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东彪 李 彬
(1.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0000;2.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 亳州 236800)
2017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三大革命”,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作为第一项重点工作推进。通过“农村清洁工程”“3年行动”及“三大革命”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安徽省农村基本实现“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模式,配套完善了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并积极推进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前期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
虽然村庄设有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但受多年传统习惯的影响以及节假日回乡人员激增,垃圾会随意倒在路边、地头、桥下、沟渠旁,垃圾围村、填倒河塘、堆积路边、围山填荡的现象仍然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产生堆存现象,影响人们居住环境的卫生状况,不仅影响村容整洁,而且严重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增加患疾病的风险,地表地下水源水质受到很大影响。
其次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人口的居住较为分散,农村人口外出务工比例较高,流动性较大,这也导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与处理难度和成本远高于城市。由于农村距离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的运输距离一般较远,因此垃圾桶、收集车、运输车等环卫设施的单位服务人口购置数量要远远高于城市,从而收集和转运配置人员就较多,增加劳动力成本,随之运输成本也加大,运输费用也高于城市。
随着农村垃圾治理行动的开展,大量的农村垃圾短时间只能进入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造成对原有末端处理设施承载压力过大,超负荷的垃圾进场(厂)和运转,从而大大缩减了城市处理设施的卫生填埋设施的使用年限。垃圾量的剧增,也给县市级人民政府带来了新建或扩建末端处理设施的迫切任务,而因为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选址难、投资大、耗时长,往往实际推行起来进展也较为缓慢。
目前农村对垃圾的源头管理和控制还缺乏相应的投入以及有效机制,对垃圾源头和垃圾的合理分类仍缺少系统管控。特别是在垃圾回收环节,缺乏有效合理的管理模式,垃圾分类始终得不到较好的执行。
根据省住房和建设厅指导,亳州市住建局2019年上半年在农村垃圾治理上开展调研、学习的同时,在谯城区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5月份选择3个乡镇8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三分法”分类试点工作,经过第一阶段1个月的认真试点,比较真实地获取了“可沤肥、可回收、需转运”三类垃圾类别的占比和人均日产生重量等第一手数据,并根据不同种类别的生活垃圾总结出针对性的收集处理方式和路径,为下一步全区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作出了有益探索。
一是科学选择试点样本点。为确保试点数据真实有效,谯城区注重样本点的全面性、广泛性、代表性。所选三个乡镇中,古井镇保洁为全域市场化外包乡镇,且工业化水平较高;魏岗镇开展的是集镇环卫市场外包模式,颜集镇环境保洁工作为政府运作模式。试点群体力求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其他家庭等各类家庭类型全覆盖。本次试点,谯城区8个村共选择88户共计387人,其中60岁以上55人,12岁以下86人(除魏岗镇王小庄选择18户外,其他7个村均选取10户群众参与试点)。
二是据实确定生活垃圾种类。将2017年垃圾分类开展之初时的“有害垃圾、无害垃圾”调整为“可回收、可沤肥、需转运处理”三类生活垃圾。“可回收垃圾”,主要指政府有偿回收的垃圾,具体包括白色垃圾(农地膜)、旧衣物、农药瓶(袋)、废弃灯管、电池等市场价值较低而且是危险有害废物的集中有偿收集,像饮料瓶、废铜废铁、旧书报等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垃圾,鼓励群众会就近售卖给废品回收站,剩余的政府有偿收集。“可沤肥垃圾”,主要指餐厨垃圾、果皮纸屑、落叶杂草等易腐垃圾。“需转运处理垃圾”,指既不能有偿回收又不能就地沤肥的尿不湿、卫生巾、粘油污的白色垃圾以及废旧轮胎等。
三是机动灵活确定处理路径。“可回收垃圾”由群众(保洁员)源头分类、收集,按保洁员、村、镇渠道上缴,最后由区根据乡镇需要统筹安排转运车辆频次集中转运,并按照实际回收数量通过"一卡通"方式将回收资金直接拨付到保洁员(群众)社保卡内;其中农药瓶(袋)等有毒垃圾转运至有资质危废企业处理;白色垃圾、旧衣物等生活垃圾则直接转运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一是试点数据收集。本次试点88户387名群众一个月内共生产各类生活垃圾4 607.2 kg,每人每天平均产生生活垃圾约为0.38 kg;其中,“可回收垃圾”819.79 kg,“可沤肥垃圾”3 129.835 kg,“需转运处理垃圾”657.425 kg。
