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段增强 顾长青 陈美军 侯月丽
构建土壤质量标准体系,并在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土壤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是保护和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产品清洁生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
土壤资源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资源的永续利用是关系到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保护土壤资源的质量安全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面临的严峻挑战。由于土壤系统物质组成、环境条件及其影响因素的复杂性,致使如何保护和提高土壤质量,如何科学地开展土壤质量的评价,成为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标准化对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有重大意义。标准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对于一些复杂的事物和概念,只有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才能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因此,构建土壤质量标准体系,并在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土壤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是保护和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产品清洁生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
土壤质量标准是农业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标准。土壤质量标准体系的构建,旨在引领、规范我国土壤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其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和预见性,从而更好地保护并不断提高土壤质量。因此,要在调研国内外土壤质量标准化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土壤质量方面具体的标准化需求,结合土壤质量相关标准的类型、专业领域、级别、功能等情况,按照GB/T 13016-2018《标准体系表构建原则和要求》,构建我国土壤质量标准体系。科学构建的土壤质量标准体系将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建设、土壤质量保护等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土壤质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 190)负责国际土壤质量的标准化工作,该委员会成立于1985年,从1986年开始制定土壤质量方面的国际标准,涉及到土壤科学相关的标准、术语的评审和整理、土壤采样方法、土壤分析的化学方法与土壤特性、土壤分析的生物学方法、土壤分析的物理学方法以及土壤质量评价等。截止到2018年1月,ISO已有土壤质量标准178个,尚有34个标准在研究制定中,大部分标准已被世界各国采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制定我国的土壤质量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筹建的“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04)”(以下简称“土壤质量标委会”)于2008年8月在南京成立,秘书处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和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土壤质量标委会负责全国土壤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作范围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 190土壤质量标准化工作范围相对应。土壤质量标委会自成立开始就致力于我国土壤质量标准体系的构建与持续改进,旨在从宏观上对我国土壤质量领域的标准规划进行初步的系统设计,从微观上将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尽快有效落地。未来,土壤质量标准体系将继续指引我国土壤质量领域标准的发展,对土壤质量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该标委会归口的国家标准已有20项正式发布,4项报批即将发布,4项正在制定(详见表1)。
表1 全国土壤质量标委会归口标准情况汇总表
今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组织制修订了两项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这两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国家标准的实施将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此外,与土壤相关的其他国家标准及农业、环保行业标准也有100余项。这些标准与土壤质量标委会制定的系列标准将一起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建设、土壤质量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持。
被污染的色彩—本是纯净的颜色,却因人类的过度参与而染上了不和谐的颜色。 拍摄地:青藏铁路沿线 拍摄者:曹安琪(苏州大学)“地球的美丽与忧伤”全国环境摄影大赛 获奖作品。
土壤质量标准体系是一套目标明确、层次适当、内在联系、协调配套的有机整体。构建“土壤质量标准体系”既要符合标准体系构建的原则,又要注重实践活动中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本标准体系的编制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标准体系是由标准组成的系统,只有组成部分完整而成套时,才能成为系统。体系中所有标准都围绕土壤质量标准化,它们组成一个有着共同特性的系统,在各自层次上既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发挥作用。
土壤质量标准涉及面较多,包括与土壤科学相关的标准、术语的评审和整理、土壤采样方法、土壤分析的化学方法与土壤特性、土壤分析的生物学方法、土壤分析的物理学方法、土壤质量评价以及土壤修复与培育等方面。在短时间内全面制定这些标准存在难度,需要突出重点,有选择地制修订目前迫切需要的标准。
土壤质量标准体系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具有良好的协调性,相互关联,但避免交叉和矛盾现象。同时,具有一定的可分解性和扩展空间。
为提高综合效益目的,考虑到发展性和时代适应性等,体系的构建反映一定的超前意识,针对今后可能成为土壤质量的标准化对象提出标准制定计划,以适应土壤质量科学技术的发展。但超前意识在标准中反映应有一个合理的程度。
标准是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是处于不断变化中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业标准体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在构建本体系时,我们采用开放式的结构,实时增补相关的标准,因此标准体系的持续改进是必不可少的。
基于标准体系构建目标和构建原则,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 190土壤质量标准涵盖的内容,结合我国土壤质量的特性和需求,我国土壤质量标准体系共分为七大类,分别为:基础标准、土壤采样方法、土壤生物分析方法、土壤物理分析方法、土壤化学分析方法、土壤修复及培育、土壤质量监测及评价,包括200余项标准,覆盖了土壤质量检测及修复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基础标准是指与土壤质量制定相关的标准,具有广泛指导意义,主要包括:标准化工作导则、术语和定义、符号与标志标准、量和单位标准和数值与数据标准。
标准化工作导则,包括对土壤质量检测与修复等具有总领性指导作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产业内部制定的标准化工作相关标准。
术语和定义,包括适用于土壤质量的有关术语和定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可用于信息沟通用的概念定义或术语含义标准(包括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及术语定义)。
符号与标志标准,包括适用于土壤质量检测与修复等的符号与标志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土壤质量有关产业内部对符号与标志的样式、颜色、结构、字体、结构及含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量和单位标准,包括土壤质量有关产业运行与管理活动中采用的量和单位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土壤质量有关产业内部对量和单位的选用与确定制定的标准。
数值与数据标准,包括土壤质量有关产业运行与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数值与数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土壤质量有关产业内部对各种数值和数据的判定与表示制定的标准。
为规范土壤采样环节,制定相关标准。土壤采样标准主要包括:土壤的污染调查方法、采样规程、样品保存、现场记录等。
化学方法标准包括:土壤中重金属、有机物、营养元素及化合物测定方法等的标准。
物理方法标准包括:土壤中放射性元素的测定、水分测定、pH值测定、各物理参数测定标准及胶体分离和提取等技术规范。
生物方法标准包括:土壤中微生物、土壤菌群(真菌、细菌等)、土壤动物、土壤植物等的测定标准。
为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土壤健康,制定相关标准。土壤修复培育标准包括:有机肥施用技术、土壤改良技术、秸秆还田技术、土壤侵蚀防治技术及保护耕作技术等标准。
为控制土壤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相关标准。土壤质量监测及评价标准包括:污染等级划分、污染物含量安全值、耕地质量长期监测、土壤制图要求、土壤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