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建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工作思路

2019-01-23 14:42曹文化
智能城市 2019年23期
关键词:城市居民执法人员监察

曹文化

(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自然资源局,河南 驻马店 463800)

城建监察工作主要是监督管理城市建设,保证城市建设的规范化与科学化。伴随着城市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城建监察工作的范围日益扩大。现阶段,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尚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城市建设的科学与规范。基于此,不断优化城建监察工作的成效,切实提升城建监察工作的质量,需要明确城建监察工作的内容以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城建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1 城建监察工作的现状分析

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建设不断提速的今天,城建监察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缺乏对城建监察工作的重视

现阶段,城建监察工作之所以难以发挥成效,与缺乏对它的重视有着直接的关联性。我国城建监察力度不够,还没有在城市建设的各方面全面展开。同时,城建监察工作在开展过程中缺乏持续有效性,工作重心主要为简单性的违法行为,或者对社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没有形成有成效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在违章建筑的查处等过程中,城建监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打击力度也不够大。在城市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今天,整体提升城市的发展活力,不断优化城市的发展水平,应该做好城建监察工作,切实提升城建监察工作的整体力度。

1.2 城建监察的执法范围并不清晰

在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过程中,城建监察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但现阶段,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缺乏对工作范围的精细定位。比如城建监察人员可能并不清晰自身的职责分工,在实践过程中可能面临着不知如何下手,或者不清楚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内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边界意识,极容易引发“越位”问题,不仅难以提升城建监察工作的整体成效,也容易滋生其他的问题。同时,城建监察工作的范围与其他部门存在一定的交叉性,在权限、许可等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交叉性,这就容易出现“要么都管,要么都不管”的问题,难以真正发挥城建监察工作的作用和职能。

1.3 城建监察人员的整体素养有待提升

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执法人员作为执法者,无论是监督与指导,还是纠正与处罚等,都应该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法律为准绳,积极倡导人性化执法。但现阶段,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整体素养有待强化和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够真正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这就容易产生其他社会矛盾。还有部分执法人员人性化执法的意识缺乏,将执法对象当成了自己的对立面,甚至不惜采用暴力等方式来进行执法,这种错误的执法行为,往往加剧了社会大众对城建监察的不认可。此外,部分城建监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偏低,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权谋私”等问题。

1.4 城建监察执法机制不完善

城建监察工作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托于完善系统的执法机制。但现阶段,在城建监察执法过程中,执法机制不够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建监察的规范性与科学性。一方面,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这就使得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性。比如城建监察工作缺乏内部监督机制,在某种程度上纵容着执法人员的不法行为。另一方面,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缺乏系统的绩效考核体系,这就使得很多城建监察人员并没有工作任务和压力,在城建监察中存在“水过地皮湿”的问题。或者城建监察过分注重节前年终目标,也容易出现平时监察较松,节前集中监察等问题。

2 城建监察今后的工作思路

在城市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今天,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应该科学全面做好城建监察工作,切实提升城建监察工作的整体成效。结合现阶段城建监察中突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未来的城建监察思路,综合性提升城建监察的整体质量。

2.1 努力做好城建监察的全面性

在城市建设快速开展的过程中,城建监察工作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因此,结合现阶段城建监察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应该力求实现城建监察的全面性与综合性。一方面,应该科学理清城建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具体监察范围,尽可能减少可能存在的交叉作业问题。同时,积极营造良好的城建监察环境,引导广大城市居民充分认可城建监察工作,积极配合城建监察工作。另一方面,在充分理清工作职责以及监察范围的基础上,还应该力图实现监察工作的全面性,争取做到面面俱到。在城建监察过程中,无论是违规占道经营,还是违章建筑等,都应该纳入监察范围,都应该下足力气,力求整体提升城建监察工作的成效。

2.2 努力完善城建监察的工作机制

在城建监察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城建监察难以开展或者城市居民排斥抵触等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工作机制,缺乏科学的法律依据。因此,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该努力完善工作机制,整体保障监察工作的透明度。一方面,应该努力完善城建监察的法律法规,确保城建监察工作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还应该依托于科学的工作机制,构建标准化的作业流程。特别是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城建监察工作应该充分依托于信息技术手段来做到信息公开,以此来赢得广大城市居民的拥护以及信任,减少可能存在的干预干扰或者暴力抗法等问题。

2.3 科学优化执法人员的素养以及水平

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说是法律的代表,同时也是城建监察工作的代表,若执法人员缺乏法律意识,缺乏人性执法的理念,势必容易抹黑城建监察工作。因此,城建监察部门应该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一方面,城建监察部门应该加强执法人员定期化的培训与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充分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还应该倡导执法人员人性执法、文明执法。此外,还应该科学完善监察设备,加大城建执法的必要投入。

2.4 加大城建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城建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该全面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城建监察环境,同时引导广大受众积极参与到城建监察工作中,积极检举揭发执法人员的各类违规行为。一方面,城建监察部门应该利用好媒体、互联网、自媒体平台等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城市居民重视城建监察工作。科学的城建监察工作本身就是为城市居民营造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依托于科学的宣传引导,能够切实提高城市居民对城建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还应该倡导广大城市居民参与到城建监察中,积极为城市发展献策献力。

3 结语

在城市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建监察工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科学优化城建监察工作,不断提升城建监察的水平,应该明确城建监察工作中突出存在的问题,落实科学全面的优化对策,切实提升城建监察工作的整体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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