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欢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湖南 湘潭 411100)
在当前新时代背景下,城市特色风貌作为极具价值的“稀缺性”资源,正成为城市高质量、高品质发展的重点方向。如何保持和突显地域性的城市景观风貌特色,已成为当前和今后城市发展战略思考的重大课题。针对当前景观风貌规划难以实施的客观现实,文章结合湘潭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实践,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方面入手,利用系统的原理,采取分类、分区、分级三种方式,基于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探索风貌要素管控的有效办法,以指导城市个性品质营造。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是对城市自然生态、历史人文以及重要空间环境等景观风貌特色资源进行梳理,对有代表性的特色元素进行创新提炼,并对其空间环境进行统筹安排,进而引导富有个性魅力的城市整体形象[1]。当前,景观风貌规划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论基础。一些城市的景观风貌规划普遍存在,文化内涵挖掘不够、重点不突出、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图纸表达过于抽象、内容表述笼统空泛等问题。
湘潭,山水相依、温润膏腴,拥有一江两岸、八山带水的山水特色。湘潭作为湖湘文化的发源地,文化多元、遗存丰富,素有“伟人故里,名人之乡”的美誉。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湘潭开始注重开敞空间的营造,逐步加强了文化内涵的植入,城市人工景观形象得到较大改善,城市形象和环境品质得到了有效提升。
(1) 城市内部通江廊道不足,导致滨江空间感知困难,滨江公共服务功能缺失,导致整体活力的不足。城市建设与自然山体关系欠佳,山水资源未充分彰显。(2) 城市结构不清晰,可辨别度低,建筑特色不显著。建筑高度缺乏有效控制和引导,整体性不强,视线通透性不够。(3) 城市感知体系较弱,公共开敞空间不成体系,文化内涵表现不够,建筑纷杂不协调,夜景照明亮化不够,植物配置效果不佳。
运用凯文·林奇的城市意象理论,结合湘潭自身特点,重点提炼自然山水、历史肌理、城市功能、重要路径以及公共空间等认知要素,梳理出自然、历史、现代三条公共空间认知线索,构建多层次、完整的城市特色景观风貌。
(1) 宏观层面。从城市的山水特色、历史文化和城市发展三个方面确定湘潭整体景观风貌定位,并提出相应的景观风貌塑造策略。依据自然、历史、现代三条公共空间认知线索,确定城市景观风貌结构。(2) 中观层面。是对生态空间、城市高度、建筑风貌、城市色彩、街道空间和夜景照明六大要素进行整体控制与指引。(3) 微观层面。在总体结构框架的指导下,以行政划分为单元,进一步明确分区特色,落实重点控制要素。
围绕山水江城、文化名城和现代新城三大目标愿景,构建自然山水优雅、现代景观丰富、历史文化浓郁、生活环境宜人的大美湘潭形象,将湘潭景观风貌定位为生态宜居的滨水绿城,文化浓郁的红韵古城[2]。
坚持底线思维,对山水资源进行严格保护,形成“青山环绕、碧水串城、田园嵌入、绿珠点缀”的城市生态基底。通过分析湘潭自然山水、历史肌理、城市功能、重要路径等认知要素,运用凯文·林奇的城市意象理念,打造 “一带五心七轴”的景观风貌结构。
针对山体、水域、田园、绿地四类生态空间提出风貌控制要求。
(1) 山体空间。对昭山、金霞山、法华山等自然山体进行严格保护,控制其山峰标志点和山脊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倡生态保育、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并重,逐步恢复绿色生态屏障,凸显三面环山的城市背景。(2) 水域空间。突出“一带十系”的蓝色脉络,对湘江两岸控制建筑后退距离,设置景观带、滨江路以及滨水活动设施。自然水渠两岸应采用生态护坡,设置不<10 m的景观绿带,加强水体保护与利用,建设海绵城市。(3) 田园空间。保留现有的田园空间格局,维持乡村景观肌理安全,保护动植物栖息地,打造城市近郊游憩带,提升田园空间的生态效应和游憩功能。(4)绿地空间。 严格控制各类风景区及周边的开发建设,确保风景区内外的生态延续性和景观丰富性。以大型公园为重点,以街旁绿地为基础,以带状绿地为串联,建设分布均匀、重点突出的公园绿地体系,打造500 m见绿的城市生态空间。
