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燕,王立斌,哈玉玲,苏利平,杨 军,雒旭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宁夏 银川 750100)
宁夏地处黄河中上游,肩负着西部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重任,同时宁夏也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区之一,水土流失几乎遍布全区,造成了全区特别是中部和南部山区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频繁、区域经济落后、人民生活贫困,严重制约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有效改善广大水土流失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新中国水土保持实践中,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之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生态建设,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之中,并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着重提了出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贯穿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先后完成了清水河、苦水河、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整治、淤地坝建设等一大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为水土流失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祖国西部生态屏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起源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蕴含在马克思的大量著作中。当时欧洲正在进行工业革命,经济飞速发展,但对环境的破坏却日趋严重,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这引起了马克思对环境的思考,并提出了“自然”的概念。《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书中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并提出了马克思实践观,深刻阐述了自然界对人类生存及生产发展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以人与自然的辩证为核心关系进行论述,从实践唯物主义的角度进行研究,形成了“自然—人—社会”统一的生态要素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发展初期,他批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阐述了辩证统一的自然观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发展中期,马克思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循环经济、生态制度等思想,这些思想在当时社会环境下十分超前;发展晚期,一方面马克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观趋于完善,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共同发展的前提,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另一方面马克思进一步充实了资本主义制度危害环境导致生态危机这一观点,提出要大力保护自然生产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宁夏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958—1973年),治理思路为“统一规划,综合发展,沟坡兼治,集中治理”,主要开展了以造林、修建谷坊塘坝、打地埂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第二个时期(1973—1982年),治理思路为“以土为首,土水林综合治理,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主要开展了农田基本建设。第三个时期(1982—1991年),治理思路为“防治并重,治管结合,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除害兴利”。这一时期国务院发布实施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召开了第四次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水土流失治理由单一措施和分散治理转向了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草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自治区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恢复了水土保持处,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站,为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区党委、政府还制定了“大力种树种草,兴牧促农,因地制宜,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指导思想,确定了固原、西吉、盐池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验基地,带动了山区水土流失治理。第四个时期(1991年至今),宁夏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趋于完善,“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导致的水土流失得到逐步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路线逐步成熟。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这对于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具有跨时代的意义,标志着开始走上了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轨道。1994年,自治区人大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规定》(宁政发〔1994〕104号)。2017年相关部门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7〕12号)和《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制定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43号)。宁夏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始起步并逐步完善,建成了宁夏水土保持三级监测网络,开展了全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2016年自治区政府批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生态立区战略的重要指标,宁夏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的新时代。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贯穿在宁夏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四个时期,在宁夏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充分运用马克思实践观。实践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和核心,在一切理论阐述和现实改造活动中具有根本优先性,而宁夏的水土保持思想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指导下,经过长期的水土保持实践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中后期形成的白岔农田、林、草面积各占1/3的“三三”制治理模式,西吉县小甘井坡面机修梯田、造林种草、沟道打坝、实行坡沟兼治的治理模式,还是当前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石嘴山电厂、古王公路、枣泉煤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供水工程,被黄委命名为“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沙坡头水利枢纽、羊场湾煤矿等,都是宁夏水土保持工作者在大量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形成的。
(2)始终遵循人与自然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如果处理不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那么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失衡。人与自然和谐,从理论层面上看,它应是人与自然互相适应的辩证统一、互动和谐;从实践层面上讲,它应是人与自然双方均处于既被改造又应保护的关系之中。因此,宁夏水土保持工作始终坚持:①遵循自然规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比如,在进行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专项工程规划中,在规划前期开展调研时结合当地特点开展工作,在林、草品种的选择上适地适树、适地适草。②审视自身,防止人类对自然的侵害。比如,宁夏结合“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深入人心,特别是固原市通过不断探索,总结出了“一进(进党校)五抓(抓领导、机制、班次、载体、调研)三注重(注重实效、创新、共赢)”的国策宣传教育模式,宣传效果显著,被水利部树立为样板,在全国推广。③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有机结合。比如,宁夏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程中既有人工治理措施,又有生态自我修复措施。一方面,宁夏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2003年开始实施封山禁牧以来,在2000—2013年的13年间实际完成退耕造林31.4万hm2,荒山造林51.1万hm2,封山育林4.53万hm2,促使生态环境迅速恢复;另一方面,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在不同类型区建立了适合当地发展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模式,如在西吉县建立了库坝池窖联合利用水资源发展高效经济型流域模式,在盐池县建立了坝系工程建设与封禁自然相结合的模式。
(3)始终坚持人、自然、社会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人、自然、社会三者间的关系集中表现在,一方面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制约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制约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宁夏水土保持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实践、总结、创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兼顾人与自然的同时兼顾社会发展,走出了一条治山治水、建设生态、脱贫富民、发展经济之路。以彭阳为代表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模式将治理水土流失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与改善生态与发展流域经济相结合,最终形成了“彭阳经验”,并在黄土高原地区推广。2018年开展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不仅加快了全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而且解决了农民脱贫问题。
宁夏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为指导,经过多年的治理,水土保持效果显著。据统计,目前全区共完成29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改造坡耕地2.70万hm2,落实229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年均治理进度由2000年的1%提高到现在的3%,水土流失面积由2000年的3.68万km2减少到1.96万km2,中南部平均植被覆盖率由35%提高到了56%。
(1)树立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源自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化作出了重要理论贡献。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宁夏水土保持工作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和价值追求结合起来。
(2)继续统筹生态文明的宣传与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行各业都参与到水土保持工作中来,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