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近日发布了一份指南草案,建议在农药法规下对天然存在的生物刺激素进行管理并登记为农药。指南将特定天然存在的成分视为植物调节剂,因此受制于环保署农药法规(FIFRA)的监管。这些成分都为有机成分,用于许多公司的肥料、土壤调节剂等产品中。指南要求任何含有这些特定成分的产品将受该法规监管,无论产品标签中是否声明其植物调节特性。
许多有机农业和园艺界人士认为这一举措并不合适,因为使用这些常规原料作为肥料成分相当普遍,不应仅仅因为这些成分存在于产品就使产品受到农药法规的监管。此类产品应免于农药法规的管制,除非产品有杀生特性,否则不应要求向环保署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