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晶,平措,穷达卓玛,周鹏,周文武,李扬,杨煦,旦增
(西藏大学,西藏拉萨850000)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近年得到迅猛发展,由此不可避免地在建筑物的建造、使用和拆除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作为城市固体废物(MSW)的一种,多为不易降解的合成材料,具有时间性、空间性和持久危害性。现今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虽然已经得到一定改善,但建筑垃圾是“垃圾围城”中占比最大的部分,且由于缺乏终端处置场所,导致政府及市民尽管认识到建筑垃圾的乱堆乱放问题,也只能通过设置临时堆集点来缓解这一窘迫。大量产生的城市建筑垃圾被动粗放的末端处理方式,难治根本,经济成本高、环境压力大等问题逐渐显现。目前我国涉及建筑垃圾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规和办法来管理、鼓励再利用建筑垃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等的重要指示,十九大又将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理作为我国今后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部署,这些重要指示和重要论断为日益增长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依据。建筑垃圾合理有效处理处置是今后我国城市健康持续发展务必解决的重要难题。
伴随着拉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拉萨市区建筑垃圾产量与日俱增,成分日益复杂,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影响景观、污染环境等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瓶颈。拉萨市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关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因此,客观分析拉萨市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更好改进市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方式的差异从某种角度上反映国家的经济、政策、科技的水平。分析国内外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借鉴先进的处理处置政策、技术、运行管理等经验对于更好处理处置拉萨市区建筑垃圾具有指导意义。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从20世纪至今制定有关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多达180条,关于建筑垃圾的占多数,德国现已形成健全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和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德国通过征收建筑垃圾处理费来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对未处理的建筑垃圾按高额征收处理费,采取征收处理费的方式,使得建筑垃圾的回收率约为87%[1]。德国还有世界上生产规模最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厂,每小时可生产1 200 t建筑垃圾再生材料。目前德国西门子公司采用干馏燃烧垃圾处理工艺,使再生利用的材料分离出来,产生的燃气用于发电[2]。美国是较早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的国家之一。美国关于建筑垃圾的相关法律较为健全,政府依靠法律的约束力从源头上限制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行综合利用,一是现场回收利用、回填材料,大部分拆除混凝土用做路基材料或者回填[3];二是做基础材料或再生骨料,据美国联邦公路局统计,已有超过20个州在公路建设中使用再生骨料,其中有15个州制定了关于再生骨料的规范[4];三是将有用成分分离出来再利用[5]。日本资源匮乏,原材料价格高。其认为建筑垃圾是另一种资源,各方有着明确责任,确保建筑垃圾有较高的回收利用率。通过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熟的回收系统来促进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如今日本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业链,处理处置趋于标准化和规范化。目前,日本建筑垃圾的处理资源化工艺流程的基本思路与德国基本一致,其独到之处在于处理步骤更细致,设备更加先进,建筑垃圾分选工艺更先进。建筑业作为英国的主要产业之一,英国对建筑垃圾有着健全的法律法规。法规规定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指出废弃物的管理应依次优先考虑减量化、重复使用、循环利用、能源回收、填埋等措施。英国环境、食品及环境事务部的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英国产生的建筑垃圾约5 500万t,循环利用率约90%[6]。新加坡推行绿色建筑、环保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将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纳入验收指标,不达标不颁发建筑使用许可证。将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纳入绿色建筑标志认证指标中。新加坡关于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的法律法规健全,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各个环节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使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极大地提高。新加坡还设有循环工业园,对建筑垃圾处置公司企业进行扶持[7]。荷兰政府实行集成链管理政策,促进建筑公司为节约成本而缩减建筑垃圾产量,荷兰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的重要副产品是筛砂。因为砂容易受到污染,不能够循环利用,所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荷兰采用了砂再循环网络,由分拣公司负责有效筛砂,根据其污染水平不同进行分类,储存干净的砂,清理被污染的砂。
我国对建筑垃圾的研究还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相关研究较少。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化利用是大势所趋,所以如何改善建筑垃圾再生品的性能现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王建刚等[8]为了解决城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水平低、道路管沟回填施工周期长的问题,将建筑垃圾细料应用于早强型控制性低强度材料中。金彪等[9]以建筑垃圾微粉(<0.15 mm)和建筑垃圾再生骨料(0.15~4.75 mm)为主要原料,采用压制成型的方法制备蒸压砖。再生骨料可全部取代砂粒,建筑垃圾微粉、再生骨料总用量达到85%,制备的蒸压砖强度可达到MU20等级。由于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研究较晚,处理处置方式落后,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大多是简单的填埋处理或者乡村郊区露天堆放。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加重了环境污染,还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根据国家工信部的统计数据,“十二五”期间,我国建筑垃圾产量达到15亿t,但利用率不到5%,远低于德国和日本的90%、英国的80%和美国的70%,造成严重资源浪费。
综上,从国内外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整体工作和成功经验来看,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熟的回收系统,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措施,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随着拉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设施的不断建设和更新换代以及现代高楼大厦的兴建和拆装过程,使建筑垃圾产量与日剧增,成分越来越复杂,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随处可见。在建设生态城市的今天,拉萨市区建筑垃圾的合理处理处置问题备受社会广泛关注。因此,摸清拉萨市区建筑垃圾现状家底,分析其主要问题是更好管控建筑垃圾问题的前提。
据拉萨市环境保护局统计[10],2017年,全市工业固体垃圾产生量为154.472万t,其中,综合利用量为1.165万t,综合利用率仅为0.754%,处置量0.091万t,储存量153.215万t。其中建筑垃圾的利用率更少,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方式主要以填埋和露天堆放为主。
