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理
(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营口 115000)
当今社会正在一步步向前迈,随之而来,人们对日常生产生活的质量要求也愈加严厉,但是,噪声污染的难题已经到了不可不解决的地步,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都遭受着噪音的危害,对于噪音问题的大力整顿已然变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关键。
对于噪音,其生产源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为交通噪声,该类型的噪声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多半是通过汽车、船只、飞机、火车等在运作时产生的声音,该类型特征是为:流动性较强、波及范围较大。二为工业噪声,该类型的噪声源来自人们实施工业生产时应用的工业生产设备,其正常运作时会产生相应的声音。三为建筑施工噪声,该类型的噪声源来自于施工进行中的生产用地,工地施工时应用的大量的施工设备会制造海量的噪声,类似有打桩机实施打桩作业,其产生的噪声非常大,同时施工的工期较长,不同地区都会有不同的工程,特别是处于发展中的城市,相应的施工作业的噪声对其自身影响非常大。四为生活噪声,该类型的噪声大都源自于游乐场、大型商场和不同集会场所,还有家庭中的使用的各种发功率用电器等等。对于噪音的测定,标准就是声音分贝达80dB以上的占70%,就以上内容而言,生活噪音所占份额最大。
对于噪声的害处,其大体体现在以下三点:一为强度高的噪声会对人们的健康产生危害,会危及人的心血管组织,加速心脏衰老,大幅提升类似高血压和心肌梗塞的发病率,严重甚至会导致神经系统的功能错乱,导致神经障碍。二为降低人们的工作效率,使人不能够专心致志地工作。三为导致人们的听觉、消化功能的衰退。
实施环境监测时,时常会碰到一系列特别的情形,一种是或许会碰到噪声源连续不断的情形,这会给背景值的测量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同时监测得到的结论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另一种是在背景值的测量中经常会伴随不同类型的复杂噪音,同时该类型的噪音不固定,所以测量得到的的背景值时常不具备参与修正的作用其所带来的误差也相当大。
检索我国噪音的排放标准,可以发现其中就测量值和背景值修正的说明中单单对3~10dB的修正值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并未规定低于3dB的内容,因此在实现监测时,倘若发生了差值小于3dB的情形,测量人员就必须再一次实行监测或者是自行变更差值,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测量的误差,同时也会导致一系列的纠纷、官司等。
实施噪声检测的时,相关的波及要素复杂多样,首先,如果操作人员行为规范不当会导致一定程度的误差,其次,进行噪声测量时大都采取体型单位较小的声级计当成测量仪器,改类型的仪器结构并不复杂,其本身的不精确就会对测量结果会产生相应负面波及。同时,该类型的仪器如果体积越大,其产生的误差相应地就会越大。
对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噪音,其在大体上能够分成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静态噪音,另一种类型是非静态噪音,这两种类型的噪音在实施测量时的不同点关键体现在测量的时间点上,对于静态噪音进行测量时,其测量位置大都设置于距离噪音源1米的地方,高为1.2米。相应的测量时间大都为1分钟,但是对于非静态噪音而言,其测量位置不变,测量时间却更改成噪音源的全部工作时间。
对于背景值测量,其影响因素多所以相应的困难较大,时常会在测量过程中受阻,因此在测量背景值时,需要尽量切换多个的位置进行测量从而解决这一难题,尽可能设置一个类似点,可以通过类比测量法去测量不同的数值,把该点的值为类比为背景值当作参考,但必须要对该数值实施备注。
当背景值和测量值小于3dB时,该类型一直没有作出明确、完整的规定,因此想要彻底解决该难题,就必须采取下述几种措施:一为实施二次监测,最大限度地让二者的值差比3dB大,二为倘若敏感点的一侧并不存在声源,换言之,敏感点对测量值的结果并没有太大的波及,就能够把背景值直接忽略不计,应用该测量值当成评价的客观准则,但同时必须要在后面予以明确的备注。
当前,对室内环境噪声标准的限值而言我国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就该情形而言就普遍会发生检测结果无法达标的情形,这就让污染源的负面影响不能够得到改善,但同时也不能够对其实施整治,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完善有关的指标、标准,让噪声污染源层次可以得到相应地规定。
总而言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噪声产生了相当大的危害,但当前就噪声的监测而言依旧存在着不同的难题和阻碍,这些难题的根源点在于我国在该内容的政策规定并不全面,相应地检测技术也亟待提升,在今后的监测中,一方面必须提升检测技术,另一方面国家也必须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噪声监测可以产生更多的积极作用,能行之有效地把噪声污染难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