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卫丹,章晶晓,王嘉伊,王 昱
(1.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2.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3.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 台州 318000)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历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自2011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对饮用水安全保障的要求逐步提高。为全面掌握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基本状况,加强环境监管,保障水源安全,原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4 号),建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年度评估机制。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台州市认真组织对长潭水库(以下简称“水库”)饮用水水源2017年度环境状况进行了评估,旨在为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和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进一步保障水源地水质、水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为水库型水源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集雨区面积约441.3 km2,总库容7.32 亿m3,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集防洪、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大型水库,服务对象涉及5 个县市,服务人口约300 万。
依据《技术规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包括取水量保证状况、水源达标状况和环境管理状况3 项内容[1-2]。
水库设计取水量为28 100 万t/a,2017年实际取水量为14 913 万t/a。由此可得,水库取水保证率为100%。
分析2017年水库水质监测数据,结果表明,水库12 个自然月的水质均在Ⅰ类至Ⅱ类水平,即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说明2017年度水库饮用水水源达标率、水量达标率均为100%。分析水库水体富营养化状况,结果表明,2017年7 个月出现水体中营养化状态,其余5 个月为贫营养状态。
3.3.1 保护区建设
(1)保护区划分。根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05年台州市以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为契机,对水库开展了保护区划定工作,并获得了省政府批复。为进一步优化水库饮用水保护区划分方案,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台州市于2015年以修编黄岩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契机,对水库保护区划分进行重新调整并获省政府批复。
(2)保护区标识设置。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水源地保护区内共设置了63 个保护区相关标识,包括保护区标志、宣传牌、警示牌和危险化学物品禁运标志等。
(3)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水库取水口周围均设置了物理防护围墙和安保设施,建设环库80 km 防护栏,实现一级保护区全封闭隔离,进一步降低了因游泳、生活垃圾等人为干扰造成的水源污染影响,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
3.3.2 保护区整治当地政府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实施库区生态补偿实施办法、生态补偿资金增长机制等系列政策文件,为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目前,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整治完成率均为100%、二级保护区整治完成率97.5%。二级保护区内因地形复杂,现有少量分散本土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铺设存在难度,目前生活污水处理率约为90%。
3.3.3 监测监控能力
(1)常规监测情况。水库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常规监测项目涉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3项指标,同时每年开展一次含110项指标的水质全分析工作。
(2)视频监控情况。2017年,水库实际日供水为40 万m3,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应设置视频监控断面。当地通过实施水源地“天网”工程,在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及交通穿越区域共设置40 多个视频监控点,便于及时制止危及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
(3)预警监控情况。当地已建成水库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指标包括氨氮、总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等,水质监测预警体系总体较为完善。
3.3.4 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
(1)风险防控能力。水库已建立库区风险源名录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风险源名录完成率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建立率均为100%。
(2)应急能力。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水库所在地级和区级政府建立市区两级应急联动机制,出台实施并定期更新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建成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同时,当地政府建成水库备用水源地——佛岭水库,进一步保障当地安全供水能力。
3.3.5 管理措施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建立水库水源地档案管理制度,对水库环境状况实行动态评估。加强库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制定“白加黑、五加二”的巡查制度,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目前,水库尚未建立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平台,但水源地每月水质数据已定期在台州人民政府网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2017年度水库饮用水水源取水状况得分(WG)为100,水质达标状况得分(SQ)为100,管理状况得分(MS)为98.08,单项评估均为优秀,综合评估得分(SWES)为99.42,综合评估等级为优秀。
库区农业种植、少量畜禽散养等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仍是目前库区主要污染源,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有待加强[3-5]。库区二级保护区内本土居民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导致二级保护区整治完成率仅为97.5%。此外,库区内旅游、投饵垂钓等影响水源水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较容易导致库区污染回潮。
水库备用水源地建设有待完善,目前仅有佛岭水库一座备用水源地,但设计供水量相对不足。此外,现有备用水源地佛岭水库保护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尚未全面推进,水质不能稳定达标。
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涉及范围广、职能部门多,现有法律法规对水源地的执法支撑较薄弱,台州市目前也尚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难以有效遏制、杜绝一些不法行为,亟待进行水源地保护相关方面的立法。水库生态补偿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生态补偿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此外,水库目前尚未建立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平台,综合信息管理建设方面相对欠缺。
要积极借鉴江苏镇江、广西钦州、河南商丘、贵州毕节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立法经验,加快推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立法,提出水源地保护区各类禁止、限制行为。针对各类违法行为,要制定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的处罚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部门职责、细化保护区范围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从法律层面提升水源生态保护地位,为依法保护管理水库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6-9]。
以推进水库良好湖泊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已建入库河口湿地工程的运营维护管理,加快库区其他入库溪流生态湿地、环库缓冲带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效益。开展退耕还林或还湿,对水库一级保护区内耕地采用“以租代征、退耕涵养”方式实施退耕还林或还湿,提高水库生态系统生产力和自我维持能力。
一是深化库区生活污染治理,不断完善库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库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提高库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开展库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提标改造,建立库区环保设施运营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第三方运维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整优化库区农业种植结构及布局,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限制库区内散养户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实行粪便还田处置,提高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率。
一是强化落实水质监测预警机制,考虑水库建成时间较长,建议结合水库历年富营养水平情况,适当加密枯水期及藻类旺发期水库水质的监测频次,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降低“水华”风险。二是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已建备用水源地佛岭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台州全市供水安全。
一是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巡查监管,继续排查清理库区各类环境违法违规及安全隐患问题,坚决打击游泳、钓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多元化拓展生态保护与补偿方式,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强化水库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充分发挥生态补偿资金效益。三是加快建立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针对水源地数据库的独立系统。
长潭水库2017年度综合评估得分为99.42 分,属于优秀水源。其中取水保证状况评估得分10 分,水源达标状况得分60 分,管理状况评估得分29.42 分,三项评估结果均属于优秀。但水库仍然存在保护区范围综合整治未完全到位、环境应急能力有待提高、长效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有关问题,本文提出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化污染综合整治、完善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等保护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