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辰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北京 100190)
2018年1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强大的基础科学研究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石。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科学探索加速演进,学科交叉融合更加紧密,一些基本科学问题孕育重大突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强化基础研究战略部署,全球科技竞争不断向基础研究前移。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基础科学研究取得长足进步,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但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短板依然突出”。[1]《意见》的出台,将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
基础科学研究,是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总体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科技事业的核心概念之一,它体现在科技政策、科技体制、学科分类、科学活动、科学成果等方方面面。基础科学研究作为一个概念,广泛出现于政策文件、远景规划、年度计划、科技报告、新闻报道,以及学术论文、工作总结当中。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在科技文献与社会语境之中,一直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公益性研究等众多概念相应出现,形成了概念群。
20世纪前半叶,中国学术界即有关于“纯粹科学”的含义及其与“应用科学”之间关系的讨论[2,3],但这种讨论多停留在学术界,作为政策性概念涉及较少。1949年以后,基础科学研究开始作为政策性概念出现。改革开放以后,这个概念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历史上科技政策的各种文本中,经常包含有大量的概念,“基础科学研究”便是一例。它作为中国当代科技事业的基本概念,在历史上有着多种表述形式,出现于不同的场合或语境中。
在1949年《建立人民科学院草案》中,“基础科学”作为“应用科学”的对应概念出现。但作为科学文本中的核心概念,则始见于1956年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1956—1967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简称《十二年远景规划》)中。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概念的使用是面临的问题之一。科学规划十人小组(1)1956年1月31日,国务院召开了制定十二年远景规划的动员大会。为了更好地组织有关工作,会上宣布成立以范长江为组长的十人科学规划小组。在1956年8月5日起草的《关于科学规划中几个问题的说明(草稿)》中指出:
目前学科规划中一个大争论,是关于“基础学科”这一个名词问题,即把自然科学分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是否妥当?拉扎连科同志认为所谓“基础科学”的观念是旧的观念,是旧派科学家的思想。因此,有人主张用“自然科学”(WISSENSCHAFTE)来代替“基础科学”,因为在德文中,“自然科学”就指的是物理、化学等基础科学。但是按中国习惯,自然科学是包括技术科学的,因此,用德国的解释法是不行的。不过在实际上,大家都不反对对数学、力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作出规划,在想不出更好的名词前,我们暂时用了“基本科学”这个名词。另外,基础科学中,应不应包括“地理学”?有些人认为不能包括,说地理学是综合性科学。另一些人说是基础科学,应当算上,现在是按照学科规划小组负责人的意见写上去的。还须再加以研究。[4]
9月7日,十人小组在《代陈毅起草的“向中央报告科学规划”》中又提到了概念的使用问题:
有些学科,如数学、物理学等,是各门科学的基础,在按任务作规划时,未能全面地系统地表现出这几门学科的发展方向和途径,因而对这些学科又专门从学科角度作了规划,这一步科学家意见是一致的。但对这些学科是否叫作“基础科学”这一名词。根据大家的意见,我认为在没有找到更恰当的名词以前,“基础科学”可以暂时使用。因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生物学,也确实具有“基础科学”的作用。[5]
正式公布的十二年远景规划,最终使用了“基础科学”,没有使用“基本科学”的概念(2)十二年远景规划中,还有“理论研究”的提法,但没有给出定义。其中有的“理论研究”类似于基础科学研究;但更多的地方,是指具体学科的理论。。
1958年,还曾经出现过“基本研究”的提法。“大跃进”期间,为了弥补科学工作中“任务带学科”提法的缺陷,中国科学院在总结半年多工作经验和教训后,于1958年11月7日向中央呈送了《科学工作的大跃进需要向前推进一步》的书面汇报。1959年1月11日《科学通报》刊登由张劲夫署名、与上述汇报标题和内容相同的文章。该文肯定了“以任务带学科”是一种好方法,同时指出,由具体任务带不起来的某些基本理论和探索性的理论研究,则要重视从学科角度加以安排。在具体任务解决之后,要真正把学科带动起来。文章提到,为了实现中央科学小组提出的提前五年完成十二年远景规划的号召,中科院要抓紧三大重点任务:一抓尖端科学技术;二抓国民经济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三抓基本研究([6],98页)。这里的“基本研究”,即基础科学研究。但“基本科学”和“基本研究”作为科技概念,并未普遍使用(3)基础科学研究还曾经被中国学者称为“探索性研究”。参见Zuoyue Wang, “Theory Attached to Practice: Chinese Debates over Basic Research from Thought Remolding to the Bomb, 1949- 1966,” 文献[19],第228~247页。。
