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与实践策略

2019-01-17 02:22肖若晨
中州学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农业农村建设

肖若晨

需不平衡问题,造成“谷贱伤农”“果贱伤农”等情况。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在于通过对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基于大数据技术,通过云计算和物联网可以有效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转变;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溯源机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建立农产品综合数据信息平台,引导农业实现精准生产,调控农业生产和布局,解决农产品供需衔接存在的矛盾,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2.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能,助推乡村生态振兴

在乡村经济良好发展的同时,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却日益凸显,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⑦农村地区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生态资源利用的最优配置,为生态环境防治提供新的方法,也能有效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为防治污染提供技术支持。首先,应用大数据技术可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从数据生态系统的视角,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全要素、全系统、全过程设计,因地制宜地实施资源开发活动,提高资源配置的科学化。针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进度及分布点,可对“厕所革命”、“四美乡村”、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宜居建设项目实现可视化呈现、远程监管和定期复检。其次,应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对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环境整治水平进行评估和分析。通过对农村垃圾集收运和污水处理进行监测预警,对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的构建,可以快速找出相关污染源,并能有效分析污染的原因,为美丽乡村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和提供重要支持。最后,应用大数据技术可以为农业生态补偿、碳汇农业等提供更精准的技术支撑,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3.创新文化互动传播方式,助推乡村文化振兴

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乡村振兴软实力的体现。乡风文明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是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方面。⑧长久以来,农村的建设重物质轻视了乡风文明,重硬件轻视了软件,原有的乡村社会的文化生态不被重视,跟不上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⑨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乡风文明中,可以提高农民文化素养,丰富乡风文明内涵,在夯实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与现代文化对接,培育独特的乡土魅力和人文魅力。借助大数据手段可建设“云课堂”,利用大数据教学平台,进行科学知识、农业生产技术等资源的分享和传播,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互通,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提升农民整体素质。通过建立乡土文化数据库、数字纪念馆、数字图书馆等,将乡村的传统文化和人文文化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借助互联网的传播,实现乡村文化记忆的传承和发展,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大数据的手段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修养,提升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激发乡村文化新的活力。

4.加速乡村治理现代化,助推乡村治理有效

鄉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部分,有效的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⑩将大数据融入乡村治理的本质和目的在于,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乡村事务的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预测,挖掘有用信息,提高处理问题的科学性,增强基层决策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乡村基层组织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提高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在于信息传递的公开透明,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的信息公开方面,可以通过政务数据平台,强化群众监督,群众意见的表达有途径、有反馈,提高村民的政务参与度。乡村治理的有效还需要体现在精准和高效方面,利用大数据构建城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将各治理主体接入统一的数字运营平台,实现可视化展现、综合化管理,为各级政府乡村治理提供科学、高效、精准决策,以服务民生,为应对突发事件等提供有力保障。

5.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助推乡村生活富裕

生活富裕是评价乡村振兴实施效果的目标,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过程中,需要坚定不移地增加农民收入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B11利用大数据可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加工到销售的全流程跟踪和记录,建立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检测和追溯体系,规范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流程,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精准化和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大数据可获取实时的农产品市场价格、成本、质量、交易、竞争区域等数据,为农民和农产品销售者提供精准营销及差异化定价的决策支持,为农业投资和生产提供合理的决策,避免由于农业资讯信息获得不充分造成的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滞后性,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降低市场风险,避免“谷贱伤农”的情况,保障农民权益。发展“互联网+农业”,利用互联网技术还可实现“智慧农业”,将农产品的销售迁移至线上,促进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多样化。

三、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及运行模式

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对于大数据助力乡村振兴已经有落地的实操,大数据已经在农业农村领域的许多方面发挥出助推功能,如江苏、天津已经实现了大数据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融合,建立了农业大数据平台,并在实践中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江苏太仓市的主要做法与运行模式

第一,建立“媒体+政务”融合发展模式的县级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江苏太仓市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由太仓市农业主管部门联合太仓日报社共同建设,它是依托乡村振兴和数字化媒体融合的叠加优势建立的全国首个县级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该大数据中心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的总要求,进行系统化模块化设计,形成集信息发布、信息咨询、图文视频、案例示范、田间直播、可视化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农业农村主要指标数据库,实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及与其他地区经验的比对和汇总,可及时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下一阶段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在农村生态宜居方面,太仓市通过大数据平台对全市三星级康居乡村点位进行监控分析,引导全市村庄的生态治理,推动乡村美的建设。

第二,规范信息资源标准,实现与国家层面的对接。江苏省太仓市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结合国家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国际大数据发展的最新动态,对乡村振兴大数据进行规划和规范,并对农业大数据的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和创新,有效地实现了农业生产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对数据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统一管理,制定了数据采集、分类、发布、共享等环节的配套标准和规范,同时,建立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规范,由各信息主管部门分类编制信息目录清单,根据信息的内容确定信息的共享程度。

