邓小平看来,只有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建成社会主义,也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由此,邓小平推动中国共产党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建设的全新探索,开辟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崭新局面。正如习近平所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不可逆转地结束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军,使具有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1]7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再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8]17在这里,“既不走”,表明对“老路”的否定是第一位的;而这条“老路”,正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老路”。回顾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历程,必须对此保持应有的明确认识和清醒认识。
四是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这是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纲”替代了阶级斗争的“纲”。到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更加明确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替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十三大报告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从十三大起,“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直写在《中国共产党章程》里,始终是党执政兴国的基本路线。2012年11月,习近平强调:“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我们在实践中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不动摇。”[1]112013年8月,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只要国内外大势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能也不应该改变。这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动摇的根本要求,也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要求。”[9]也可以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100年不动摇,就是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100年不动摇。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且围绕这个中心形成了系统全面的配套政策措施,都是与“以阶级斗争为纲”不同的。从这个中心出发,中共中央制定实施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他说:“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6]152邓小平不再把少数先富起来的人看作是剥削阶级,而强调允许贫富差距存在,并且重视利用利益的激励作用来增加社会财富,其结果尽管在一定阶段上不是共同富裕,但最终则有可能在人们先后富裕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
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理论政策更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否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时代“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要求消灭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全国各地制定实施了“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政策措施,城乡社会一律禁止小商小贩存在,有的地方规定农民家庭养鸭子超过3只就被认定为资本主义。邓小平明确否定了这种“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所谓社会主义。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谈到:“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6]491992年,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方谈话,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5]373事实上,市场经济的突出优势就是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率、高质量,有利于调动各种生产力要素有机结合,并且使各种社会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市场竞争所形成的贫富差别并不绝对导致两极分化和阶级斗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念将最终失去其生产关系基础。
五是全面推进改革开放。中共中央一系列文件都对改革开放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一九七八年,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从那时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新的壮丽史诗,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10]习近平也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我们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100年 "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11]
改革首先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政策、制度的改革,也是对不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一切思想观念、政策和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从而把全中国各族人民的前进方向引导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把全中国人民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来。对外开放则是打开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而封闭的大门,学习借鉴世界上一切先进文明成果,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经济交流合作,加快中国现代化建设。所有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都使中国不断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基础,也不断否定和消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经济社会基础。
六是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目标。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首次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目标:“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12]12-1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提法后来一直为中共中央各种重要文件所强调,成为中国共产党现阶段政治纲领最简明扼要的概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开端,习近平更明确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概括为“中国梦”,以此作为团结凝聚全中国人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纲领性口号。这一政治目标与阶级斗争学说相对照,“工人阶级”、“无产阶级”的阶级性目标不再被强调。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表明党明确强调了所承担的民族国家的历史使命,已经不仅仅是“无产阶级”的政党了。
总体来说,邓小平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开创了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政治纲领上的突出特点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取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
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的否定,而不是对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实践的全盘否定。仍然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表明以阶级斗争为纲并不是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开创的社会主义的全部,毛泽东所开创的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特征并没有改变,也不会因为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改变。也可以说这就是习近平所指出的“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3]的含义所在。
三是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只是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问题重新系统全面思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重新进行谋划和布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既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脱离中国实际国情的所谓“思想上政治上的阶级斗争”,同时也强调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出改革开放,既否定了计划经济时代的闭关锁国、盲目排外,也强调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等等。习近平所指出邓小平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篇大文章“确定了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正是这样的意义上讲的。
从1989年到2002年,江泽民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成为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从2002年到2012年,胡锦涛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前进,进一步深化了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否定。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突出贡献,是1994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将共产党领导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融为一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建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健全完善,对“以阶级斗争为纲”具有颠覆性的意义,对原有阶级斗争理论也具有创新意义。原有的阶级斗争理论认为,有市场经济就有劳资关系的对立,雇佣劳动者即无产阶级与资本家群体即资产阶级的斗争是不可调和的,这两个阶级的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革命,而无产阶级革命必然带来无产阶级专政。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认为,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在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下的劳资关系并不会形成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
另一个突出贡献,是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他说:“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他说,“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13]10同时,中共十六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中国共产党性质也作出新的概括:“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3]57“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这一历史性课题的深刻回答,凸显了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创新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指出了新的方向。
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与实践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尽管仍然采用了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提法,但三个代表的每一个都跟传统阶级斗争理论中的无产阶级政党阶级性的概念有了明显不同。江泽民在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14]539-540这里没有采用传统的阶级分析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提法,是一个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理论概括,显明在社会政治关系调整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已经形成了新的发展。