1962年制定的《1963—1972年十年科学规划》(简称《十年规划》)中,开始出现少量的“基础研究”的提法。这种变化,从对《光明日报》使用的“基础科学”和“基础研究”使用频次的统计中也得到了证实。20世纪50年代,《光明日报》使用“基础科学”的提法,比“基础研究”高出8倍多;但是改革开放以后,使用“基础研究”的频率远远高于“基础科学”。考虑到政策文本的概念术语更加严谨,这里重点分析政策文本的用词变化。
1971年“九·一三”事件之后,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科学研究的大环境出现了转机。从1972年7月起,周恩来多次在不同场合提醒要注意基础科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6],212页)。中科院根据周恩来的指示,着手恢复秩序。是年8月至翌年1月,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科院代表在会上发言,呼吁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与此同时,院党组的核心小组起草了《关于加强基础科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报告》。全国科学技术会议之后,中科院根据会议精神,于1973年7月提出“关于编制1973—1980年长远规划的安排意见”。要求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下,力争到1980年内,“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上,为主攻当代某些重大科学课题,打下扎实基础;在解决工农业发展中若干重要新技术上,有较大的突破;在自然科学基础资料积累上,做出显著成绩”[7]。但是由于各种干扰,中科院的“长远规划”直到“文化大革命”后才得以编制。
1977年9月24日至10月31日,中科院主持召开了全国自然科学学科规划会议。会议制定了《全国自然科学学科规划纲要(草案)》[8],1978年1月正式公布,定名为《1978—1985年全国基础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同年12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规划会议,重点讨论了基础科学的问题。会议指出,基础科学是整个科学技术的理论基础。强调“加速发展基础科学,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发展我国科学技术,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关键问题,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项战略任务”[9]。会议制定了第三个国家长远科技规划《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简称《八年规划》),规划中“基础科学”与“基础研究”两个概念同时出现。从几个规划的文字叙述来看,“基础科学”与“基础研究”虽然都可以归纳为“基础科学研究”,但两者之间有着细微差别。在科技规划中,“基础科学”基本上等同于“基础学科”,从而有意无意地把科学技术的各门学科归属为不同类别,即把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地质和地理学、生物学等作为基础学科,并与技术学科区别开来。“基础研究”的提法要宽泛很多,更强调各门学科之中都有基础性工作,而与应用性研究相区别。因此,基础研究必然渗透着国家目标的价值取向。毕竟国家是基础研究的资助者,基础研究与国家目标的关联正在日益强化。[10]
随着历史的发展,在全国性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基础科学”的提法逐步淡出。从第四个国家长远科技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1986—2000)》开始,“基础研究”成为科技政策文件中的主要概念。“基础研究”替代“基础科学”,也与科技发展过程中新兴与交叉学科的不断兴起相吻合,表明概念的演变与科技的发展密切相关。
进入20世纪90年代,又出现了“基础性研究”的概念。在1991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1991—2000)》中,出现了“基础性研究”的提法。《规划》中“今后十年基础性研究的目标”中强调三点:(1)紧紧围绕农业、能源、材料、信息等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及人口、医药、资源、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等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提供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技术基础,并取得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成果;(2)造就一批学术造诣深、对世界科学发展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家;逐渐形成一支以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主、结构合理的基础性研究队伍;(3)切实办好从事基础性研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院、所,逐渐形成若干跨学科的综合科学研究中心。创造适合于基础性研究发展的优良环境,建立和完善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新体制。从内容分析,这里的基础性研究包含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比“基础研究”的提法涵盖范围更加广泛,使用也更加灵活。
