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类学术论文编辑加工中的常见问题分析

2019-01-19 00:28周晓薇
天津科技 2019年1期
关键词:药用中药材科技期刊

周晓薇,唐 樑,王 兵

(1.南京工业大学《生物加工过程》编辑部 江苏南京211800;2.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附属医院药学部江苏苏州215009;3.贵州医科大学生物与工程学院生物技术教研室 贵州贵阳550025;4.贵州医科大学医药生物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资源昆虫研究室 贵州贵阳550025)

衡量科技期刊的学术规范性与论文质量一般可采用2个标准:一是论文的学术内容与质量是否达标,二是其编辑规范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这二者又是相辅相成的。通常,科技期刊载文的学术质量从内容上体现了该期刊的科技含金量;编辑加工的规范性则从形式上反映了其编辑水平,而后者作为学术规范化指标在期刊评价中又往往占有重要地位[1]。因此,加强对科技期刊中中医药类学术论文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研究,是提高论文质量及期刊办刊水平,促进相关编辑专业标准化、统一化的重要环节。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知网收录的中医中药及中西医结合类期刊共136种,万方数据平台2009年就收录了医学、卫生类中的中医药论文达37211篇,所发表的论文数量之大可见一斑[2]。随着我国对中医药学术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发展,中药类论文还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据钱爱兵[1]的研究结果表明:现阶段国内中医药学研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很大差距,个别期刊在对中医药论文的学术标准管理及执行力度上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与其他学科相比,我国中医药类学科通常具有独特的理论传统和经验优势,在写作规范上有自己的特点及习惯,同时还兼具现代生物科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人文科学性。

笔者根据中医药类学术论文的以上特点,结合自身办刊编校过程中的经验及有关思考,对此类论文编辑加工中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和分析,以期为提高中医药类论文在学术写作上的科学性与规范化,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参考。

1 药材名称的学术规范化

1.1 药材中文名的学术规范化

中药类论文中对于研究对象,实验样品的中药及其名称常存在商品名、处方名和别名等混用的现象,例如:西红花(为鸢尾科番红花Crocus sativusl的干燥柱头),原产于西班牙,唐代由印度经西藏传入我国,始为中医使用,故有“藏红花”之别名。建国后,我国在北京、山东、浙江和四川等地进行人工培育。但是,科技论文中关于西红花中药材的研究都习惯于沿用错误的别名:藏红花或番红花。以在中国知网中搜索为例:将“藏红花”作为索引词作搜索时,共有12003条结果,以“番红花”为索引词的搜索结果为5023条,而符合药典规范的中药材名称“西红花”的搜索数据仅有6699条,著录文献量不及其别名所有文献总量的一半。

另外,正异名混乱使用的情况也在中医药类的科技论文中常有出现,诸如:黄连与胡黄连,怀牛膝与川牛膝,牡丹皮与成丹皮等[2-3],有些药名仅有一字之差却是完全不同的两味中药。中药“道地药材”“炮制”等理论在科技期刊中有时也无法体现,如“山药”为规范术语,“怀山药”是产于古怀庆府的山药,属山药的道地药材。然而,作者为了科技论文用语的规范性,常将“怀山药”改名为“山药”,这样则无法体现出药材的道地性[4]。

大量不规范的中药名和学术信息混乱,造成了读者对文献阅读理解及引用的困难,并容易引发歧义,也阻碍了中医药类论文科学性与使用价值的有效传播,降低期刊的学术影响力。导致中药同药异名的主要原因,成建军等认为有[5]:

①历史因素:随着时代的变迁,中药名称从古至今会因变革而产生不同。如古称薯蓣,今称为山药。

②地域因素:蒲公英因所在地域不同,又有黄花地丁、婆婆丁、通天草等别名。

③民族因素:如白鲜皮,回族地区称之为八股牛。

1.2 药材拉丁文名的学术规范化

中药材包括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物药。为了使药材名称统一、规范,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学术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中药材及饮片,在中文名和汉语拼音名下均列有标准的中药材的拉丁名[6]。中文名后附加正确的拉丁名不仅能帮助读者理解,避免产生误解,还能够提高期刊的学术影响力、促进学术交流。

植物类药材和动物类药材的命名规则基本相同。这两类药材的拉丁名包括药用部位名和动、植物名两部分:药用部位名用名词单数主格形式位于前,药用动、植物名用名词单数属格形式置于后,当然也有例外。矿物类药材的命名常用矿物中所含主要化学成分的拉丁名或用矿物的固有拉丁名。另外,在中药材拉丁名中的名词和形容词的起首字母均大写,连词和前置词一般均小写[6]。

根据王艳军等[7]对枸杞拉丁名的研究发现:对于枸杞而言,常见种类枸杞的拉丁名为Lycium chinense Miller,而主要的药用种类宁夏枸杞的拉丁名为Lycium barbarum L.,黑果枸杞的拉丁名为Lycium ruthenicum Murr.或Lycium ruthenicum。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强调是宁夏枸杞可以使用Lycium chinense Miller或Lycium chinense;如果强调是宁夏枸杞则要使用Lycium barbarum L.或Lycium barbarum。由此可见,正确使用植物拉丁名除了要掌握拉丁名的构成还要了解物种的属性。另外,中药拉丁名与植物拉丁名的结构不同,两者的使用场合亦不同。中药拉丁名主要用于医药学类的论文中,强调药物的药用部位,如Fructus Lycii指枸杞子,Folium Lycii指枸杞叶,两者的入药部位分别是果实和叶。在其他类的论文中,主要还是采用植物拉丁名,如果要强调部位,可在植物拉丁名后加上表示该部位的英文,如fruit(果实)、leaves(叶)、flower(花)等。

