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峰
(重庆市水利局,401147,重庆)
破解重庆依然存在的 “水多、水少、水浑、水脏”问题,履行“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担当”、体现“上游水平”,保护好利用好全国最大的淡水资源储备库——三峡水库,让一江碧水向东流,是重庆水利的历史使命和战略任务。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寄望重庆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以下简称“三个作用”)的新要求、新定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发挥“三个作用”,促进重庆水利持续向前发展。
一要站在高处。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方针,站在“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的高度,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水利社会监管。
二要干在实处。客观审视全市水资源禀赋、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开发利用程度,从构建对接国家水网与重庆水网的关系,坚持水利规划支撑保障的原则,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的同时,特别要注重水资源的科学优化配置、节约和保护,做足水安全、水生态、水民生、水文化的新时代文章。
三要谋在新处。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市场运作机制的水利可持续发展体系,包括水利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产权制度和水价形成机制、良性水利工程运行机制。
一是规划引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主动对接国土空间规划,高水平开展重庆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专题研究,高质量编制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各类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加快形成较为完备的规划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工程空间布局。
二是生态优先。把维护水生态安全和坚持绿色发展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强化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是统筹兼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布局,综合考虑水资源有效供给、防御灾害、水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要求,满足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类各区域水利综合发展的需要。
水源工程建设要以“三峡为核、大中型为圈、水网为翼、小型为缀”的发展思路,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机遇,用足用活用够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出台的好政策,补齐“三个短板”。
(1)加快水库建设补齐缺水短板
一是抢抓前期,点面结合,面向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2019、2020年要重点加快推进藻渡、向阳、跳蹬、大滩口、佛寿岩等96座大中型和重点小(1)水源工程前期工作,超前谋划“十四五”具有支撑性作用的重大水利工程。二是多促开工,按照年内开工35座水库的目标,下达中央投资计划、具备开工条件的水利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2)推动水资源配置补齐分布不均短板
一是争取将大宁河补水方案纳入国家战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江补汉工程)。二是尽快完成渝西水资源前期工作,推进 “四洞两管”“两库两泵”重要控制性节点工程优先施工,适时启动长征渠引水工程前期工作,为成渝城市群发展提供良好的水资源保障。三是抓紧开展重庆中部片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超前谋划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3)提升城乡防洪保安能力补齐防洪保安短板
一是系统总结近年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的得与失,客观评估城乡防洪现状,践行绿色、生态理念,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科学编制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生态堤防建设规划及技术大纲。二是加快推进在建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及中小河流等堤防建设,确保质量、进度、安全,不断提升全市工程防洪标准达标。三是系统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科学布局河库水系连通工程,不断提升城乡防灾减灾能力。
(1)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要坚定不移推进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首要任务是因户施策、集中攻坚,确保2019年年底前313户920名饮水保障不达标贫困户全部销号。其次是探索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和运营模式,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中存在的设施不完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运营不持续等突出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让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再次要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人饮工程运行管护资金保障长效机制,探索“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管护体系。
(2)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积极鼓励区县探索城乡供水一体化,解决城乡供水市场分割严重问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村”的良性发展。一方面,可以大力增强城乡安全供水能力,实现供水“同质、同网、同价”,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供水工程的重复建设和水资源浪费,合理调配水资源,实现区域内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水生态环境平衡。
(3)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科学谋划并建设重点大中型灌区,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提供“活水”。二是加强已建成灌区竣工验收及管护工作,扎实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切实加强灌区运行管护,解决部分灌区存在的“重建轻管”现象。三是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和灌溉水水质监测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灌溉水监测体系。
(1)持续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一是坚持立足河长办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能,从“严”处着力,在“实”处下手,时刻将工作责任扛在肩上,突出抓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宣传引导“三大主业”,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务实见效。二是坚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落实河长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治河决策部署。三是强化河道管理,严格河道岸线治理与管控,因地制宜,努力探索走出一条符合重庆实际、解决重庆问题的河长制工作道路,加快推进河长、库长智管、细管步伐,释放活力,增强后劲。