进入21世纪以后,“基础科学研究”的提法越来越多。但是在科技政策领域,这个概念使用还不普遍,国际上也鲜有这种提法或概念。但是,由于基础科学研究包容了基础科学、基础研究和基础性研究,因此在中国的社会语境中,这个词汇的使用越来越频繁。在本文的分析中,为了叙述的方便,也用“基础科学研究”涵盖了上述三种提法。
基础科学研究在政策概念中很难给出确切的定义[11],但正如有学者指出,“对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可的概念,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各种意义上使用它们。并且,人们常常是在成‘对子’的意义上使用它们,也就是说,每一方都是在与对方的比较中而确定自己的属性”[12]。即便如此,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策文本中,大多对基础科学研究给予了范围的界定。
“文化大革命”前的各种政策文本中,《十年规划》和1963年制定的《中国科学院工作条例(自然科学部分)》(简称“三十六条”)对于基础科学研究的定义较为详尽。十年规划对“基础科学”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将其特点归纳为:(1)除了探索自然这一根本任务之外,还直接参与发展新技术的工作;(2)基础科学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边缘学科分支的大量形成;(3)“科学技术化”。在现代基础科学的研究中,往往需要庞大而复杂的试验仪器和设备。同时,现代计算技术的发展和大容量高速度电子计算机的出现,又给现代基础科学带来一个新的研究方法。“三十六条”给出的定义是:基础研究以认识自然现象和探索自然规律为主要目的,有的对科学发展有重要影响,有的对生产技术革命有远景意义,但实用意义暂时还不明显。[13]从上述两个文本的定义来看,“基础科学”与“基础研究”虽然定义的内涵、出发点和角度不同,但两个概念存在着重叠与交叉。
再来看看“文化大革命”后政策文本中的定义。《1978—1985年全国基础科学发展规划纲要》中,将“基础科学”划分为三种类型:(1)对自然界及其规律进行系统的、深入的探索和研究;(2)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战略需要进行基础研究,开辟各种新途径,以便解决建设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3)由基础研究向应用研究转化,发展新型技术科学,同时又不断地从广泛应用的实践中总结、提高,不断上升为新的理论。换言之,就是哪个方面都有基础性工作。
1985年,全国科技普查工作给出的“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应用研究”定义,包括了三类工作:以探索未知、认识自然为主要目的,无明显应用背景的纯基础研究;有广泛应用背景或应用目的,但以获取新知识、揭示新规律、发现新原理和新方法为目标的定向性研究;对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系统的收集、鉴定和评价、积累和综合分析,以探索基本规律的研究。([14],1页)这个定义,对基础科学研究的工作内容做了具体的界定。
与“文化大革命”前的两个文本相比,改革开放后的两个文本中“基础科学”与“基础研究”有着更大的重叠。与此同时概念的使用也更加多样,出现了“基础理论研究”、“基础科学理论”等多种提法。虽然名称略有差异,但核心概念大体相同,即都是基础性的工作,即基础科学研究。这一点,国家科委政策法规司的张登义曾经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给予了解释:
人们通常所说的“基础科学”,主要指的是基础理论研究,也包含了一部分应用基础研究;所谓“应用科学”,包含了一部分应用基础研究,概括了应用研究和推广研究。但是,通称六大“基础学科”或七大“基础学科”(指天、地、生、数、理、化,外加力学),实际上其中每一个学科都包含了四类不同的科研工作,是四类科研的综合体。不过学科不同,四类科研的比例也不同而已。[15]
重叠与交叉的不仅仅是“基础科学”与“基础研究”等相近的概念,甚至基础科学研究与其对应的概念,例如与应用科学之间,也有交叉。
“在历史的演进中,概念的含义一般都是在多种概念的集合中才能得到很好地理解”[16]。基础科学研究的概念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术语共生而成为概念群。在早期国家长远规划的文本中,与基础科学研究相对应的概念,有十二年远景规划中的“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十年规划中的“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等等。十年规划中虽然频繁使用“应用”这一词汇,但是并没有使用“应用科学”的概念。十年规划对于各类工作之间的比例关系,提出了“三七开”的做法:“探索性的项目在30%以内,解决国家建设急需问题的重点项目占70%以上”[17]。
在历次制定科技规划与计划时,科学家们对于基础科学研究的性质、地位等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论。中科院制定的“三十六条”,明确区分科学研究的性质及其比例。该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61年的调查报告《科学研究当前的发展趋势》、英国科学大臣办公室的调查报告、日本科学技术厅的报告和苏联科学院院长在第一届全苏科学工作者会议上的报告等[13],最终将科学研究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推广研究四种。条例规定了宏观调控各类研究任务的比例关系:基础研究15%~20%,应用基础研究35%~45%,应用研究30%~40%,推广研究5%~10%。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改革科研经费分配制度,国家科委要求将全国科研机构按照科研活动的性质进行分类。