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吕梁市城市管理部门了解到,吕梁市已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将在吕梁市区和孝义、汾阳、柳林、中阳4个试点县(市)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重点推进中。
记者获悉,吕梁市从今年夏季就开始了前期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制定方案等一系列工作,并成立了由吕梁市人民政府市长王立伟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组。目前,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吕梁市生活垃圾焚烧垃圾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完成了有关审批环节,试点工作将全面铺开,选取吕梁市规划建成区和孝义、汾阳、柳林、中阳4个试点县(市)规划建成区先行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前,离石区、孝义市、中阳县、兴县、方山县等都已制定了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据了解,根据生活垃圾产生主体及成分构成等特点,生活垃圾实行“2+4”分类方式,即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用2分法,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居民小区、城中村、相关企业等采用4分法,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实行“四分类标识”:有害垃圾为红色、易腐垃圾为绿色、可回收物为蓝色、其他垃圾为灰色。另外,除了配齐分类投放容器外,居民小区、城中村等将免费为市民提供垃圾袋,相关企业由经营主体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投放后,有关部门将会通过密闭垃圾运输车辆分类收运,做到生活垃圾收运不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