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萍 卢兢哲 郑芸 刘蓬
耳鸣(tinnitus)是耳科常见的疑难病之一,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国内有学者报道我国耳鸣患病率为11.4%[1],耳鼻咽喉科门诊患者中以耳鸣为第一主诉患者占21.2%[2],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中医自古有“三分治,七分养”的理念,据此国内有学者依据中医整体观提出了耳鸣康复理念和方法,本文简称“医师疗法”[3,4],医师疗法认为,耳鸣的原因中不良生活方式是主要病因,脾胃失调是主要病机,耳鸣是由于不良生活方式导致脾胃升降失调后智能的机体发出的一种善意的警报,这种声响本身对人体无害,强调治养结合,且应以师道为主,医术为辅。即通过教育患者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失调的脏腑功能日趋平衡,必要时配合适当的医疗干预措施,促进患者自我康复。
本研究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应用基于医师疗法理念调整生活方式对耳鸣进行干预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总结,希望通过分析耳鸣治疗的近期疗效,进一步探索耳鸣治疗的方向,为临床医师和患者提供参考。
2015年1月~2016年4月就诊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耳鸣耳聋眩晕”专科专家门诊且诊断为原发性耳鸣[5]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中仅接受医师疗法理念调整生活方式、至少复诊一次、临床资料完整、能够判断疗效的患者数据进行了分析,符合病例纳入标准的研究对象共265例,其中男118例,女147例,年龄10~81岁。
根据医师疗法的理念调整生活方式,具体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1.2.1 健康教育与咨询 对每位患者进行正确认识耳鸣的健康教育,引导患者形成正确的耳鸣认知,鼓励患者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耳鸣,减轻患者对于耳鸣的各种恐惧,解答患者关于耳鸣的各种疑虑。
1.2.2 改变不良生活方式 通过问卷调查及当面交流,寻找患者不良生活方式的具体表现并指导患者进行调整,通过心理疏导消除来自工作或生活中的压力,纠正其不良的生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饮食、运动习惯,早睡早起,饮食上以主食为主、且不进食肥甘厚腻及生冷寒凉食物,适当运动,使失调的脏腑功能日趋平衡,促进患者自我康复。
1.3.1 初诊流程 询问并记录详细病史,行常规听力学检查,耳鸣严重程度评估,指导患者填写生活习惯调查表,内容包括睡眠、饮食、心情状况、运动习惯等,依据患者填写的生活习惯调查表具体情况,对患者存在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部分进行有针对性指导。由医生对患者进行当面解释指导的基础上,再形成纸制医嘱交予患者,要求患者每日对照医嘱自行检查、逐条落实,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后长期坚持。
1.3.2 复诊流程 填写自上次就诊至本次复诊期间的生活习惯调查表,耳鸣严重程度评估,直至患者自动停诊或医生建议停诊为止。依据患者每次复诊填写的生活习惯调查表具体情况,对患者存在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部分进行针对性指导。
1.4.1 耳鸣严重程度评估 耳鸣严重程度是耳鸣疗效的重要评价标准。本研究采取国内中、西医界一致推荐的耳鸣评价量表(tinnitus evaluation questionnaire,TEQ)[6,7]评价耳鸣严重程度。TEQ包含6个条目,分别评价患者感知耳鸣的响度、持续时间、耳鸣对患者睡眠/注意力/心情的影响以及耳鸣总体严重程度。根据TEQ总分,将耳鸣严重程度分成5级[8]:I级:1~6分;Ⅱ级:7~10分;Ⅲ级:11~14分;Ⅳ级:15~18分;V级:19~21分。
TEQ的使用方法:由评估者通过面对面访谈的方法与患者进行交流,根据交流得到的信息,了解患者对耳鸣的感知以及耳鸣对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影响程度,并予以评分,计算总分。
1.4.2 疗效评价标准 TEQ疗效评价标准如下:根据初诊/复诊时耳鸣程度分级变化判定疗效,分痊愈、显效、有效、无效4级,其标准如下[9]:痊愈:耳鸣消失≥1个月;显效:耳鸣程度降低≥两级;有效:耳鸣程度降低一级;无效:耳鸣程度无改变。
2.1.1 一般情况 符合病例纳入标准的研究对象男女比例44.5%:55.5%;平均年龄43.8±14.8岁;病程0.3~480月,中位数为12.0月,短病程(<6月)86例(占32.5%),长病程(≥6月)179例(占67.5%);伴听力下降者170例(占64.2%)。
2.1.2 治疗前后耳鸣严重程度分布 治疗前初诊TEQ得分5~21分,平均11.1±3.1分,治疗后0~19分,平均8.2±3.3分。
按TEQ分级,治疗前后的耳鸣严重程度分布见图1:其中治疗前初诊时II~IV级共占95.5%,即本研究绝大多数耳鸣者严重程度居中,这与临床工作中耳鸣患者的分布特点一致[8]。治疗前II级及以下占47.1%,治疗后占79.2%,治疗前Ⅲ级及以上占52.9%,治疗后占20.8%,采用卡方检验进行分析,治疗前后II级及以下、Ⅲ级及以上两组间占比差异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1。说明治疗后的耳鸣严重程度较轻者明显增加,较重者明显减少。
图1 治疗前后耳鸣严重程度分布
按疗效判断标准,本组265例耳鸣患者,疗程0.2~17.9月,中位数为0.7月,经基于医师疗法理念调整生活方式干预后痊愈12例(4.5%),显效37例(14.0%),有效105例(39.6%),无效111例(41.9%),总有效率58.1%。
本研究对象中长病程(≥6月)的耳鸣患者占67.5%,伴听力下降者占64.2%,采用基于医师疗法理念调整生活方式进行干预,经过干预后,总有效率58.1%,痊愈率4.5%,治疗前初诊时TEQ分级II~IV级为主,共占95.5%,II级及以下占47.1%,治疗后II级及以下占79.2%,治疗后总体耳鸣严重程度分级降低,疗效较为满意。
本组资料与既往报道的同类研究[3]相比,患者病程相近,疗程稍长,但与既往报道的资料不同的是本研究未使用中药、针灸等医疗措施进行干预,仅仅是调整生活方式,本研究近期痊愈率略高(4.5%/4.0%),而近期总有效率亦略高(58.1%/49.2%)。与本研究课题组既往报道调整生活方式对146例长病程(≥6个月)耳鸣患者的治疗结果[10]相比,患者病程、疗程均相对较短,本研究近期痊愈率接近(4.5%/4.1%),而近期总有效率亦接近(58.1%/57.5%)。这一结果令人鼓舞,说明仅调整生活方式对耳鸣的疗效并不低于调整生活方式配合中药、针灸等治疗措施,符合医师疗法所提出的耳鸣根本病因在于不良生活方式的理念,依据《黄帝内经》开篇之“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耳鸣患者康复同样需要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
本研究与医师疗法提出者既往的文献报道[3]的研究结果,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课题组。不同耳鸣患者采用医师疗法干预耳鸣的研究结果,与本课题组既往研究报道[10]为不同时间,不同病程耳鸣患者的研究结果,结果均显示耳鸣患者不仅可以有效治疗,且有痊愈的机会。因此,医生对耳鸣患者不宜轻易作出“无法治愈”的结论。
综上所述,采用基于医师疗法理念调整生活方式干预耳鸣,调动患者自我康复能力,耳鸣是有希望被治愈的。对于医师疗法干预耳鸣的近期、远期疗效及疗效影响因素,尚有待多中心、大样本、长期随访的前瞻性临床研究加以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