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琳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 广州 510641)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
学者王宏2017年2月27日在《光明日报》刊登的《家风建设及其对官德的涵养》一文中对“家风”定义如下: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是一个家庭或家族世代相传的伦理理念、价值准则与行事方式。[1]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家风再次成为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一环,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们在汲取优秀传统家风文化精髓之时,深入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中央通过修订多项管理条例,将领导干部的家风从道德层面上升到了纪律底线的地位。2016年1月实施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八项规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统计,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布的80名中管干部党纪处分中,有多达46人的案件涉及亲属,比例高达57.5%,多数属于纵容、默许近亲属利用其职权之便谋取私利。[2]2015年10月,中纪委在关于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被“双开”的通报中首次使用了“家风败坏”一词。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往往是家族式窝案、家族式腐败的主要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铁腕肃纪、重拳反腐,虽已取得重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将家风置于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遏制家风不正的腐败源头,使腐败失去滋生蔓延的土壤。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作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保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地位,必须从领导干部的家风入手,以家风促党风政风,毫不动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家风好坏,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是关键。因此,每位领导干部都必须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树立正确义利观,坚持落实“三严三实”具体要求,防止歪风邪气近身附体。只有自身正,才能对近亲属进行“硬约束”,营造出廉洁的家风。
回顾中国革命历史,正家风是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从家风入手严抓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我们应善于从老一辈革命家的优秀家风家训中汲取营养。学习周恩来总理的“十条家规”;学习县委书记焦裕禄告诫子女“不能搞特殊化”……总之,就是要让每一位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工作与家庭“绝缘”,杜绝近亲属和身边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
正如习总书记所言:“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都对领导干部的家风进行了具体约束。虽已取得重大成效,但仍有部分同志意识不到家风建设的重要性。为实现以良好家风促进党风政风建设,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将家风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考核之中,奖惩分明。[4]另一方面,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根本上要靠强化监督。通过制定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申报登记监督制度等予以约束。[5]
在当前的关键时期,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都直接关系到整个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因此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是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所需,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合格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