在胡锦涛同志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时期,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国际地位显著提升。这一阶段不仅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真理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实践证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有新的贡献。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全面系统阐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他说: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里“以人为本”的“人”不是划分为阶级的人,而是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全面发展的人。胡锦涛说,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也充分体现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特色。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进一步否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阶级性“斗争”。2006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胡锦涛还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这里所说的反面经验,显然就是指“以阶级斗争为纲”时代的挫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努力。”“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因此“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15]很明显,这一价值取向和政治立场,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与实践十分不同,也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特色。
这一阶段“精彩篇章”之“精彩”,主要是表现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继续实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政策,深化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更大成功,特别是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正确性,坚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也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际社会越来越得到尊重和肯定,从而也进一步凸显了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必要性和正确性。
二是这一阶段许多重要理论政策特别是作为执政党的指导思想提出来的“‘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鲜明针对性,不仅丰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解决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上的巨大能力。
三是这一阶段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特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突出体现在普遍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实现了国家机关和领导层的有序更替。同时,在这一阶段,“我们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制度,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这些年来,我们在国家领导制度、立法制度、行政管理体制、决策制度、司法制度、人事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监督制约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16]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日益成熟。
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执政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从划时代的时间节点看,新时代以中共十八大的召开为标志;从政治上看,新时代以十八大习近平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成为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为标志;从思想理论上看,以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标志;从发展成就看,以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为标志;从社会主要矛盾看,以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标志;从时代任务看,以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为标志,等等。正如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所说的那样:“这个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17]9
在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测中,地质雷达属于无损检测,并具有快速检测、连续扫描等特点,有效地提高了检测效率和完整性。
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相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思想政治的基本方面没有改变。比如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等等方面,但新时代也更是进一步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
第一,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指引下,中国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建设更高层次的社会主义的新阶段。按照十九大报告的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这一历史任务之时,将最终消除“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基础。从马克思阶级斗争理论所描述的西方国家历史来看,发生阶级斗争并且引发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阶段,主要是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完成这一转型、完全实现工业化以后,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乃至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都将发生革命性变革,马克思所指的雇佣关系基础上引发阶级斗争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基础将不复存在。尽管社会矛盾仍然存在,但随着社会物质财富逐步积累,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日益发达,调节和管控社会矛盾冲突的能力不断提升,必将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基础上新社会上层建筑的形成,中国将建成更高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第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带来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制度。中共十九大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成了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将带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带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成熟定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技术性、科学性、超越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了现代化,就标志着执政者真正实现了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标志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了成熟性、稳定性、坚韧性,国家制度就达到了成熟完善的程度。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中说过:“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5]372邓小平讲30年,是因为一方面新的社会经济基础还在成长,另一方面,社会政治制度的成熟过程是社会利益关系调整、整合、融合和逐步稳定的过程。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政治制度将得以逐步成熟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更加巩固和强大,“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作模式和国家治理体系将永远成为历史。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将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自身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停止和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选择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表明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那么,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党将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属性的基础上,成为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第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目标,在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时,我国社会将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中级阶段、高级阶段,“阶级斗争”将永远成为历史。习近平说中国梦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里“人民幸福”是落脚点,而人们的幸福感虽然是因人而异的,但总体上一定依托于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保障。自古以来,中国人饱受内战之苦,周期性的社会动荡多由缺乏稳定有序的政治权力更替机制所引发。只有真正实现长治久安,让人民的幸福生活得到应有的制度保障,让人民的幸福感建立在对社会不断向上发展的稳定预期之上,才能最终消除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乃至阶级斗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从初级阶段进入中级阶段、高级阶段,社会性质将发生质变,时代也将实现新的超越。
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历程的几点启示: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领导核心。习近平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新中国的繁荣富强。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历程来看,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应有的领导核心作用。特别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更具有鲜明的“不走老路”的政治品格,更具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历程,人们可以认识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始并存在的,是对前一历史阶段的超越。正如邓小平曾经多次指出的那样:“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 ",但应该说‘文化大革命 "也有一‘功 ",它提供了反面教训。”“三中全会确定将工作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建设四个现代化为中心,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拥护。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有‘文化大革命 "作比较,‘文化大革命 "变成了我们的财富。”[5]272没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探索失败,就没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成熟,也只有推动对现阶段的不断超越,人类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第三,人民向前看,历史向前进,历史规律不可抗拒。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改变其实现形式。恩格斯曾经说过:“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18]2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出现和存在,也是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特性所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进步的伟大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成长起来的人们,也一定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继续前进、不断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将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