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莹
(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8)
目前,广场舞已经不单纯是一项健身项目,而是上升为社会文化现象,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然而,由于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相关法规制度尚不完善,广场舞在发展过程中屡因占用场地、噪音扰民等与周边其他群体发生冲突,引发社会热议和质疑。本文基于科赛的社会冲突理论,正视社会冲突是社会常态,且其具有正功能,对广场舞冲突事件进行全方位的认知。
20世纪60年代,受西方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影响,美国国内冲突加剧,社会矛盾开始激化,社会开始动荡。面对社会上产生的各种现象,学者们开始质疑结构功能主义的作用,与此时社会状况相适应的冲突理论应运而生。1956年,科赛发表《社会冲突的功能》,阐述社会冲突对维持和整合社会的“正功能”,提出冲突功能主义理论。
1.2.1 物质性原因。社会冲突的物质原因指权利、地位和资源的分配不均[1]。广场舞引发的各种事件中,其实归根究底是对权利和资源的争夺。由于法律上对广场舞大妈的健身权和社会居民的安静权界定模糊,造成因噪音引发冲突时“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在公共设施使用方面,需求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导致供需矛盾突出。
1.2.2 非物质性原因。社会冲突的非物质性原因是价值观念和信仰的不一致[2]。中国人组成的广场舞队伍在国外公园集聚、锻炼时,曾多次遭到附近居民报警。西方人日常生活喜欢安静、追求个人自由空间,相反,我国强调集体主义,喜欢热闹氛围。由于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的差异,广场舞在跨文化发展中受到阻碍。
1.3.1 冲突的正功能。冲突对新群体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科赛认为,那些不涉及双方关系基础的冲突类型,不仅不会破坏社会关系,还能起到整合利益失调,促进冲突双方相互适应的功能。
1.3.2 “安全阀”机制。冲突的社会安全阀功能好比锅炉上的“安全阀”,通过合理渠道适当排除,就不会导致爆炸[3]。如果广场舞冲突双方拥有表达需求的合法渠道,以暴制暴、泼粪、鸣抢等攻击性事件将不会发生。
广场舞是当代中国群众自发的文化选择,一种告别娱乐、重返集体主义的文化和表达形式,弥补科技时代所匮乏的情感联系与共同体感受,使得参与其中的人群重获集体归属感,反映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王芊霓认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多重断裂,并将广场舞置于这样的背景下,作为一种消弭社会结构性危机,塑造多元包容文化价值体系的可能性[4]。
在当今时代语境下,广场舞逐渐成为群众接受的娱乐形式和精神寄托。广场舞展示的是群众文化的觉醒和对群众传统文化的记忆。广场舞文化是现代和谐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现实反映。作为一项最平民、最草根、最广泛的健身形式,广场舞的兴盛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王芳认为,广场舞有助于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能促进和谐群众文化的建构,是检验群众文化效的重要手段[5]。
根据研究发现,长期坚持广场舞练习,对中老年女性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改善形体和强身健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有氧代谢能力和心血管功能得到提高[6]。另外,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中老年群体长期置身于单调,孤独,缺乏交流和沟通的生活中,负面情绪无法排解将影响生活质量和家庭和谐。而广场舞恰好提供了“安全阀”,排解寂寞,释放压力,调节情绪的平台。
3.1.1 价值观念的转变
传统价值观念中,老年人主要依赖家庭和子女,社会养老问题突出。然而,新时代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服务需求发生变化,中老年群体开始注重康养保健,通过广场舞等活动增强与外界的互动交流,构建“熟人关系”网络,营建社交朋友圈,寻求一定的精神支持和情感慰藉。这种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变化,反映出老年群体在固有的“传统”与“现代”价值观念的冲突中,积极主动寻找社会存在感和集体归属感。
3.1.2 公共空间的短缺
2017年3月上海发布的《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调查制度》显示,上海全市户籍人口1449.98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31.6%,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而全市老年活动室共6396家,相当于716名60岁以上老人有一个活动室,公共资源显然供不应求。近年来,全民健身理念影响下,广场舞迅速发展,为了抢到舞蹈场地,不同组织的广场舞群体开始争夺公共空间。这一方面体现部分居民道德素质的缺失,另一方面说明公共资源短缺,空间配置不合理,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3.1.3 相关权益的冲突
《世界人权宣言》第24条规定:人人都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全民健身条例》的法规指明: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广场舞参与者有参与文化活动,健身锻炼的自由,而受到干扰的社区居民有安静休憩的权利,看似矛盾的双方都享有合法的权利。由于异质利益诉求的存在,且缺乏合理有效的申诉渠道,泼粪,鸣抢,放藏獒等类似事件不断呈现报道。
3.1.4 媒体报道的渲染
广场舞是一项参与人数众多的集体性娱乐活动,人多事杂,难免因意见相左,情绪不合发生冲突,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有研究对广场舞事件的媒体报道进行调查和统计, 显示在该类报道中, 媒体更多的是向受众传递关于这项活动的负面性质的信息[7]。该研究表明,承载着中老年人健身娱乐需求的广场舞,在媒体的失衡报道中,经过不断地渲染和传播,逐渐被“污名化”和“妖魔化”。
3.2.1 正面效应:促进社会整合和规范
广场舞的火热与冲突,一方面反映出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全民健身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暴露出城市公共服务、社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当广场舞事件上升为社会公众议题,引发媒体和当地政府的关注,相关管理部门难辞其咎,必将改进其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新的制度和规范约束冲突双方行为。
3.2.2 负面效应: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2015年1月1日至9月15日,据佛山禅城区城管部门统计,禅城区广场舞扰民投诉共327宗,且其中不少为重复投诉,因市民不堪其扰。由此可见,广场舞冲突不仅是双方指责、埋怨这么简单,有可能引起言语冲突、肢体冲突甚至是严重的社会事件,引起社会治安问题,破快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1 宏观层面:构建合理的社会协调机制。首先,培育第三方协调主体的社区管理团体,构建长效的协商对话机制,针对性处理社区居民利益冲突。其次,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文明健身宣传,引导舞民文明起舞,褒扬呼吁社会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2 中观层面:社会组织或群体的规范化。首先,建立明确的广场舞群体规范,包括活动时间、范围、音响的使用和文明沟通等,将群体行为准则贯穿广场舞活动开展的始终,不断强化行为规范。其次,加强城市管理部门规范化,制定广场舞细则,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明确各方管理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
4.3 微观层面:个人社会道德意识的觉醒。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国民道德素养也应相应提高,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培养公共道德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每一个公民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在健康老龄化的时代背景下,广场舞因其动作简洁性、姿势优美性、场所便利性,深受中老年群体的青睐和追捧。广场舞流行和开展反映弥合断裂的社会结构,建设社会主义群众文化,增强国民身体素质的需要。然而,由于老年群体固有的“传统”和“现代”价值观念的碰撞,公共空间资源的供需矛盾,异质的利益诉求冲突,媒体夸张报道加剧广场舞“污名化”,广场舞引发的冲突逐年增加,冲突形式花样百出。针对广场舞冲突,需要从政府、组织和个人三个方面干预,建立社会协调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加强公共道德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