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鹏 李峰 王伟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江西南昌 330077)
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环境的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1]。如若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治理,将会破坏农村现有结构,阻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为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环保部、财政部于2010年在全国启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5个方面[3]。本文以江西省龙虎山镇实际为例,讨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必要性、整治内容、整治技术和方法、运行保障及效益分析等,以期给后续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予以参考。
研究区域龙虎山镇位于鹰潭市西南郊,距市区仅16公里,东邻上清林场,南毗上清镇,西接余江洪湖乡、金溪对桥乡,北与贵溪天禄镇接壤。镇域总面积136平方公里,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森林覆盖率达65%,耕地面积2.1万亩。辖龙虎、鱼塘、龚店、豪岭、西源、口上、洪湖、水北、塘桥9个行政村和龙虎山中心社区1个居委会,总人口2.26万人。本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范围包括集镇社区、龚店村、西源村、鱼塘村、豪岭村等5个村委会,28个村民小组,2905户,11528人,面积约15平方公里。
镇水厂取水口附近有一溪流汇入,溪流上游有大型宾馆和部分旅游设施,存在一定的水环境风险。取水口位置靠近村庄和道路,需要设立部分隔离措施和警示标志。
农村生活污水通过排污沟渠流入附近水体,由于排水沟渠大多不畅通,造成污水随意流淌,部分生活污水经自建简易化粪池或者溢出地面。整治范围内的5个村,每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970吨,大量的未处理的生活污水污染了村庄环境。
镇垃圾处理方式按照鹰潭市农村卫生清洁“2+5”模式,但这个模式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部分村庄保洁员不到位,垃圾在焚烧时散发出的恶臭和浓烟,形成二次污染,新修的垃圾焚烧炉成了摆设。
龙虎山镇农业人口多,人均收入较低,财政比较困难,无力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转,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不够,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不强。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解决龙虎山镇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建设一批农村环保示范工程,探索一套推进农村环保的方法路子,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为今后在全市乃至全省全面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重点是针对新建的自来水厂及其取水,新建龙虎山水厂建设截污设施(防护栏)1000米、生态河道改造1000米,标志12块、宣传牌8块。
遵循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居住相对集中、人口密集、基础设施较好、具备水塘及沟渠等自然条件的村庄,实施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不具备条件的村庄,采用分散庭院式污水处理。新建前舒、墩上钱家等8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以及14套三格化粪池+生态沟渠的庭院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总污水处理量达890m3/d。同时,铺设污水收集管道11820m。
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纳入县级以上垃圾处理系统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将垃圾转运至鹰潭市垃圾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共配套完善户用垃圾桶5810只,垃圾站28座;购置垃圾收集车66辆,清洁工具66套;建设压缩垃圾转运站1个,垃圾转运车1辆。
生态环境保护是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必须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齐抓共管。成立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的领导小组,发改、环保、财政、交通、水利、卫生、畜牧水产、广电、龙虎山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参与其中。5个示范村成立相应的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
制定《龙虎山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龙虎山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维护管理,确保已建成各项设施正常运行。
制定《龙虎山镇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制度》、《龙虎山镇农村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龙虎山镇垃圾清运车管理维护办法》和《龙虎山镇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制度,制定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垃圾收运体系的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项目推动实施过程中,召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进行了广泛动员部署。在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编写用以广泛宣传学习的宣传册,结合环保学校培训时间,深入农村,对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进行集中宣传。制定并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规,制作污水处理厂标牌、垃圾收集站介绍牌等,多样式宣传教育的开展,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经计算,工程建成后每年至少可以削减排入水体的COD 270.59t、NH3-N 20.52t,垃圾收运体系受益人数为1.15万人,并建立了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村庄生态环境整体状况明显改善。
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建议根据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的实际,制定有利于农村经济与环保协调、融合的政策及相关规定,明确农村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同时建立农村环境监管巡察制度,保证农村环境的改善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