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成都 610081)
随着绵乐、西成客专、成贵铁路的建成投用,以及下一步成都枢纽“公交化”运行,成都地区大量开行动车组,现有成都东站城际、达成场各2 条动走线仅分别设有1 台LY 设备轮对动态检测设备,设置数量不足凸显,降低了动车所与客站通道运输效率,导致未安装LY 轮对动态检测设备动走线不能充分发挥效率,急需在既有动车径路上增加LY轮对检测设备,以提高动车所与客站通道运输效率。为此,按照施工设计,需在动车段既有动车走行线检测棚位置增设1 套LY 设备,并对相应线路基础做适应性改造。为了完成这个工程任务,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等相关要求,一是需考虑既有动车组列车在封锁线路施工期间如何组织运行,即要考虑封锁线路施工期间因改变既有动车组列车走行径路,其相应运行条件是否满足运行组织要求;二是封锁线路施工结束后,LY 轮对动态检测设备何时启用;三是因增加LY 轮对动态检测设备,需按照LY轮对动态检测设备线路允许通过速度对动车段TCC列控数据进行修改和对临近线路所BXD 无源应答器报文进行修改。且按相关规定,新的列控数据还需进行运行试验验证。本工程由于仅对安装LY 设备的轨道(动车走行线路)进行了适应性改造和对动车段TCC 列控数据进行了部分修改,是否可以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及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成都铁路局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办法》规定内容和程序,结合工程实施内容进行优化完成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工作。四是为确保上述工程内容的有序完成,需要考虑建设时序和相关工序衔接。
根据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中,关于动车组列车车站与动车段间行车办法运输组织规定,不论是按接发车方式办理,还是调车方式办理都要求:1)动车组LKJ、列控车载设备、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自动过分相装置等设备须良好,满足上线运行的条件;2)应具备相应径路LKJ 车载数据,按规定采取列控车载设备控车;3)动车组列控车载设备新版软件更换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静态测试检查和动态测试检查。按照上述规定,施工期间存在3 个问题:一是线路封锁施工前既有动车组从车站到动车段的路径须进行改变,采取绕行方式,以便提供封锁施工条件。二是动车组走行路径的改变,必须有相应径路LKJ 车载数据和列控车载设备数据,否则动车组列车就不能运行。三是线路封锁施工结束后,因为增加了LY 轮对检测设备,要求行车速度入口降至10 km/h,出口以下降至30 km/h,故又需对原有动车走行径路LKJ车载数据和列控车载设备数据进行适应性修改。否则,不仅影响动车组列车出、入库运行组织,还对LY 轮对检测设备可能造成损害。
由于LY 轮对动态检测设备采用光截图像测量技术、高精度位移检测技术和超声波阵列探伤技术等使得动车组列车必须以8 ~12 km/h 的速度通过时方能实现车轮踏面磨耗、轮缘厚度、轮辋径向等缺陷的检测。所以,既有线路的容许速度需从45 ~60 km/h 降至8 ~12 km/h。按照LY 轮对动态检测设备安装超声波探头组件、尺寸检测单元、探伤检测单元的要求,道床结构及轨道也要做适应性改造。一是轨下基础变为无咋混凝土埋入式整体道床;二是轨道检测区段长度范围内留出安装的空间。
关于封锁施工前确认动车组列车其绕行路径是否已有运行试验后的LKJ 车载数据和列控车载设备数据问题,按照列控车载设备数据管理规定,由电务部门核实。并满足《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规定的列控车载设备控车方式。简单地讲动车组列车准备绕行路径上的LKJ 车载数据和列控车载设备数据已经通过运行试验。
关于增加LY 设备后需对相应走行径路LKJ 车载数据和列控车载设备数据组织修改问题,按照以下安排,由建设单位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一是由所在动车段向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区间列控及LKJ 限速10 km/h 的数据修改;二是按照业务归口管理原则,由车辆部门向电务部门申请列控车载设备数据修改;三是根据电务部门对修改数据的批准公布后,由设计单位据此编制涉及本次工程范围内的列控数据表;四是由设备厂家根据设计单位编制的列控车载设备数据报文,并向电务部门提供变更报文申请,在得到电务部门核准意见后,由厂家进行相应的报文修改;五是厂家完成报文修改后,以正式函向电务部门报告,进而完成相关数据修改工作;六是由电务段和电务维修段完成仿真和插入试验。
在LY 轮对动态检测设备上方50 m 范围内安装受电弓检测设备。这项工作安排在封锁相关走行路径前完成对改造既有接触网的改造和受电弓检测设备的安装工作,避免与下部施工时冲突。
由于需对动车段TCC 列控数据和临近线路所BXD 无源应答器报文进行修改,并在完成相应防真试验验证及运行试验后才能达到与增加LY 轮对动态检测设备同步投用的条件。为此,对下述几个影响因数进行统筹实施。1)先行安排修改列控、LKJ基础数据的编制工作,在具备数据公布条件时安排进行轨道区段的施工。轨道区段的施工需严格控制一定时间,以便在软件仿真试验完成后即可进行相关验收开通工作。轨道区段总的施工时间控制在33天。2)在轨道区段封锁施工时间的33 天里,建设单位需注意协调:一是电务部门的列控、LKJ 基础数据仿真试验时间;二是安装LY 设备的时间。其中LY 设备精调时间可以在新的动车进路完成后进行,不占用整个施工时间;三是在收到设计单位编制的列控数据表后,及时委托检测单位编制运行试验方案(大纲)。其中:封锁施工前轨枕块预制、钢轨运输到位。封锁施工后按照事先确定的动车组列车绕行路径进行运行组织。这个时间内注意3 个时间控制:人工拆除线路和基坑开挖(控制在4 天);基坑干铺碎石及基底砼支模及浇筑;在完成基底砼养护(控制在7 天左右)。此间注意在进行线路整体道床施工时,除考虑整体道床的施工工序问题外,注意预留LY 轮对检测系统管线的施工和在厂家指导下安装预埋件。在道床达到相应强度后,施工单位在厂家的指导下,安装LY 轮对检测设备专用轨道和超声波探头组件、尺寸检测单元、探伤检测单元。安装的精度必须由施工和厂家共同保证。整体道床绑扎钢筋及支模、轨排安装及精调后,才能进行整体道床浇筑(控制在8 天左右)。在整体道床达到相应强度后(控制在14 天),即组织静态验收。
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基本要求,《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成都局集团公司制定的《成都铁路局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办法》及关于发布《成都铁路局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只涉及对安装LY 设备轨道区段进行适应性改造和动车段TCC 列控数据修改、临近线路所BXD 无源应答器报文修改的情况,因此,该工程静态验收可按照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更改项目验收交接办法进行验收。动态验收则需根据《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及《成都铁路局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优化后进行。其中主要对运行试验大纲编制内容进行优化。主要内容是联调联试条件、运行试验大纲的审核批准流程方面。建设单位在委托检测机构完成运行试验大纲编制后,由成都邮局集团公司电务部门对运行试验大纲进行审查,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有关运行试验用机车、动车组、电务试验车、计划等机辆设备则结合运行试验大纲要求与开通施工方案同步实施。
在既有动车进路上增加LY 轮对检测设备,不仅需要考虑施工组织时序、工程验收问题,还需要考虑由于相应径路LKJ 车载数据和列控车载设备数据变化前、后的动车运行组织问题,做到施工组织和运输安全有机统一。以便及时完成施工任务,发挥设备对动车组运行安全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