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垃圾分类相关问题的探讨

2019-01-22 07:26崔洪运陈程马维晨赵鹏高
中国环保产业 2019年9期
关键词:收运垃圾处理垃圾

崔洪运,陈程,马维晨,赵鹏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北京 100824)

1 我国垃圾分类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成效初显

近年来,各地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推进。

1.1 垃圾分类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按照中央改革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请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该《方案》,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在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

1.2 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全面推行

根据该《方案》的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城市等46个重点城市(以下简称46个重点城市)全部出台了垃圾分类工作细化方案。46个重点城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在逐步建立,已配备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近5000辆,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近1000辆。

1.3 党政军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垂范

《方案》印发后,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推进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截至目前,134家中央单位、27家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已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1.4 先进地区垃圾分类经验得到总结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印发内部信息等形式,积极总结推广上海、浙江、厦门、广州等地垃圾分类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2 我国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2.1 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投放主体意识弱

目前,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主要停留在基础了解层面,没有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导致公众不习惯分类;部分地区的垃圾分类方法求多求全,不便于学习掌握,导致公众不会分类;同时,公众对垃圾分类后的效果和作用也有质疑。

2.2 垃圾先分后混问题突出

垃圾的收运体制不适应分类要求,现阶段大多数城市小区的垃圾收运模式是由物业车辆将垃圾运至小区附近的垃圾楼,再由环卫车辆运至垃圾转运站进行集中,最后运至终端处理场所。由于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的不足,即使居民进行了垃圾分类投放,后续收运也是“一锅烩”,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3 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不匹配

现阶段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焚烧和填埋,对于分出来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由于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分类后的垃圾无处可去。目前,上海地区垃圾分类分出来的湿垃圾,由于处理能力存在缺口,尚不能全部分类处理,其处理后端产业链也未完全打通,部分湿垃圾仍是混在一起焚烧或填埋。加之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未能有效衔接,废玻璃等垃圾由于回收价值较低,即使分出来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

2.4 地方财政压力不容忽视

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垃圾分类情况。据统计,垃圾实行分类后,46个重点城市每年的运营成本(收运-处置全环节)预计近400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约0.8%,其中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城市影响较小,占比基本低于0.5%,而广元、咸阳等中小城市,占比超过3%。随着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部分城市在垃圾分类中将面临较大的财政压力。

2.5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国内有300多个城市实施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但基本采用费用固定、按户计征的模式,造成了垃圾扔多扔少都一样,居民缺乏足够的垃圾减量动力,同时定额收费的费率不变,随着垃圾排放量的递增,缴纳的费用远远不足以弥补垃圾的处理成本。

2.6 管理机制统筹协调还需加强

垃圾分类处理涉及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利用,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而垃圾分类全过程又分别隶属不同部门管理,一个部门工作力度跟不上,就会严重制约整体工作效果。

3 有关建议

3.1 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垃圾分类制度和理念深入人心。

3.2 合理界定垃圾分类标准

落实《方案》要求,在“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基础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简单易辨的分类种类和操作方法,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3 推进配套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与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实现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相互衔接。积极推进各地加强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选址,解决好“邻避”问题,加快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

3.4 拓宽资金渠道

垃圾分类的资金需求大,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差别化计量收费和惩罚性收费制度。

3.5 强化监督考核

推动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完善垃圾分类奖惩机制和考评机制,进一步强化城市人民政府垃圾分类处理的主体责任。

3.6 打通垃圾分类处理的产业链

严格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垃圾资源化。积极推进垃圾处理工艺研发,特别是加大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的研发,全面打通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产业链。

3.7 完善管理体制

成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垃圾分类部际协调机制,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快探索建立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一体化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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