为全面客观地掌握目前拉萨市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现状,选取了囊括拉萨市区东西南北各个方位居民区、主要交通主干道、商业街、学校、农田、放牧区、河流等50个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点周边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询问。调研结果表明:市区内的建筑垃圾存在乱堆乱放的问题,选取调研对象的50个垃圾堆放点的建筑垃圾(渣土)堆放总量约达到414万m3;50个堆放点的建筑垃圾(渣土)平均堆放量约达到8.3万m3;规模最大的垃圾堆放点的建筑垃圾(渣土)可达到105万m3。调研发现市区建筑垃圾的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主要包括瓷砖、水泥砖、木板、水泥混石、玻璃等,部分垃圾堆放点掺杂着塑料袋、易拉罐、海绵、铁管、漆桶等垃圾,且这些建筑垃圾都是未经任何处理,随意铺放或堆放。而且大部分建筑垃圾堆放点毗邻居民住宅区、街道、学校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有少数的垃圾堆放点近邻农田、河流、放牧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还有极个别垃圾堆放点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除了上述在市区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还有不少建筑垃圾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乡村或者在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区域露天堆放或填埋,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清运和堆放过程中还会出现遗撒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周边环境的污染。
拉萨市区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较为严重,并且缺乏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合理明确的去向。为此,走访咨询并实地调研了拉萨市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场所。经调研发现,之前拉萨市区及周边大多数建设项目惯例将建筑垃圾及弃渣土运至堆龙德庆区乃琼镇弃渣场,并且认为建筑垃圾处置合理去向为“堆龙德庆区乃琼镇弃渣场”,但经咨询确认此弃渣场并不是选址论证的正式弃渣场。经实地调查发现,该区域曾是一个非常大的取土场,有取土形成的大坑。该坑中曾堆填着各种各样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煤渣、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且该区域南侧紧邻318国道,相隔318国道南侧紧邻拉萨河。场址所在区域的土壤结构主要为砂砾、粉粒,土壤自然防渗能力很差,区域周边环境敏感,有建筑垃圾污染土壤、地下水及拉萨河的隐患。在国家环保大督查的排查和督促下,该场地如今变成了一座建筑砖厂。在2017年8月,经政府部门协调确定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尼浦沟为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的初步选址,但至今未见到建筑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对于有责任心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来说,没有正式的场所能够合理合规地处置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实地调研的现状来看,在所选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厂址上,到处都是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虽然有围栏阻止车辆的进出,但在该场地内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目前,该厂址本身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隐患。
分析目前拉萨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力、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以及建筑垃圾合理去向不够明确等。
基于拉萨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能更好处理处置拉萨市区建筑垃圾,更好地保护市容市貌,共建生态文明城市,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建议政府部门依据拉萨市建筑垃圾的实际产生量,争取专项资金在拉萨市周围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明确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去向,以便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够运往指定消纳场进行处置,同时清理拉萨市区乱堆乱放的现有建筑垃圾,并对其堆放点进行迹地恢复及绿化。
政府部门应在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方面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章制度明确可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通过健全的法规和办法,明确建筑垃圾处理责任主体及其具体责任和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法规和管理制度,保障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在法规和办法规定的范围内有序进行。通过较为健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管理模式的经验,达到完善适合拉萨市实际情况的法规、办法的目的。
加强政府部门在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管理与运作的作用,由市政市容管委会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推动拉萨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进程。建立有关于建筑垃圾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把建筑垃圾源头分拣及处理处置资源化作为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的重要考核指标;把使用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再生品,以及在施工现场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作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建筑许可证。动员全民监督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在建筑施工现场拉横幅、立牌子提供监管单位号码,为群众监督举报提供方便。加强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减少因施工质量导致返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立网络平台,使用卫星定位,对关于建筑垃圾的每个环节进行智能化监控,确保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过程可追溯。
对于处理处置建筑垃圾的服务公司,建议政府对建筑垃圾排放企业收取一定的处理处置费用,对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处置企业进行减免税收及政策扶持。通过政府的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可以激发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产业化链条的形成,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符合拉萨市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
通过宣传手段在人民群众中普及关于建筑垃圾不当处理的危害、回收利用的价值、建筑拉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及其意义等知识;在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知识的普及宣传,鼓励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域并对其进行大力宣传,提高民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求社会公众对违规排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等多措并举,为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使拉萨市更好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和主流趋势,达到经济与环境上的共赢,促进拉萨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基于更好解决目前拉萨市区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突出问题的实际需要,通过实地调研和走访咨询方式,分析了拉萨市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改进措施建议,旨在为更好处理处置拉萨市区建筑垃圾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