二是各类垃圾占比情况。三类垃圾中,“可沤肥垃圾”占总量的67.93%。“可回收垃圾”占比17.80%,其中的白色垃圾农地膜所占比重较大;需转运处理垃圾"仅占14.27%
三是试点数据参考价值。通过以上数据分析,每人每天按0.4 kg垃圾量计算,谯地区农村常住人口按90万人(2017年户籍人口约120万人,除去常年外出务工30万人),每天产生360 t生活垃圾,按67%比重沤肥减量,每天可沤肥减量241 t,可回收垃圾64 t,每天需要转运处理的垃圾仅55 t。
一是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参与度不高。虽然政府进行了引导宣传,也为农户、村庄配备了垃圾桶,但是能够改变农民生活习惯的、有效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末端宣传、贴身宣传引导及实际措施较少,垃圾源头分拣奖励措施缺失,村级组织的宣传能量没有发挥,村妇女儿童的作用没有发动起来,村级党员及基层党组织参与或者组织村级垃圾分类的主动性不强。
二是有害垃圾回收积极性不高问题。前期市文件指导价格中,农药瓶(袋)类定价较高,群众、保洁员积极性较高;但废旧塑料、农地膜、旧衣物由于定价过低,尤其塑料类难于分拣,保洁员积极性不高,2018年全区支付有偿回收资金687万元,平均到全区3 000多名保洁员,每名保洁员平均每月收入150多元。尽管谯城区已在原指导价0.5 元/kg将塑料类垃圾上调到2 元/kg,并积极推行“一卡通”,但积极性仍然不高。
三是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偏低问题。要求保洁员每天按时逐家逐户上门收集垃圾,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后填埋沤肥,这样既能避免垃圾二次落地,又能有效减轻保洁员劳动强度。但由于保洁员工资待遇较低,谯城区目前执行标准为660元/月,并未建立年度正常增资机制。
一是积极鼓励创新,做好顶层设计。要积极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开展垃圾分类,允许基层“摸着石头过河”。省市层面要就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确保决策符合农村实际,接地气,可持续;国家、省级层面要从鼓励创新角度出发,让基层尝试创新,让普通的好用好使的垃圾分类技术和标准行为产生于百姓间,相信能人在民间,可以编成顺口溜,三部曲和民约民规,期待也相信群众理解垃圾分类的目的后也可以思考出农村的接地气的分类一揽子办法来,市县主管部门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在基层探索基础上,由省级层面及时制定出符合国家技术要求、易操作、接地气、可复制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路径,然后回到农村再去实际检验和磨合,上下多次动态调整和凝练,可以形成我省的规范和指南。在政策和技术规范许可前提下,县区层面要制定科学的督查测评办法,加强对基层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常态指导、督查,确保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资金投入分配机制。目前实行农村环境保洁市场化运作的县区,每年支付外包公司上亿元服务费,而没有实行市场化的县区,如谯城区,以2018年为例,每年投入到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分类的资金约5 000万元;如果政府运作经费也能达到市场化县区投入水平,随着基础设施、保洁员待遇有大幅度提升,兼之建立科学的督查考核调度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垃圾分类处理肯定要优于目前局面。因此,省级层面可根据全省不同区域,如皖北、皖中、皖南等,合理设定各地区不同气候地形、不同农民收入水平和村庄不同密度的农村人居环境人均年投入专项资金最低标准,一旦低于这个标准,则启动对县区政府问责机制。
三是尽快制定出台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沤肥点技术试行规范。千百年来农村家家户户都有堆肥沤肥习惯,这些农家肥可以有效改良土壤结构,只是近年来随着化肥的普遍施用,劳动力成本增大,农家肥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目前谯城区每自然村每年设置1个沤肥点,较小、邻近的两个自然村可共用1个,较大的自然村(如常住人口超过500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2个以上。同时对填埋点深度、容积、设置原则、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语、规范填埋要求等均有明确要求。为调动群众积极性,每个沤肥点如果满足一个自然庄一年沤肥之需,则区财政每年安排2 000元维护经费。为保证分拣成效,一些村庄直接将沤肥点设置在保洁员或村干部的地里,以此强化分类成效,最大限度避免不经分拣直接填埋等不规范行为。建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从农村实际出发,联合制订出台符合国家技术要求且易操作、可推广的农村可降解生活垃圾沤肥点试行技术规范,对于全省各地不同气候、土壤成分、耕地类型和农作物种类,分类确定堆肥模式和主要控制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