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增凯
(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北京 100082)
在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持续发展中,要想达到城市建设的预期目标,让城市规划工作展现出积极性,必须要做好城市规划实施评价工作。在规划城市建设时,将评价看作基础内容,并整合以往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不仅能为展现城市规划实施评价意义奠定基础,而且可以寻求城市建设革新发展的全新途径。
从本质上讲,城市规划实施评价是指在城市规划一段时间后,分析整体编制结果是否已经全面落实,并研究其产生的结果是否与评价中的各项需求一致。要想保证规划目标和实施结果得到充分利用,需要在全面研究的基础上,在规划工作的引导下对重要成果、规划编制成果等实施对比研究[1]。
由于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的内容较为复杂,其中涉及多方面的影响。(1) 内容。一方面要结合预期规定评价内容是否具备完善性,另一方面要明确当前落实的规划编制重点是否具备针对性,以此在展现内容基础性的同时,研究系统和工作思路的科学性。(2) 实施可达。实际评价内容包含规划方向、功能结构及实践落实情况等[2]。在实践工作中落实,有助于工作人员在明确空间实体、重大方向等内容的基础上加以判断。(3) 公共价值。具体评价内容包含基层群众对城市建筑的满意程度、城市公共场地的建设情况及政府协调参与机制等。在明确这些内容后,工作人员可以了解城市规划落实的本质,并研究其拥有的价值属性,以此在公共引导下更好落实各项工作。(4) 环境适应。一方面要了解当前环境和规划理念存在的偏差,另一方面要结合外界环境对规划方案进行科学调节,而后保障城市发展方向与市场趋势展现出一致性。这样有助于整合现实环境为实践规划操作奠定基础。
整合现有法律规定可知,我国城市规划工作在落实中,并不能实施程序化管控,必须要在结束评审工作后,才算完成整体城市规划工作。另外,实践发展中落实的评价效果并不科学且没有提出适宜的评价标准和执行方案。由此可知,在实践规划中,规划人员要突破经验带来的限制,以此提高整体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3]。但若是出现实施可行性和关注度过低等问题,很容易阻碍部分规划目标的落实情况,且难以引导整体工作向着科学性的方向稳步前进。
在规划城市的过程中,要想达到预期效果,必须要在实践发展中持续优化和革新。但在这一过程中也会出现不良问题,如不良的竞争关系等。同时,在城市规划工作提出有关法律规定后,若相关负责人没有整合要求对规划工作进行调节,很容易影响整体规划效果[4]。另外,现阶段受内外因素的制约,工作人员很难对其他程序实施科学管控,这样势必会制约原本发展就缓慢的城市,导致其难以应对日益革新的市场环境。因此,在充分展现城市规划优势的同时,还要对实践规划和调节内容进行全面掌控。
现阶段,我国各地城市不仅没有对规划工作进行全面探索,也没有了解信息系统、规划人员等因素带来的制约,这样致使实践落实的城市规划工作存在不规范性,很容易阻碍实践工作的有序落实,严重的还会引发更多发展问题,影响整体城市建设效率和质量。
本文概述当前我国城市规划涌现出的问题,明确新时代发展下我国城市化进程面临的问题,认识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的重要性,而后在整合城市建设发展方向的基础上,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这样不仅能让城市规划展现出自身价值,而且可以为城市发展带来新机遇。在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持续革新中,农村人口逐渐涌向城镇,不仅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且构建出竞争越发激烈的市场环境。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速度的提高,面对日益增加的城市人口,必须要为他们提供充足的生活空间。此时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5]。城市规划实施评价最初是从2007年城乡规划法中得到授权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可知,一致性与绩效是这项工作落实的基础内容。虽然我国已经针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研究中依旧存在很多问题,如程度不一致、中分辨率的卫星影像获取数据不精准等。在这一背景下,做好城市规划实施评价工作,不仅能从中获取有效的数据信息,而且可以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依据。从实践工作情况分析可知,规划人员在设定多种规划方案后,会研究在应用中是否可以达到预期效果,并且具有哪些功能。从学术角度分析,规划工作属于一项社会实践,检查其落实情况可以更好确定规划系统在多个场景中与因素的互动,这样不仅能丰富知识系统,而且可以为规划系统及其优化工作提供有效依据。由此可知,在实践发展中做好城市规划实施评价工作至关重要。
检验规划的落实分为以下几点:(1) 叠加对比物质空间建设状态。一方面对比研究城市建设成果与预期设定的规划成果,评价两者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做好土地应用情况评价工作也非常关键,明确土地应用对城市建设作用的影响,结合调查研究正确绘画现阶段城市土地应用状态,并在叠加对比中,明确最终结果。(2) 定量与考量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落实情况。除去空间性要素,非空间要素也属于城市规划工作的基础内容,其可以分为两点:发展目标与城市规划技术的经济指标。其中,前者具有极强的综合性,难以直接判别,一般情况下需要组建指标系统,将总体目标分为多个可以操控的指标加以展现;而后者具备具体性的特点,可以在统计计算中得到具体数据。最终在对比研究规划数值和现状数值后,可以获取完善的结论[6]。
从本质上讲,规划实施机制主要用来保障规划工作可以在预期目标的引导下进行各项操作,其中包含解决问题、权责划分及城市建设等[7]。通过上文概述分析可知,具体内容包含:其一,检查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应用情况;其二,分析政策对规划实施带来的影响;其三,研究规划实施管理机制的组织;其四,了解规划系统中编制的应用情况。在完成这些工作后,有助于明确认识到实施阶段的机理价值,并从中提出有效的管控措施。
针对这一方面的评价,最重要的就是明确评价标准,最常见的主要分为3种:其一,以符合性标准为核心。了解当前城市规划情况,最终展现出的符合度决定了规划效果。此时,若将城市规划看作一个可以引导未来发展的模型,了解实际规划实施效果,要是空间发展模式同有关政策、规划目标等都展现出相同点,那么就证明城市规划工作有效完成了。其二,以公众反馈标准为核心[8]。从本质上讲,城市规划工作就是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所以,群众的态度对规划实施评价有积极作用。一般情况下,满意度分为2种,一种是指对以往改善程度的满意情况,能用来展现规划实施的价值;而另一种是指对现阶段的满意情况,主要用来展现未来规划展现出的问题。其三,以新环境下的原规划适应性为核心。很多评价工作都是以规划编制要求为核心提出的,原因在于原本提出的规划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同,主要用来展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评价的对策性内容主要分为2点:其一,对原本就有的问题进行方案整改。通过了解所在地区的规划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保障政策。这项工作必须要从规划实施入手进行研究,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措施的科学性,而且可以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方向性和原则性。其二,对新问题提出适宜的调节方案。城市规划工作面对的问题大都是由新时代引发的不适宜性,此时就需要工作人员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革新。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有助于论证修编工作目标,并从新时代发展需求入手,了解原本城市规划方案的问题,而后在提出全新调节方案的同时,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9]。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水平持续上升的背景下,为了保障城镇化进程可以有序落实,必须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及时对城市规划实施评价,为后续城市规划的落实奠定基础。将城市规划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科学调整校对城市规划方案,以加快城市建设发展步伐和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全面优化城市规划质量,促使其在获取更多效益的同时,实现预期设定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