通过对区位价值特征、眺望视线管理以及特色空间塑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划分高层簇群引导区、高度重点限制区和一般引导区进行高度形态控制引导。
(1) 高层簇群引导区。主要为高铁创智中心、河西商业中心等区域,鼓励高层建筑集群发展,设置标志性建筑,增强湘潭的都市感和认知度。(2) 高度重点限制区。主要为窑湾、城正街、昭山、仰天湖等重要景观资源区域。严格限制建筑高度,重点控制湘江两岸的建筑高度,形成连续、富有层次韵味感的滨水天际线。(3) 一般引导区。除高层簇群区和重点控制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建筑高度非需一致,结合周边环境情况和功能使用要求进行弹性控制。
从城市基调、城市特色、城市标志三个方面对建筑风貌进行分析,以占据较大比例的功能建筑为整体城市背景,协调统一墙面色彩、材质或屋顶色彩,为整体城市建筑景观风貌设定基调。在此基础上,采用特征明显的建筑形式、独特的色彩、材质来创造城市的特色,并以标志性建筑作为点缀。湘潭以风格简洁、特色鲜明为城市建筑风貌基调,总体采用分区、分类的方式进行管控。确定体育中心、商贸会展中心、金融中心、万楼、湘潭高铁站等城市公共建筑为标志性建筑,点缀总体基调。
湘潭城市色彩总体配色以湖湘灰、白石白色系为基调色,乌石黑色系为辅助色,湘莲绿、韶山红色系为点缀色。划分17个色彩功能片区以及背景生态区进行分区控制引导。依据建筑物、设施功能及色彩特征,划分八8类建筑类型进行分类色彩控制引导[3]。
划分综合型、交通型、生活型3类城市街道空间进行控制引导。
(1) 综合型。利用重要建筑前广场,设置丰富的绿化形式、城市家具,形成富有特色的公共开敞空间,来展示城市形象。(2) 交通型。增加建筑退线距离,结合防护绿带来减少交通干扰;加强沿线建筑的整体性,打造整洁、连续的城市形象。(3) 生活型。控制建筑退线距离,形成以人为本的尺度关系,设置供市民休憩、交往的公共空间,营造生活气息浓厚的街道氛围。
规划以“宁静的夜,闪耀的城”为主题,打造自然夜空的休憩之城、行景相随的活跃之城、长卷如画的光韵之城。通过不同等级建 (构) 筑物、不同功能建 (构) 筑物两个不同照明层次来突出湘潭城市结构形态。重点营造湘江风光带、基建营、建设路口、湘潭大道、莲城大道、湘潭火车站、公园广场等城市重要形象展示空间的夜景照明。
为保障整体风貌格局的有效实施,将风貌管控要素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作为土地出让条件,进行分级管控[4]。核心管控区应进行严格管控、突出亮点。重点管控区范围内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项目设计均应按照控制要素控制引导要求进行设计。一般管控区作为一般管制,不予强制限定,依据原则性要求建设引导。
为方便各分区规划管理部门的实施管理,按行政分区划分八个片区进行景观风貌分区控制。以风貌控制导则的形式对总则所确定的各分区的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重点生态控制区及重要廊道界面控制等重点管控内容进行控制引导。
(1) 落实“拥江发展”策略。积极推进城市滨江地区的开发建设,严格管控湘江两岸的生态人文资源,着力打造滨江城市特色空间展示带。(2) 制定项目景观风貌管理引导条件,作为土地挂牌出让的条件之一,指导下一步具体的详细设计和建设管理。(3)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重点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恢复地方传统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城市主要干道风貌,强化重要公共开敞空间的景观风貌形象。
城市景观风貌的塑造,首先要充分挖掘城市资源禀赋,通过景观风貌评估体系,深入梳理城市景观风貌的构成,提炼出特色风貌要素,确定各个层面需要管控的内容,再按照分区、分类、分级的方式,将特色风貌要素逐一落实。基于可操作性原则,将重点控制要素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管控,从而塑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