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促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

2019-01-16 01:30李国庆
厦门科技 2018年6期
关键词:网贷区块监管

葛 鹏 李国庆

互联网金融连接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创新,通过两者之间的融合交汇,开辟出了一个全新的综合性领域。互联网金融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变革,给社会大众带来了更多选择,但是也给少数人留下了无尽的伤痛。根据《关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仿冒网站的巡查公告》,2018年4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巡查,发现4.6万余个互联网金融平台仿冒网站。与此同时,金融骗局、非法集资等行业乱象时有发生。

互联网金融发展大概情况

在业内,通常把2013年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当年的标志性事件是,6月13日阿里巴巴公司旗下基于支付宝平台的产品“余额宝”上线,6天之内用户数量就超过百万。之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根据有关监测平台数据,截至2016年8月底,监测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达到8490家,互联网金融活跃用户达到6.18亿户。中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无论从规模还是形式上,都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另外,从历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轨迹。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用“异军突起”来形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头。2016报告则强调要 “规范发展”,2017年报告基调变为“高度警惕互联网金融风险”。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健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因此,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大致可分为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2015年6月,行业规模快速增长。2013年6月,内地首支互联网货币基金“余额宝”诞生。2013年10月,内地首家互联网保险“众安在线”成立。2014年2月,第一款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京东白条”上线。2014年两会期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外,起源于2007年的P2P网贷则是异军突起,但是金融风险也是迅速累积。

第二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9月,风险集中爆发。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暴露出很多问题和风险隐患,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经营时间不足半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失联跑路者过半。2015年12月16日,总成交量超740亿元的“e租宝”平台因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成为P2P网贷风险集聚爆发的标志。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截至2016年7月,全国P2P平台总共5000多家,倒闭2236家,占比达到了45%,行业拐点由此出现。

第三阶段:2016年10月至今,整治和规范发展。实际上,早在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就联合发布了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此开展为期一年的大范围整治工作。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形成以来就存在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业界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问题。

1.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贷行业的机构数量与业务规模都增长太快

截至2017年2月底,纳入统计的2168家P2P网贷平台,贷款余额、日均成交量双双创新高,分别为1.27万亿元和135.01亿元。而且业务创新偏离轨道,平台都偏离信息中介定位,存在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有的已碰触非法集资底线,甚至从事金融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2.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面临较多风险,利益保护难

一是信用风险,网贷平台缺乏权威的、全面的身份验证和信息披露,金融消费者很难或无法判断互联网金融经营者身份和运营情况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维权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数据以电子证据的形式被记录和保存,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及出示等对传统取证制度提出了挑战。

3.监管立法规范存在不足

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但从执行层面上,在市场准入、交易主体身份认证、维护顾客信息、确认电子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市场监管等方面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和约束。因此,从监管操作层面看,地方性的政策和规范出台变得更为紧迫。

地方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上的探索

以笔者工作地厦门为例,厦门作为大陆唯一的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具有发展金融服务业的良好基础和条件。截至2018年2月,厦门市有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238家,金融业总资产达1.8万亿元,基本形成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以自贸实验区为契机,厦门积极搭建互联网金融园区,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为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打造更广阔的空间。

在监管方面,厦门有自己的特色之举。为了落实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整治的统一部署,厦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2月4日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出台网贷机构备案办法,在全国各地方政府中贯彻落地的第一份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3月30日厦门金融办发布 《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指引》和《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IT检查表》,再次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手段,针对网贷机构备案文书资料做出了更为细致、具体的操作指引。

更重要的是,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了“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市金融办依托该平台对备案的网贷机构进行管理,布下“天罗+地网”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一是“天罗”,通过对线上数据,包括“互联网金融特征大数据”“互联网金融企业项目存证数据”“互联网金融企业银行资金存管数据”的7★24小时实时监测、对特征性信息进行及时预警。二是“地网”,通过社区综合管理网格员及市民群众收集信息,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贴近一线开展预警防范工作。三是“存证监管”,通过将P2P网贷平台的交易合同和标的信息进行实时电子化存证,匹配资金存管银行的相关数据。三大手段共同形成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

基于“天罗+地网”获取到的互联网金融数据,美亚柏科联合厦门大学研究并设计了风暴指数模型,该模型由企业不可信指数、特征性指数、资金流指数、收益率指数及投诉率指数等五个维度构成的,实现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的实时评估。评估结果按分值分为五个等级,针对不同等级采用对应处置策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各监管单位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从战略角度出发,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最重要的是要加快监管创新的步伐。

1.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监管

一是要把好准入关,准入审核是净化互联网金融生态的第一关,应尽量杜绝在合规验收、备案登记、银行存管等方面标准不同和政策松紧不一的现象。二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安全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运行规范。

2.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监管创新

在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如果监管失控,互联网金融可能会引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像厦门的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本质上就是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监管,从实践情况看,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应用也提上了日程。

3.加大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应用

区块链技术的核心是沿时间轴记录数据与合约,并且只能读取和写入,不能修改和删除。在应用层面,区块链的安全、透明、高效3大优势,使其特别有助于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2016年12月27日,区块链写入《“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充分肯定区块链的价值。2017年以来,工信部先后发布《区块链技术和发展白皮书(2016)》和《区块链参考架构》,政策日趋清晰,区块链产业化进程加快。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已经尝试使用区块链技术提升业务风控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如何在当前的法律框架、监管大势下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待进行深入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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