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斋易传》的现实政治意义

2019-01-20 00:11张莹洁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易传杨万里改革

张莹洁

(华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杨万里(1127-1206),字廷秀,号诚斋,江西吉水人,绍兴二十四年进士。他不仅是南宋“中兴四大诗人”之一,也是一位思想深刻的理学家,晚年潜心研究《周易》,费时17年完成《诚斋易传》20 卷,以具体的史实来论证抽象的易理,针砭时弊,阐发自己爱国爱民、关注现实的忧患意识,“以历史的态度来整合易卦,以达到史《易》合一的地步,从而形成自己带史证特色的史易互动的易学系统,实践指向明显”[1,p5]。《诚斋易传》蕴含着治国安邦思想,政治色彩鲜明,本文从这个层面出发,对其政治思想做出简要的概述。

一、论用人之道

《周易》“假象以显义”[2,p51],“象”本身包孕深广之义,故其义无法确切地用卦辞道尽。杨万里《诚斋易传》是倾向于以功利的、现实的思想去解释《周易》,也就是以社会的具体功用为出发点的。《诚斋易传·序》说《周易》是“圣人通变之书”,使人“穷理尽性”,使国家“危可安,乱可治”[3,p1]。杨万里认为要治理好一个国家,人才的选用是最为基础的问题。杨万里《诚斋易传》归纳的用人之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鄙薄任人唯亲的社会现象

《诚斋易传》:“君子济屯患无才,有才患无位。初九以刚明之才而居下位。非二非四。虽欲有为,未可也,姑磐桓不进以待时而已。”[3,p18]初九是屯卦的第一个爻,居于下位且是刚爻,杨万里将它与沉沦下僚而有才德的君子对应,饱含对怀才不遇之人的同情。因此,杨万里反对用人不问人的德才,反对只选用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这句话也有很强的现实指向性。任人唯亲会给社会带来许多问题,以任人唯亲的态度提拔干部、看重感情的亲疏远近、选用那些无法胜任工作且唯唯诺诺的庸人,只能造成效率低下、拉帮结伙、排斥异己的乱象,甚至会导致国家的衰落。《诚斋易传》极有预见性,在当前这一问题是应得到重视。

(二)强调选用德才兼备之人

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广泛深远、不言而喻的,吕思勉在其《理学纲要》中写道:“盖国人今日之思想,溯其原,无不与古代哲学相贯通者。哲学思想之初起,虽由一二哲人;而其昌大,则扩为全社会之思想。”[4,p13]中国文化为我国之国性,它深入国人之心,即便与外来文明接触碰撞,其根底也未曾发生动摇。在我国的文化传统中,德行、气节、修养始终是人才的必备条件,杨万里的看法也不例外。杨万里本人就对道德修养极为关注,他的易学思想与其家学、师承是有一定联系的。杨万里的父亲杨芾“对易学有深入的研究”[5,p192]且非常重试教育,他的老师王庭珪、刘廷直等皆有易学方面的著作。绍兴二十四年(1154),饱读诗书的杨万里登第,初任赣州司户,继调任永州零陵丞,在永州时他曾谒见贬谪的抗金名将张浚,张浚勉以“正心诚意”之学。

尤为可贵的是,杨万里不是一味宣扬“德主才辅”的道德决定论,也不放弃道德价值去追慕“任人唯才”的片面才能观。德与才在他看来缺一不可。他反对一味地选录有德无才之人,强调德才并重。“六四居上而阴柔,非济屯之才,故‘乘马’而不进。”[3,p19]屯卦六四为阴爻,杨万里以其才力不足居于高位为由判断其不能有所建树,肯定它的德行,“有自知之明,无疾贤之私者也。”[3,p19]指出其贵在自知,没有嫉贤妒能的念头。虽有值得肯定赞美的德行,但缺乏才干也不免缺憾。相反,如果一个人很有才干,而不具备道德品质,任用他必然会带来不堪设想的恶果,杨万里将这类人讥为“小人”,并以史实来论证他的观点。如《诚斋易传》释《否》之《彖辞》曰:“小人之祸何若是烈也,盖秦亡于李斯上书之日,汉替于张禹谈经之时,咸阳煨烬始皇之涂炭,何必见而后悟哉。”[3,p49]解释《否》之六二曰:“六二以柔谄之资,居大臣之位,下则并包群小而之宗,如林甫得仙客、国忠之助,上则顺承于一君,以坚其权。如林甫纵明皇逸欲之乐。”[3,p51]小人勾结朋党,排挤君子,最终会祸害忠良,招致国家败亡的结局。杨万里在解释《否》之初六时就指出过小人的危害:“一君子进,小人未必退;一小人进,君子必退,非畏一小人也,知群小必以类至也。……驩兜入而四凶集,贾充不留而群小忧……,正所谓日退则月进,月退则星进,星退则雾进;君子、小人亦然。”[3,p50]杨万里对这种现象痛心疾首,也提出了培养君子以削弱小人势力的具体策略,而他所处的时代是积贫积弱的南宋,在政治上,南宋王朝武功不振,偏安一隅,朝廷内部多半是主和派,缺少力图恢复的气象,据《宋史》载,孝宗即位之初,“诏以和戎遣使,大询于庭,侍从、台谏预议者凡十有四人。主和者半,可否者半,言不可和者铨一人而已”[6,p11585]。《诚斋易传》对用人之道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当时万方多难、小人得志的社会现实的。