1986年,国家科委参考1985年“全国科技普查”统计结果,制定了《关于科研单位分类的暂行规定》。规定将科研单位划分为四类:技术开发类;基础研究类;多种类型(4)依照1986年国家科委《关于科研单位分类的暂行规定》:凡同时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两种类型工作,其中每种类型工作均占相当的比重,但又均不占明显优势的单位属于多种类型。转引自文献18。;社会公益事业、技术基础、农业科学研究类型。为此,中科院也将其所属的科研机构划分为技术开发、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三类,并规定了4∶3∶3的比例[18]。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之间并非泾渭分明,而是存在着叠合与交叉。这一点,在《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1986—2000)》中已明确指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科学研究的类型划分越来越细,相应的概念也更加多样化。199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中,出现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公益性科学技术工作、高新技术等概念。文件也强调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之间存在着交叉。虽然围绕科学研究的分类出现了众多的概念,但归纳起来,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无疑成为最基本的概念与分类。基础与应用的二分法,在各国科技政策中均有出现,并发挥了重要作用。[19]
对基础与应用研究之间关系的论述,在西方世界影响最大的当属1945年美国学者万尼瓦尔·布什(Wannevar Bush,1890~1974)。他在《科学:无止境的前沿》中,将科学研究的类型划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第一次清晰阐述了基础研究的概念。布什持有科学线性发展的观点,认为基础研究是技术进步的先驱。此后,随着美国科学基金会(NSF)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加上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对其制度化的使用,使得基础研究及其对应概念-应用研究开始在政策文献、学术著作中以及在社会上大行其道[12]。
布什的概念分类,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受到了质疑。1981年,在美日第二次科技政策讨论会上就有与会者指出,追求知识的目的和应用的目的,两者不是一对非此即彼的概念,不足以成为区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判断标准[20]。有学者甚至指出,布什把纯粹科学(pure science)改成基础研究(basic research),就是为了显示科学对美国政府、公众的重要性[21]。
1997年,美国学者斯托克斯(D. E. Stokes)进一步提出了反对布什分类的意见。他在《巴斯德象限: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5)中文译著名称略有调整:《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巴斯德象限》(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中指出,基础与应用是一种动态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传统的二分法存在着问题。他认为,布什报告提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商业应用的线性模式,过分强调了科学研究在技术开发过程中的作用,而忽略了反方向的技术对科学研究的影响。斯托克斯的概念模型是一个非线性的模型,可以用来解释科学与技术创新之间更复杂、更多元化的互动关系,但也未能根本解决科学活动的分类问题。
与政策文本更注重概念的内涵与界定不同,在社会语境中,科技和社会各界讨论更多的是概念的定位与作用问题。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的词汇统计来看,“基础研究”和“基础科学”等词汇,从1949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出现得并不多;而在改革开放以后,有了陡然的增长。概念使用数量上的变化,与对基础科学研究的定位密切相关。
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将科学技术列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此后,科技体制改革也拉开了序幕。科技体制改革刚刚开始两三年,基础科学研究受到的冲击就引起了从政府到学术界的普遍重视。于是,中国学术界开始对基础科学研究的作用和地位,以及国家是否需要采用集中组织与管理的计划模式等问题展开了调查和研究。
从1987年7月开始,中国科学院受国家科委的委托,邀请全国113位专家组成了15个学科专题调研组和一个综合报告起草小组。小组在半年中召开了166次座谈会、听取了近1500位科学家的意见、搜集了大量国内外的有关资料,完成了15个学科的专题报告和1份综合报告([6],315页)。综合报告指出,当时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三类研究上的经费比例一般为1∶2∶5~6,而中国在1985年三类研究的比例大致是:1∶4.5∶8.6。基础科学研究得到的支持明显偏弱。如果再考虑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物价上涨过猛的因素,实际有效经费已经出现了负增长([14],10~11页)。报告内容涉及基础科学研究的意义、特点、地位和作用,现状与主要问题,发展战略设想,重大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等四个部分。同年12月,中科院评审了综合报告的内容,认为“调研报告比较客观和全面地反映了我们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现状,提出的对策建议是实事求是的,可供国家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22],该报告于1990年正式出版。报告呼吁:
近年来,我国对主战场的科技工作做了安排,对部分高技术的发展也进行了部署。但这些工作都远不能代替基础性研究的功能。为使主战场的工作有坚实的后盾,并拥有持续发展的后劲;为使跟踪的高技术能有所突破,并形成具有特色的高技术产业,对基础性研究做出适当的安排,是当务之急。([14],1页)。
报告认为,选择基础科学战略重点的原则应当依据四个方面:“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能充分发挥我国地区性特点,形成我国特色;已有较好工作基础,可望参与国际竞争、取得重大突破;国际上活跃的学科前沿、我国也有条件开展工作”。([14],14页)在此原则下,报告提出了基础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
1987年下半年,为了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基础科学研究部分,国家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国内基础科学研究的状况做了深入的调查。调查认为,需要进一步明确基础性研究的地位和政策,且有必要由国家集中一部分资金资助少数重点项目,促使一些重要领域的发展。[23]
1988年7月,中科院成立了基础研究领导小组,由院长周光召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一我院对基础研究的思想认识,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学科发展建设的全面规划,确定基础研究中各学科领域的比例,部署院开放实验室、重点课题和学科重点发展领域,制定建设科研队伍和培养青年科学家规划,组织协调有关条件保证等。”[24]
在新形势下,基础研究受到了多大的影响?领导小组成立以后,首先对中科院所属的机构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对中科院在京的三分之一的科研单位,总计13个研究所的科研处长、研究室主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研究生共575人进行了无记名问卷调查。统计数字表明,基础研究在过去的三年中有所削弱。从1985年到1987年,这些研究所的事业费平均每年递减9%,而行政开支平均每年递增6.4%,科研课题经费以13%的平均速度逐年减少(未扣除物价上涨的因素)。以研究纯基础理论的古脊椎和古人类研究所为例,1985年,院拨经费为126万元,1987年为107万元。1988年对他们特别照顾,但实际拨款数字还少于1985年。1987年,该所支出的人头费占上级拨款的60%以上。1988年每个科研人员的科研经费仅为700元至1200元,形成“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一些必要的考古活动无法进行。中科院这次调查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广大科技人员普遍拥护该院提出的‘把全院的主要科技力量动员和组织到为国民经济服务的主战场,同时保持一支精干力量进行基础研究和高技术跟踪’的方针。同时,大多数人认为科技发展政策的摇摆波动,是发展科技事业最大的不利因素”[25]。
调查发现,基础研究的瓶颈是经费有限,进而导致基础研究后继乏人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科研人员转向从事开发研究,从而使科研机构很难保持住一支精干的基础研究队伍。据对中科院10个研究所的统计:1978年以后,分配到这些研究所的563名研究生,1988年仍然在所内工作的只有383人。此段时间,10个研究所共派出305人出国攻读学位,到1988年回国的只有18人[23]。此外,科研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的现象仍在发展。科研人员普遍认为,如果环境条件得不到改善,基础科学研究将会进一步萎缩。经过改革开放以后多年的发展,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中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距离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
经费的短缺并不是唯一影响基础科学研究的因素。这个时期“从面临的改革任务和已有经费的分配来看,基础研究部分所占的比例最近几年也很难有大的增加”[26]。中科院的调查结论将基础科学研究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1)政策不稳定;(2)投资强度过低;(3)待遇过低,后继乏人;(4)宏观管理不力;(5)课题分散,水平不高。([14],10~13页)如何改善并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引起了各级科研管理机构的重视。于是,各级主管部门纷纷召开有关会议,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相应的措施。
新时期基础科学研究面临的问题,成为中国学术界各种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1982年在中科院的工作会议上,总结了一些研究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三大类的比例,不少人以事实说明基础研究在科学院和全国不是偏多了,而是偏少了。为了解决基础研究面临的挑战,各部门机构围绕基础科学研究应该如何发展,召开了多次讨论会或座谈会,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中科院和科技部分别组织的会议。