(2)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坚持自然修复为主,水保措施为辅的原则,把水土流失治理纳入党政机关及区县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紧密围绕乡村振兴、城市提升战略,沿江沿路沿城沿库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筑牢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形成各部门各区县共同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合力。二是简化归并水保方案行政许可办事流程,出台区域水保整体评价制度,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区域监管,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三是积极引进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适用技术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天地一体化”监管,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监测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基础支撑体系。与此同时,以城镇为重点,不断持续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助力城市提升战略和“两江四岸”整治。
(3)持续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严控水资源管控红线,推动三峡重庆库区生态堰(坝、闸)尽快落地。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重点解决中小河流水生态环境问题,兼顾水资源配置、水源安全、防洪排涝的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包括调水引流、清淤疏浚、涵闸修建及改造、生态护岸、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1)谋划水文化载体建设
一是加大水景观的营建。通过将水利工程与山川水系相结合,丰富水文化的内涵。一方面推动具有观赏价值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打造“地标性景点”,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的金刚沱取水口属于独一无二的标志性建筑物。另一方面规划具有特色的水利工程,打造水利“网红景点”。二是水景观的人文经营。引入神话传说、历史典故、民俗民风、文人逸事等,使水文化有据可考、有章可循。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经营好江津莲花石、朝天门灵石、江北耗儿石、巴南迎春石、涪陵白鹤梁、丰都龙床石、云阳龙脊石“川江七大枯水题刻”等众多具有珍贵历史价值的水文化遗产,拓展其人文内涵,打造历史水文脉。
(2)探索水文化展示
一是高起点策划中国水文化博物馆,博物馆建设要以重庆特有的“川江七大枯水题刻”为抓手,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长江历史文化名片的定位相匹配,与世界文化遗产、国际一流目标相匹配,与周边环境、旅游业态需求相匹配,全面充分展示中国水(水文)文化历史的发展及成果。二是依托水景观建立核心特色景观区,充分利用水利工程设施开展水利旅游,与重庆全域旅游相结合,精心设计合理的游览线路,展示水利工程这一水利文化的核心载体,如堤坝、渡槽、闸门等,达到水利科普和弘扬水利文化的目的。三是尝试开发水文化体验区,如在水利工程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发水上娱乐项目及文体活动,契合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需求的文化价值精神追求。
一是强化工程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职责,督促切实履职尽责。二是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根据工程规模和建设难度,规范项目法人组建要求及人员条件,强化项目法人的履职能力,全面落实参建各方的工程建设责任,特别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测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织结构,建立起责任到位、监管有力、激励有效、管理规范和运转高效的建设管理模式。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前提下,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作用,为业主管好工程施工。三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对因设计条件变更引起的合同变更,应在坚持合同原则的基础上,及时妥善处理,对不信守合同承诺,影响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严格按合同办事,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建设质量考核,将质量考核作为管控在建水利工程的重要抓手之一,及时修订重庆市水利工程概算定额。二是强化工程施工监管,抓紧引入智能化、大数据管理手段,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对建设任务重、管理薄弱的区县和项目的监管,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项目巡查检查机制,及时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惩处违规行为。三是加大跟踪审计力度,从工程立项、招标投标、实施、竣工验收整个建设周期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效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四是争优创先成为常态,大力开展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争创“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一是完善水利工程信用信息管理,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纳入诚信体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监督检查成果,并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运用到其他行业领域。二是规范合同履约行为,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对中标后不履约、不进场,造成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将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一是严格执行“放管服”改革。在抓紧抓好各类水利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积极会同市工程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对水利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流程再造,消除部门间隐形审批门槛,解决“明为放权、实为增权”顽症,为法人减负、为发展提速、为政府提效做出示范。
二是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坚持节水优先,加强全社会用水全过程管理和监督考核,全面深化水价、水权水市场和水资源税等水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加大节水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推广,倒逼产能落后、高耗水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三是继续发挥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政策作用。水利部高度肯定重庆市“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定额补助、财政贴息政策是全国加快项目前期、做好项目储备的典型”。要继续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将其政策措施延续至“十四五”末,持续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政策保障体系。
四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新近颁布的 《政府投资条例》的有关要求,探索创新水利工程建管和投融资模式,支持培育壮大市水投集团等水利投融资主体公司,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水利发展支持的良性机制,建立水利工程水费政府补贴和工程原水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实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
五是探索农村水利设施 “三权”(确权、赋权、易权)“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依托当前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 “三权”“三变”改革东风,积极推动重庆市农村水利设施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多元化,大力盘活农村的水利资源和资产,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