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海娇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手术室,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313020257@qq.com)
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的主体是自然人,其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主要涵盖个人生活宁静权、私人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和个人隐私利用权[1]。在医学伦理学视域,患者的隐私权指的是关于患者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不希望被他人了解的秘密。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指保护患者的私人信息和私人生活,对于外科手术患者,则主要指患者的病史病情、身体隐私部位、人口学资料等受到保护,不被了解、公开和利用[2]。近年来,因为患者隐私暴露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加,也成为医患矛盾的导火索之一[3]。而手术室作为抢救治疗患者的一个特殊医疗场所,患者救治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多而杂,在手术过程中的身体暴露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作为手术室护士对保护手术患者的隐私责无旁贷。事实证明注重保护患者隐私有着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减轻患者的心理压力,维护其尊严,彰显人文关怀,更是遵纪守法、缓解医患矛盾的表现。本文在总结当前手术患者隐私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策。
当前,手术患者隐私的泄露主要通过临床教学过程、诊疗过程(询问病史、身体检查)、数据资料管理(如床头卡、电子或纸质病历、化验报告单)、护理过程(如导尿、换药)、医护之间交流病情、科研活动、电视直播等学术活动等途径[4]。而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医疗保健情境下的患者隐私泄露亦是焦点问题[5]。
调查发现部分护士伦理意识阙如,对涉及患者隐私相关的法律、伦理问题了解较少,与患者缺乏沟通和人文关怀[6]。例如,很多护士不会做到除非征得患者同意,不允许任何人在房间内观看护理操作等,如术后换药[7]。此外,临床实习护生的监管和教育不力,实习初期护生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相对薄弱。调查发现医学生对隐私权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较为局限[8],有些护生会有意无意讨论涉及患者隐私的内容给无关人员,在临床实习中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也不强烈[9]。
近年来,伦理界、法律界相关人员和护理人员也做了一系列患者隐私权的研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对患者隐私保护的关注与重视[10]。亦有一些医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手术室优质护理、伦理干预等行动,说明了对患者隐私保护等临床伦理愈加重视[11]。
手术室是涉及患者隐私最多的场所。手术患者的隐私保护并非只局限于手术室内的手术过程中,而是贯穿整个围手术期。在整个阶段中护理人员都是全程跟随的,所以护士更应该懂得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树立较强的患者隐私保护意识,在此基础上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护士可能会意识到患者隐私需要重点保护,但实际的手术室操作中较多人就忽略了这一问题。
在术前,对患者的病历资料保密不到位,导致其他人员可以随意翻阅。部分护士在做术前准备工作的过程中,询问、查体不能做到避过非相关医护人员,甚至当着其他在场的患者大声征询。此外,还有部分人员在术前与患者沟通过程中,不能清晰明了的告知患者手术过程中,存在着哪些因治疗需要而必须公开的隐私,让患者做好心理准备。不能做到与患者充分共情,体谅其焦虑与担心,对患者的疑问耐心解答,以尽量减轻其顾虑[12]。
在术中,因为患者在全身麻醉状态下对隐私是否暴露很难知晓,需要医务人员在顺利完成手术基础上的伦理自律,做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暴露,在可及范围内缩短暴露时间。在病情之外,不讨论患者因素,不评价患者身体。如果对患者实施局部麻醉,暴露视野涉及隐私部位,要与患者换位思考,对患者进行解释与安抚[13]。但是仍然存在部分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的某些缺陷进行私下闲聊讨论的现象。
在术后,患者的隐私保护亦需要重视。首先,部分人员可能会觉得只要患者手术成功,健康出院就与其无关了,对患者的相关临床数据及病症资料不能重点管理。个人医护人员在其护理和临床科研中,为了方便不签署知情同意,也未经过严格的伦理审查,仅仅只是去除患者身份标识[14]。其次,在换药、检查伤口时不能做到用窗帘等遮蔽,避免其他人旁观。最后,在透露病情方面,不能严格做到尊重家属和患者意愿。特别是对于较为敏感的疾病或手术,不向其他无关人员或探访者透露患者情况。