1988年11月9日,中科院召开基础研究工作会议。院内外代表三百多人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深化对基础研究在中科院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规律的认识;讨论基础研究的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探讨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措施;交流工作经验。周光召院长做了开幕和总结报告。他指出,基于基础研究对社会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因而必须在改革中争取稳定发展[27]。周光召还谈到基础研究要项目精选,树立有限的目标。
会议期间,代表们一再呼吁要加强基础研究。师昌绪在会上大声疾呼:“我们一直说要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但是再不真正重视基础研究,若干年后我们就拿不出什么可转化为生产力的成果了”。这番话被淹没在一片情不自禁的掌声之中[28]。会议讨论了未来十年中科院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目标,提出应该特别注意发展迅速而投入较少的重要领域,和能发挥中国自然条件特色的领域。
1989年2月,国务院委托国家科委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基础研究工作会议。会议有两个科学界最为关心的问题:(1)基础性研究的地位和作用问题;(2)基础性研究持续稳定发展的有关政策问题。李鹏总理在讲话中强调:“国务院已决定组织力量,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领,力求把技术开发工作、应用研究、基础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最有效地发挥科学技术的整体作用,推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而为世界科学技术的繁荣做出我们的一份贡献。”[29]宋健提出科技计划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直接为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翻二番的战略目标服务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要集中主要力量重点开展;第二个层次是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跟踪,须积极推进;第三个层次是基础性研究,现阶段的方针是保持持续稳定地发展[30]。会议明确提出,基础性研究是中国科技发展战略部署的三个层次之一,必须坚持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方针。“这三个层次的构想被普遍接受,成为对科技计划体系框架的标准解释”[31]。
随着科学研究规模的扩大,科技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日益密切,国家对基础科学研究的干预逐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含义也随之扩展。在2000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基础研究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发展基础科学研究的四个目标:在国际科学前沿取得应有的地位,跻身世界科学强国之列;为国家经济、社会和安全目标提供强大科学支撑;培养和造就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优秀科学家和工程师;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32]这个目标反映在2006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规划纲要》中,并实施至今。
为了缓解转型与改革时期对基础科学研究的冲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基础研究规划和计划。此时不但有《全国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八五”计划要点》出台,还有攀登计划(6)攀登计划,1991年开始实施,为了加强基础性研究而制订的一项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项目计划。的实施。1992年,宋健在攀登计划实施大会上指出:“我们能够宣布攀登计划的启动和实施,清楚地说明,在科学技术的整体发展中,基础性研究工作受到党和国家高度的重视和关怀。……事实表明,我国基础研究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持续稳定发展的新阶段。”他同时指出基础科学研究面临的问题:“首创性不够,经费不足,仪器设备陈旧,课题分散,新秀培养不够等。还要预计到在加快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方面的新变化,基础性研究还可能受到一定的冲击。”[33]
经过20世纪80年代社会转型的冲击之后,90年代基础研究的状况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一点,从90年代《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新闻报道中可见一斑。90年代,科学家在新闻媒体纷纷发文,强调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性,呼吁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生物化学家邹承鲁更是直接指出:“从总体来看我国基础研究不仅与世界先进国家有很大差距,而且,近年来甚至有踏步不前乃至滑坡的情况。”[34]1993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了植物病理学家谢联辉的文章。文章中指出:
在应用技术成果比重急剧上升的同时,基础性研究成果下降幅度过大。去年全国有33384项重大科技成果,其中32474项是应用技术成果,占总数的97.3%,比上一年的91.5%增加了5.8个百分点;基础性研究成果却只有910项,仅占总数的2.7%,比上一年下降了5.8个百分点。基础性研究是新技术、新发明的先导和源泉,其研究经费一般由国家投入。去年基础性研究成果大幅度下降,表明亟待解决的投资强度过低问题,在物价上涨过猛、市场调控机制还不完善的今天,已到了非下决心解决不可的地步。否则,基础性研究这头很难稳住,其日益显露的滞后效应将会给中国科学事业带来严重影响。[35]
世纪之交,基础科学研究条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而逐步得到改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程”)和知识创新工程等一系列旨在促进基础科学研究发展的工程计划的启动,使基础科学研究在经费投入、研究环境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改善。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纲要》将基础科学研究分为学科发展、科学前沿问题、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四个方面。
随着新的领域不断出现,大量新兴交叉学科为学科属性的划分带来了挑战,也让大家意识到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人们对基础与应用之间关系的认识也更加理性和客观。两者之间逐渐由相互对立的简单的线性关系,转变为同一研究过程的两个侧面,而不是两个极端。[36]
纵观中国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历程,虽然步履维艰,但是仍然取得了像人工合成牛胰岛素[37]、层子模型[38]、正负电子对撞机[39,40]等一些举世瞩目的成就。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投入,基础科学研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对历史的梳理不会因此而失去意义。相反,对历史的全面反思,将会对今后基础科学研究的政策制定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回顾基础科学研究这一概念在中国科技事业史上的表现形态和内涵的演变可以看出,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语境,对于基础科学研究的认知、定义与期待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这个过程反映出政策制定者、科学共同体、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对其认识的差异。
历史上,人们对某一概念有各自的不同认知,这往往是产生争论的诱因。对基础科学研究长期存在争论,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对基础科学研究认识上的差异,影响着科技政策的导向、科技组织的形式、资源流向与权力分配。因此,在政策制定和社会话语中,有必要重新审视基础科学研究这一核心概念的历史变迁,重新分析其内涵,并给予基础科学研究以新的定位。
与基础科学研究概念的内涵同样重要的,是它与应用研究关系的认识。这种认识直接影响着科技政策的制定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基础与应用研究的关系争论,并非中国独有,而是世界性的问题。中国的基础科学研究受到冲击较大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存在着类似的争论[19,41]。
尽管对于基础与应用之间关系的认识尚未达成共识,但从历次科技政策的内容分析来看,两者之间的动态关系已经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它们正在由各自独立走向相互融合。“973”计划即是一例。这个计划的支持重点,是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研究,涵盖了六个领域: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后又增加综合交叉与重要科学前沿问题。“973”计划立项的着眼点,就放在了解决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安全和攀登科学高峰四个方面,同时强调国家需求与重大科学问题的结合。随着基础与应用研究之间界限的逐渐模糊,对于科学研究类型的概念也更加丰富和多样化。
正如本文开篇所述,基础科学研究体现在科技政策、科技体制、科技规划与计划、学科分类、科研活动与学术成果等方方面面,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但同时,它又是多种语境中的核心概念。因此厘清这一概念多层次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可以为今后的科技发展提供新的观察视野,为科技政策的制定与科技体制的建设做出贡献。
科技政策的制定需要植根于历史的土壤,除了本文探讨的内容外,还需要建立在对历史上国家发展目标、资源配置、科学活动、国际竞争等多方面的客观分析与深刻理解之上。在这些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致 谢冯仁国、王作跃、邹大海、郭金海、孙承晟等先生对本文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