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南安
初遇《红楼梦》,是在人教版的初中语文课本里。忘了是第几课,只记得标题叫《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讲贾雨村在听闻葫芦僧所讲的“护官符”后,为与金陵四大家族结好,冤判薛蟠强占民女之事。
故事本就精彩,加上老师声情并茂的讲解,触发了我对《红楼梦》最初的好奇,很快,我就把内容背得滚瓜烂熟。
从那时起,我萌生了强烈的阅读《红楼梦》全书的念头。
当时,家乡的小镇并不售卖四大名著,而去县城和市里,是比拥有一本《红楼梦》更奢侈的事。我只好把这个愿望深藏在心,并暗自发誓一定要实现这个愿望。我觉得青春里如果没有一本《红楼梦》,那肯定会让我遗憾终生。
升入高中,在一家新书店,我终于看到了《红楼梦》。我欣喜地从书架上取下,也不在乎书店老板投来的异样眼光,只管站在原地阅读起来。直到上课时间马上要到了,才依依不舍地将它放回原处,奔向学校。
第二天再跑去那家书店,架子上的《红楼梦》却不在了。四下搜寻,发现它安静地躺在书店老板的手边。我向他借,他却极不耐烦地说: “这本书已经租出去了!”
他是怕我白白阅读他的书,影响他赚钱吧?想到这一点,我攥紧口袋中为数不多的生活费,像是要打破他对我的判断,斩钉截铁地说: “我租3天!”
交完押金,我把书紧紧攥在手中,飞一般地跑开——那一刻,我只想尽快回到座位,翻阅令我迷恋了很久的《红楼梦》!
考入大学,在学会网购的第一时间,我购买了一本《红楼梦》。
大抵当时荷尔蒙分泌正旺盛,从《红楼梦》中读出的,也是言情小说中的你侬我侬。
意识到自己喜欢上同班的一个女生后,我忐忑、暗喜了许久。她有着瘦高的身材、白皙的肤色,柳叶眉似蹙非蹙,杏仁眼脉脉含情,谈笑间有一种别样的美。对,她的气质像极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
没有勇气当面表白,我连夜为她写了3000余字的情书,言辞之华丽,情感之真切,不知不觉竟与《红楼梦》中的表述相近。与情书一并托人送去的,还有一块中国风的手帕。
等到的,是一本她的日系动画人物的临摹本。只见色彩艳丽的卡通人物形象生动、栩栩如生。我细细翻阅,不觉对她更加仰慕。
甚至还萌生出一个美好的想法:将来,我一定要写一本书,让她为我的书配插画。
只可惜当时迷《红楼梦》太紧,有空了还在网上追相关解读,对恋爱之事终究有些疏忽,没及时与她沟通。及至我终于“走出红楼”,爱情的嫩芽却早已枯萎。
那是我的初恋,却不想徒留满腔遗憾。痛定思痛,我抛开了《红楼梦》,抛开了她的插画,开始用写作逃避那一段难挨的时光。
5个月的“阵痛”后,我的首部长篇小说定稿。在后记中,我坦承:“我写它,是为一种纪念,或者祭奠。将它作为一份礼物,献给我泱泱而寂寥的4年大学时光。”
如今回头再看,正是那一段因为阅读了《红楼梦》而触发的感情,竟无意间引领我在写作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