虽然近些年来患者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有较强的隐私保护的意识,但是在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生一方是知识权威,占据主导,患者被动服从。一般患者去医院看病都抱着求医的心态,面对医护人员的一些医疗操作,只能接受别无选择,更重要的是由于患者自身隐私权的所有者及其控制者是患者本人,这样一来在诊治过程中患者自身也极易泄露其隐私。大部分患者的隐私保护意识不足,而且作为医疗信息缺失的一方面,大部分患者在临床诊疗中,也不能准确地辨别何为隐私,该如何去进行自我隐私保护。虽然有部分患者已经意识到了在临床诊治过程中自己的隐私遭到侵犯,但是他们也不懂得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也就淡漠了隐私受侵犯问题,久而久之,患者的隐私保护意识越来越淡薄。虽然现在部分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而且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也使患者有更多的平台发声,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患者对自己隐私保护的意识。但是实际临床诊治中,大部分患者的隐私保护意识仍然不足。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患者手术中的隐私权做出解释和说明,故而,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措施不到位,缺乏相应的赔偿标准。个人就诊过程中,医疗信息隐私被暴露时,一般情况只能是依据侵权行为法与合同法请求赔偿,目前,虽然各机构都在严格要求注意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但是,都只是限于行为方面,并没有相应的责任体系去支撑。而且对一些因诊治之外的原因暴露患者隐私的行为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制等。
当前,我国各大公立医院面临着患者较多,医务人员繁忙的现状,大部分医疗机构的硬件设备、场所设置的医疗条件从客观上说仍然无法满足患者全方位隐私权保护的需要。故而在手术室患者隐私保护方面,基本上依靠医护人员的慎独精神,以及其较高的职业素养。
临床救治过程中,医护人员是直接接触患者的人员,且护理人员将会全程跟随直至患者健康出院,因此,他们也是患者隐私保护环节中最易泄露患者隐私权的一环。所以要强化手术室护士的隐私保护意识,提升职业自律[15]。因此,各大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护人员安排岗前培训,注重相关隐私法律的学习及医护人员职业素养的培养。同时,也要注重对护生伦理素养的培养,帮助其树立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护生是未来的一线护士,从年轻人开始培养这种伦理意识,有助于其在日后的护理实践中规范自身职业行为,保护患者隐私[16]。鼓励护生与患者沟通,教授护生沟通技巧,倾听患者的心声,树立良好职业态度,这有助于护生更理解患者,了解患者心理及所需,进而将隐私保护等人文行动在日常工作中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都强调了对患者隐私保护的义务与要求。因此,在职业教育中,纳入对医务人员的伦理教育,告知违背伦理的医疗行为,并制定明确的行为准则,指导医务人员规范其执业行为,并将尊重患者的隐私作为医德的重要部分纳入绩效考核[17]。
第一,通过各种创新实践和改善硬件设施保护患者隐私,如改良适合于专科患者的病号服,使患者暴露更少[18]。在硬件设施方面可有所改善,如独立的医患谈话室等。强化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妥善管理患者数字化信息,设置患者资料借阅和调取权限。
第二,在临床教学活动中更加注重患者的隐私保护。如录制手术护理教学样带、临床带教、手术观摩等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取得患者的同意,尊重患者意愿。可在患者入院时说明教学医院的性质,并在需要患者配合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19]。
第三,针对涉及患者隐私更多、更敏感的科室手术,如妇科、乳腺外科、泌尿外科等,在围手术期应该更重视患者的心理变化,在隐私保护方面也更注重细节。例如对于妇科患者的手术,不仅其身体需要隐私保护,婚史、妊娠史等在核对问题时要确定没有不相关人在场[20]。相关手术观摩更需要经过患者同意并签字,并做好心理疏导。
在实际工作中针对患者隐私保护意识提高这一方面,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进行。第一,医护人员在进行术前告知的时候,应该有意识重点强调关于在临床诊治中患者隐私权的基础内容,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详细具体地告知患者何种信息属于隐私,不可随意泄露或者告知他人,在临床诊治过程中哪些隐私暴露是手术客观需求,哪些是可以要求高度保护的。医院也可以充分利用相关宣传对患者应享有的隐私权内容进行宣教、告知。第二,树立患者的维权意识,加强患者对医疗隐私法规的了解,掌握正确的维权途径。
一方面,个人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对其首先应该在法律层面进行保护。例如,《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是仔细研读该条规定,其虽然在针对患者隐私保护方面对医务人员提出了要求,但是并没有针对如果医务人员侵犯了患者隐私权,有何法律后果做出具体的规定,实际操作性不强。因此,从医疗机构层面来说,亟须建立完善医疗机构患者隐私保护的规章制度,并且明确医疗机构在监督机制中的作用,明确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后果及其具体可行的实践方法;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各行各业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而到医疗信息泄露的客观原因可通过技术的升级去避免,但是很多情况下我国的医疗信息泄露主要是由于监督机制和赔偿体系不明确,信息泄露后所承担的后果不严重。因此需要建立一套上至国家层面,下到各医疗机构层面一体的监督机制,使得医疗信息监督机制无死角。
综上,医院管理者、医学教育者要重视医务人员伦理素养的提升,医务人员和医学生也要自觉地提升其伦理意识,自觉保护患者的隐私。特别是对于手术室护士,以及负责患者围手术期照护的护士,手术对于患者不仅是身体事件,也是心理重创,在这段身心压力较大、较为敏感的时期,更应该以患者为中心,去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隐私,减轻患者的心理负担。这样,患者才能更积极面对疾病,护患关系也更加融洽,有助于患者康复,以及护理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