二、论德法并治

道德与法律是主要的两种社会规范,二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道德与法律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杨万里在《诚斋易传》中提出,治理好一个国家必须对民众进行道德教育,同时也要严明律法,德法并重的精神在今天也被社会尊崇提倡。

(一)论法主张行法必明,断案必公

法律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工具,然而在封建社会,它并非对全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杨万里在《诚斋易传》中写道:“有电之明,乃可折狱。有雷之断,乃可致刑。断至而明不至,则威刑不能致而果。故必雷电皆至而后可。”[3,p198]行法必明,如雷如电,不可含糊包庇,也就是说,法律不是专为管理民众而设的,它对官员也应该发生效力。这番言论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封建社会中无疑是振聋发聩的。

《诚斋易传》解释《象》时明确强调治国必须“明罚”,“危取诸雷,明取诸电。然曷尝黩刑哉?以此明罚敕法而已”[3,p78]。只有“明罚”才不会造成冤假错案,“不明则冤,故欲明。过明则察,故欲谨。过谨则滞,故欲不留”[3,p202]。在杨万里看来,行法要在明白案情的基础上谨慎量刑,决断应不偏不倚,客观公正,恰到好处。同时,他也认为行法断案不可忽视效率,要尽量避免积压案卷造成的效率低下,提高办案效率。当前社会呼吁以节约合理的司法资源来实现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障和对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且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提高司法效率的方法,这种与《诚斋易传》一脉相承。

(二)厉行法治之外,也要辅以德治

《论语·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7,p1373]在行法管理民众时,杨万里与孔子一样,认为如果事先不教育百姓,百姓一犯错误就施以残酷不仁的惩罚,此类行为就是无道的虐行。据《宋史》载:“(杨万里)除临安府教授,未赴,丁父忧。改知隆兴府奉新县,戢追胥不入乡,民逋赋者揭其名市中,民欢趋之,赋不扰而足,县以大治。”[6,p12863]杨万里对不得已而违反律令的民众只是略施薄惩,不以严刑峻法相逼,可见他绝非不近人情的酷吏,这与他在《诚斋易传》中的主张吻合:“然则治狱者,明以察情,非矜其明,威以惩恶,非尚其威,一听于五六仁厚中和之君而已。此先王治狱之本意。”[3,p78]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他对道德教化作用的深刻认识。

杨万里《诚斋易传》对道德教化非常注意。德治是我国古代的传统治国理论,是儒家倡导的社会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它与“人文”的含义互通。“人文”一词最早出现在《易经》中,《诚斋易传》认为通过“人文”可以实施道德教化,“人文之著者,三纲五常之典,观之可以成天下之化”[3,p84],它泛指人类社会的文化文明、社会伦常,它与天道自然等天文范畴相对,着重人类世界的精神教化之义,标志着人类进入更为文明的时代且有意识地将文明社会与野蛮社会区分开来。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法律自有其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得凌驾其上,不得罔顾法律。然而法律要体现人们的向善志意,也要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有了以德治国为基础,依法治国也就有了根基和落脚点。杨万里论述了二者的密切关系,但不强调德的积累,败坏世风、触犯律令的事情也会屡见不鲜:“福生于一小善,祸起于一小不善。万者,一之积;大者,小之积。……察之早,物使之渐,则国祸不作矣。”[3,p14]《诚斋易传》说明了法律与道德不可偏废的道理,他的理念对当前法治国家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道德是人们心中之法,只有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加强以道德感化人的思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法治中国。