第三,建立完善的大数据采集、整理和应用体系。江苏省太仓市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建设,不断引进新的技术和装备,并定期迭代升级。坚持以农村大数据的采集、分析为目标导向,推进大数据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解决全市数据共享开放不足,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数据碎片化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和跨行业的互连互通、协作协同和科学决策,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为乡村植入大数据基因。结合大数据中心建设的工作特点,围绕数据采集、数据加工、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等方面,做好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工作。一是成立乡村振兴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建设单位形态工作汇报,并进行指导督查,及时指出和通报存在问题;二是健全和完善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定期研判、工作通报、舆情疏导、网络管控等制度;三是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监管体系。

2.天津市的主要做法与运行模式

第一,成立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以天津市政府为主导,引进社会资本,实现跨界对接、融合发展,通过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农业与水利、工商、民政、人社、电力等各类涉农数据的交换共享。建立了信息采集平台,采集市、区(县)、乡镇、村四级涉农数据;建立了数据交换、共享和分析平台,精准实现5大领域、24个主题、32个应用专题的数据分析应用。针对不同的应用群体,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服务模板,既有为各级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的模板,也有为广大农民和生产经营者提供综合化服务信息的模块,实现了大数据服务的全方位覆盖。

第二,强化顶层设计,打造特色建设标准。天津市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立足天津农业发展特色,明确大数据中心建设是为数据管理赋权、数据应用赋能、数据资产赋值,主要包括乡村振兴采集平台、乡村振兴专题分析平台、乡村振兴GIS综合管理平台、乡村振兴决策支撑平台、乡村振兴APP群等五个部分,在功能设置上具有数据模板、资产普查、信息采集、事项目录、数据目录、服务目录、供需对接、数据标准、数据标签、数据模型以及考核评估等11个模块内容,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建设。

第三,坚持目标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天津市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坚持目标导向,按照“一个坚定不移、四个强化、四个加快融合”的要求,推进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实现了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主动推送数据服务、政务服务、便民服務等以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确保天津市乡村振兴大数据的发展。构建全市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乡村振兴政务服务“一张网”,并在大数据中心建设中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问责,通过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跟踪问效等手段,确保相应工作的有序推进。

3.江苏和天津利用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的经验及启示

江苏、天津两地在推进大数据与乡村振兴融合中具有共同特点,都是以政府为主导,开展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整合全国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找准符合区域优势发展的定位,从而推动大数据在乡村振兴中更广和更深层次的应用,这些都为其他地区利用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第一,精准定位,强化顶层设计。江苏和天津在推进大数据促进乡村振兴建设中,从全局统筹规划,立足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均成立了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搭建统一的农业大数据平台,明确大数据平台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将农业大数据的发展纳入区域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因此,在推进大数据促进乡村振兴中,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系统推进大数据的共享和建设,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

第二,战略合作,引入外部资源。江苏和天津在大数据建设中,除了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以外,还引进了外部力量,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借助外部更专业的技术及资金实施农业大数据的建设。江苏太仓市与媒体合作,更加突出了农业大数据平台的可视化效果,天津市在建设大数据平台中引入了外部资本,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也为大数据的应用和商业化奠定了基础。因此,在推进大数据促进乡村振兴中,要着力加强战略合作,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

第三,夯实基础,完善配套体系。江苏和天津在推进乡村振兴大数据建设中,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统一加强数据标准和数据目录的建设和规范,破除了数据壁垒、数据孤岛的现象,有效地实现了数据共享,提高了大数据促进乡村振兴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在大数据平台中,江苏和天津均加强了组织保障,出台了综合配套扶持政策,强化激励问责机制,确保大数据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在推进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中,要着力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不断完善综合配套体系,确保大数据真正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第四,创新应用,提高决策效率。大数据平台的建设目的是助力乡村振兴和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决策支持,江苏和天津依托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创新开展了多项服务地方农业农村发展的决策咨询工作。太仓市依托全市三星级康居点位信息数据库,开展美丽村庄的建设;天津市建立了多个主题分析应用平台,针对多领域、多专题进行数据分析,为决策咨询提供精准服务。因此,在推进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中,要强化应用创新,提高决策效率,提升大数据促进乡村振兴的效能。

四、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各地均在积极开展大数据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但总体来说,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水平不高,运用大数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1.农业大数据发展的配套措施不完善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对我国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作了总体规划,之后,农业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农业农村大数据工作。2019年5月,国务院又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将数字乡村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加快信息化发展,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我国在农业大数据顶层设计方面已有部署,但是要推动大数据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还需要有完备和细化的保障措施。支持农业大数据发展的有关产业、财政、金融等领域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具体方案尚未落实,导致大数据在融入农业农村发展中面临重重障碍,一些相应的风险也随之出现。

2.数据信息的共享和整合存在体制性障碍

囿于我国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部门之间的数据并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对同一个事物的数据采集重复建设较多,造成极大的知识和技术资源浪费。而且,这些数据按照各自部门的标准进行封闭流转和使用,当需要使用数据时,往往需要向多个部门进行申请,数据获得的时间成本较大,共享难度较大,影响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农业大数据采集中,由于每个数据源都是基于各部门的使用目的而采集和构建,这便意味着数据在源头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目录,数据指标含义和样本不一,分析数据时会存在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数据的公信力,在技术层面也不利于数据的共享。同时,涉及大数据安全性方面的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政府部门在共享数据方面存在两难的情况。