1.3 药材英文名的学术规范化

随着中医药论文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广泛发表和传播,相关的英文翻译也逐渐实用和热门起来。但是许多中医药术语的翻译标准都比较专业,要求也相对严格。通常的翻译流程是首选弄明白中文语义中的药材名称或中医药术语为何,然后再寻找相对应的英文表达。有些中医药类的现代化、科学化的药用名词还要借助英语环境的搜索引擎,比如Google、Bing的国际版或Yahoo,再根据词语的具体含义做出一定的判断和筛选。

在经常出现的中医药类论文中,几个化合物或者几个化合物的名称等共享一个主体名词的情形,此时,则要用名词的复数形式,如:(错误)This strain produces three new members of the angucycline family of antibiotics,pseudocardone A(1),B(2)and C(3),along with the known antibiotics 6-deoxy-8-Omethylrabelomycin(4)and X-1488 E(5).(正确)This strain produces three new members of the angucycline family of antibiotics,pseudocardones A(1),B(2)and C(3),along with the known antibiotics 6-deoxy-8-Omethylrabelomycin(4)and X-1488 E(5)[8]。

而在中医药类论文的撰写中,当提及药用部位时,通常用该部分的复数形式,因为一般不会只研究一片叶子、一个根茎、一个果实,但其中树皮“bark”是例外,只用单数形式[8]。

2 药用部位的不明确性

药用部位是指动植物药可作为药材使用的部位,可以是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或动物的皮、骨、甲片等。中药材常具有非药用部位,或各个部位的药用价值及作用不同的特征,若一并入药,则难以达到药效甚至造成医疗事故[3]。

另外,首乌藤为蓼科植物何首乌的干燥藤茎,其在《中国药典》2015版的要求是加工要去除残叶,药用部位应为不带叶的藤茎部分,而通常报道的其他首乌黄酮类化合物研究中的实验数据均从叶中分离获得,如金丝桃苷、芹黄素和芦丁等,因此在对首乌藤中黄酮种类及含量进行研究的科研论文中,对其药用部位的著录及编辑加工应特别注意明确性。

3 药材来源的模糊性

不同产地与来源对中药材药用价值的影响显著,某些药材又因不同的生态条件易造成对药材药效的质与量的影响。中药向来重视药材的正确来源,皆是因为中药材是取自于天然的动、植物与矿物,易受到环境,诸如土壤、温度、湿度和光照等的影响而产生变化。

例如,硼砂分为工业用、化学纯与药用硼砂,亦有天然和合成品之分,不同药品的来源和构成使药物的性能和效用有天壤之别,因而编辑在工作中对药材来源产地及规格不仅需注明中文名称及相应的拉丁文,必要时还应辅以采收季节、鉴定人和购买药房厂家等方面的说明,并将使用的品名、品相和纯度等信息一一标明著录。

此外,当提及样品的采集地时,一般都会涉及地理名称。地理名称通常由专有名词和通用名构成,专有名词部分采用音译,通用名部分则采用相应的英文表述,例如the Tianshan Mountain,Beijing City,and Hubei Province等。但是,有些地名通用其专有名称,例如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内蒙古)、Huhhot City(呼和浩特)、Urumqi City(乌鲁木齐)等,而不宜用其音译。有关我国地名在各种情况下的音译问题,国家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在遇有难以确定的问题时,可以参阅,以避免在正式出版物中出现不应有的错误[8]。

4 药材计量单位的差异性

传统中药因具有数千年的历史传承,与现代药物的计量单位往往大不相同。且我国在古代不同时期,药材的度量衡也有所差异,即使在同一时期(例如秦汉时)也会存在2种不同的度量衡制[9]。因此,不宜将古代药材方书中的计量单位“钱”“升”和“斗”简单直接地转换成现在科技期刊所要求的标准计量单位g和mL。而应该根据古籍的编写年代,并参阅《中药大辞典》《中医名辞术语解释》《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等权威文献,指导作者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换算[4]。

5 其他中医药类论文中常见的错误

中医药论文常须援引古典医书和药材古籍,其中不乏有生僻字、异体字等不符合现在科技期刊行业标准规定的情况出现。还有,诸如中药配伍、用药禁忌等方面的差错和疏漏以及针灸取穴时度量衡单位的不统一、不规范化等也是中医药论文编辑加工中常见的问题。

6 结 语

编辑工作者除了要不断加强对中医药相关科学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外,还应在平时的工作中主动提高编辑规范化意识,这是提升期刊编辑质量的关键因素。对中医药类论文中的中药材名称、药用部位、药材来源以及计量单位等方面,应尽快进行学术规范上的标准化制定。建议由新闻出版总署牵头,邀请知名的中医药专家和资深编辑工作者,将有关中医药行业的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形成一个全面而系统的国家标准或规范化文件,进而推广施行。

在中医药职业教育和大学本科及研究生专业教学中,也应加强和重视学生在平时的课后作业、学术考试、实验报告中对中药材名称、药用部位的准确表述,并帮助学生们在求学阶段就养成把药材来源情况著录清晰的写作习惯。在沿用中药材传统计量单位和保留某些特有的生僻字和异体字方面,一方面科技期刊编辑部要参考国家已颁布推广的有关规范化文件和书籍,以此为评判标准;另一方面编辑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须特别留心和注意,在具体的编辑过程中,适时提醒外审专家对中医药类论文中常见错误和问题的把关、审核,以此做到提前、有效地防范和监督,也是减少差错出现的有效方法。

总之,在我国中医药学术论文和科技期刊迅猛发展的态势下,仍有不少学术规范性与标准化的写作要求是需要作者和编辑在以后的工作中共同探讨与注意的。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科技期刊的标准化发展和中医药论文学术质量的稳步提升,从而使我国中医药期刊和有关论文的编辑出版水平提升到一个更为科学和规范的层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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