三、论社会变革

《周易》是讲变易的典籍,《易·系辞》:“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8,p82]《诚斋易传·序》:“易者,何也?易之为言,变也。《易》者,圣人通变之书也。何谓变?盖阴阳太极之变也,五行阴阳之变也,人与万物、五行之变也,万事、人与万物之变也。古初以迄于今,万事之变未已也。”[3,p1]变化之道一旦落在实际的政治上,也可以理解为变革之道,治理国家的人要能预见变化的方向并加以把握,才能做出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举措。《诚斋易传》有关社会变革的讨论主要集中在“革”卦中,“革”既可以指社会革命,也可以指社会改革。

(一)改革与革命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诚斋易传》谈到社会的改革与革命,往往将它们视为势在必行、不可避免的现象,“革者,圣人之不得已也。何以知其不得已也?曰:火逢水则灭,水逢火则竭”[3,p173]。革卦的上卦为兑,兑为水。下卦为离,离为火。这一卦象昭示着水火相聚必将互相克制,最终有一方要走向衰亡。水火相交,最终不是水竭便是火灭,可见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革命与改革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的。如果不顺应变化的趋势,无疑是罔顾历史潮流的倒行逆施。辩证法认为运动和变化是世界的本质,《诚斋易传》对变化的认识符合辩证法的观点,指出所有事物都不会停止变化,变化是时刻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的。

(二)改革与革命都要遵循“中正”的原则

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变革之道的核心内容是顺天应时,尤其要以民众的利益为上,只有符合百姓利益的变革才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才符合“中正”的原则,它被杨万里称为“革而信”“革而当”,“信”与“当”皆是指变革应符合民心,顺意民意。从《诚斋易传》所举的历史事例就能推知这一点:“然则何以能革而信、革而当乎?……汤武得此理,故革而天人说。”[3,p173]汤武革命的成功在于“顺乎天而应乎人事”[3,p176],商汤与周武王推翻前朝君主的统治,是君主耽于淫乐、人民离心离德的必然结果,因此可以称得上是顺天应人。以史为鉴,在上位者应重视民心,才不招致覆灭亡国的恶果。《诚斋易传》曰:“当大君之位,兼四爻之助,其可变可革之理灼然如虎文之炳也,尚何待于占乎。”[3,p175]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在《诚斋易传》中,杨万里不仅讨论革命,也对改革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改革也有其“中正”原则。首先,改革要做到“中正”,就应根据具体的时机行动,它绝不是急于求成的随意作为,而是需要各种成熟的条件互相配合才能展开。“初九戒革之蚤,六二戒革之专,久三戒革之躁,九四戒革之疑,上六戒革之过。五者之戒除详矣,然后九五不待占而决也。”[3,p174]在各种条件的配合下改革才能水到渠成。杨万里非常讲究变革之术,他论变革之戒,影射改革若不得其法,违背“中正”原则,终究导致“治少乱多”的局面,在他论史时流露出的忧患意识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这一点:“不曰未可以有为,而曰‘不可以有为’者,戒之严也。以此戒之,犹有晁错削七国之祸。”[3,p174]晁错本是汉景帝的善谋能臣,因力主削藩而被杀。他提出削藩的初衷是为了汉朝的长治久安,但缺乏对可行性的预估,方式与时机皆不当,所以改革以失败告终。杨万里指出变革是一套需要综合评估的策略,所以才有“戒”的提法,可见变革需要“惟缓而审”[3,p174]的权衡与评估,这在今天也是值得借鉴的论政良言。另外,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不断改革,深化变革,才能及时促进生产要素的平衡发展,从而避免矛盾的激化,“秦之变法,赵之胡服,莽之革汉,灵宝之革晋”[3,p173],虽然这些改革没有得到世人全面的肯定,但在一定程度上都顺应了当时的客观环境,因此也要对它们的积极作用给予肯定。

四、结语

在现存的经典作品中,《周易》的思想渊源极为原始古老,反映了上古先民的思维方式,可以说是中国哲学的源头。杨万里的《诚斋易传》通过“以史证易”的独特方式来注解《周易》,借鉴历史经验来探讨治国理政之道,突破了多数宋儒空谈性命的阐释易学的模式。总而言之,杨万里的《诚斋易传》极富现实意义,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政治思想,对现代社会政治的积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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