3.农村大数据基础设施薄弱

目前,我国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一些农村地区的网络建设依然面临技术和成本两大难题,比如在贫困地区和山区,人口密度小,搭建成本比较高;地形比较复杂,网络基础设施的搭建难度较大,开通网络业务建设难度较高。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城镇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74.6%和38.45%,城镇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是农村地区的两倍,差距较大。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需要有完备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撑,我国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还不能支持农业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市场环境,涉农大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应用与农业数字经济发展的衔接还有一定的距离,农民及时获得农业信息的传播和发布存在滞后性。

4.乡村大数据应用人才缺乏

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22亿,占整体网民的26.7%;城镇网民规模为6.07亿,占比达73.3%。城镇地区的网民是农村地区网民的2.75倍,在非网民中使用技能缺乏和文化程度限制是非网民不上网的主要原因。可以看出,在互联网發展领域,城乡之间的差距较大,表现出了比较明显的“二元结构”。《2019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大数据核心人才约200万人,主要集中于一线城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五个城市的人才占47.5%。与城市地区相比,在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方面,受发展环境、待遇等因素制约,农村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具有较高大数据素养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般会选择大城市就业,而不会主动流入农村地区。

五、大数据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大数据作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必须在平台构建、制度完善、人才培养等方面着力,扫清大数据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中的道路障碍。

1.搭建全国统一的农业大数据平台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业农村的发展,必须建立统一的农业大数据平台,将有关涉农数据进行统一归集和管理,形成一个综合性强、集多功能为一体的农业大数据平台。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是发挥大数据助推作用的基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联合相关机构,作好顶层设计,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涉农大数据统一平台。在平台的设计建设中可进行系统化模块化设计,打造大数据监测采集体系、动态决策体系、大数据治理创新体系,形成支撑乡村振兴核心业务的信息基础平台,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针对乡村振兴涉及的各个行业,可通过大数据中心一站式的服务,将核心技术进行产业化、个性化,为不同层级的政府和不同需求的大众应用提供可持续的信息源,大力促进政府的精细管理,将大数据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大数据助推作用的基础支撑是完善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属公共物品,鉴于其投入成本较高的现状,可创新合作模式,大力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开放的姿态,推动政府与各利益主体的联合和合作,兼顾大数据运营的公共性和营利性,引导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可发挥大数据产业的先行先试作用,重点支持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农业大数据示范工程和项目,探索数字经济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实现各参与主体的共赢。

3.培养和引进服务乡村振兴的大数据人才

农业农村信息化的建设需要大数据人才的支撑。在培养大数据人才中,可将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者作为重点培训对象,着力提高他们的信息技术知识水平,培养一批既熟悉农业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又掌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真正让农民变成具有信息和数据素养的新农人。也可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单位智囊团的优势,为农民和农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与大数据有关的培训和智力支持。鼓励具有大数据专业技能的大学生返乡创业、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科研院所科技人才下乡或入驻农业园区等,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4.建立统一的数据规范标准和数据共享机制

由于数据源的标准不一致,导致了数据“打架”的情况,需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形成规范统一的乡村振兴数据规范标准,从源头上杜绝数据不能共享的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信息能够共享的情况统一编制目录清单,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库,打破数据孤岛的局面。在数据共享推进过程中,要建立绩效问责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尺度、标准和进度,对于在数据共享中积极性较差或不作为的人员要进行问责,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大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研究的机制。

5.完善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

首先,着力完善大数据安全和共享的政策法规,明确大数据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数据安全,避免大数据的泄露风险。其次,国家已经出台了关于大数据顶层设计的若干文件,围绕农业大数据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在《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基础上,明确国家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政策和规划引导,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路线和工作时间节点,在产业、财政、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落实,推动大数据支持乡村振兴的顺利实施。最后,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推动大数据促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注释

①李晓华:《数字经济新特征与数字经济新动能的形成机制》,《改革》2019年第11期。

②张焱:《数字经济正成为全球经济复苏新动力》,《中国经济时报》2017年3月31日。

③李娟、王洪乾:《乡村振兴背景下大数据农业的时间及政策设计》,《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④胡伟斌、毛颖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国农业经济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综述》,《农业经济问题》2018年第2期。

⑤高帆:《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产业兴旺:提出逻辑与政策选择》,《南京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

⑥郭庆海:《小农户:属性、类型、经营状态及其与现代农业衔接》,《农业经济问题》2018年第6期。

⑦黄国勤:《论乡村生态振兴》,《中国生态农业学报》(中英文)2019年第2期。

⑧马晓:《农村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的双向互动》,《人民论坛》2019年第5期。

⑨范建華、秦会朵:《关于乡村文化振兴的若干思考》,《思想战线》2019年第4期。

⑩丁志刚、王杰:《中国乡村治理70年:历史演进与逻辑理路》,《中国农村观察》2019年第4期。

B11蓝海涛、涂圣伟、张义博、周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思考》,《宏观经济管理》2018年第4期。

责任编辑:澍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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