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庭羽
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存在着行政权力泛化,行政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高校坚持依法治校,切实发挥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平衡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规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边界,通过权责明确化、决策程序化、目标项目化、控制精细化等方式,做好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获得长足发展,国家出台了各种促进高等教育有序发展的法律法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逐渐上升。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给我国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法律准绳。然而,当前高校的行政管理能力与水平却存在诸多问题,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以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的繁荣发展,成为众多高校的共同诉求。
一、当前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进入二十一世纪,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让高校的办学规模与办学功能不断扩大。=高校的规模发展带来高校行政管理机构的增多,然而“工作人员非常忙碌但行政管理效果并不如人意”却成为当前中国高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原因,既有人的因素,也有制度的原因。有学者认为:“官本位的思想下,高校行政管理的官僚化产生了高校行政管理的诸多问题”。有学者认为:“高校内部的行政管理呈现条块化,沿袭苏联的机构设置不够科学,职能交叉导致行政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影响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总的来说,当前高校的行政管理的主要问题是行政权力的泛化,导致高校的行政管理的不规范。
(一)行政权力泛化。不同于的普通行政事业单位,高校的学术属性决定了高校的日常工作主要分成了两个部分:一是学术工作,一般由高校的学者和教授共同组成的“学术委员会”,体现高校的学术权力;二是行政工作,由高校各个职能部门组成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高校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体现高校的行政权力。从理论上来说,高校不应属于行政机关,以治学为本的高校,校长、院长等应当是学术职务而非行政职位,既高校的学术权力理应高于行政权力,才能保证高校的学术发展与学术创新。然而,当前我国高等学校的招生额度、经费划拨、迁移合并等等事务均需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高校的专业建设与评估、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等要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在此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大学管理体系与政府管理部门类似,高校对干部的考核、任命与提拔与政府机关无异。这样的模式在相对长的时期内对高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给高校学科领域的发展、资源的配置以及高校的整合等打上了行政权力的烙印,从而使得高校的行政权力泛化,挤压了学术权力空间。正如学者方芳所言“。如果高校的学术权力得不到尊重,学术研究就不会自由,就无法鼓励和形成研究者的理论勇气和胆识,学术创新也就无从谈起”。
(二)行政管理不够规范化。高校行政权力的泛化带来的是高校行政管理的不规范化。当前,不少高校虽然意识到了规范化的行政管理对高校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性,但部分高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缺乏可操作性,没有明确的行政工作标准与管理手段,使得“规划化的行政管理”沦为一句口号。部分高校将“规范化管理”教条化,使得高校内部的行政管理僵化,难以激发被管理者的工作热情。部分高校虽然制定出了较好的行政规范化管理制度,却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遇到领导低头,遇到人情妥协”的情况。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是现代公司的一大标志,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与可执行的管理手段,让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做到有章可循,才能合理配置公司内部各种资料,充分调动员工工资的积极性与能动性。虽然我国的高校不能完全等同于公司,但在行政管理上也应向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看齐,通过规范化的管理让高校的各部门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进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促进高校的发展。
二、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对策
高校要更新行政管理理念,做好高校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平衡工作,合理设置权力边界,规范高校行政管理制度,避免出现行政权力泛化挤压学术权力的现象,推动高校治理的现代化,从而提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水平与效率。
(一)平衡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目前,我国高校的日常事务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带有普遍性质的行政事务,如高校的治安管理、食堂寝室的后勤保障以及高校的人事、财务管理等;一部分是带有鲜明特性的学术事务,如高校的教学安排、学籍管理、考务工作以及科研活动等。前者是一所高校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后者是高校学术性质的体现,也是高校这个以知识为核心的社会组织的主要社会功能表现。想要实现高校治理的现代化,首先必须规范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边界,通过多元化的高校决策主体,在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博弈下形成权力的制衡,让高校的行政问题归行政,学术的问题归学术,解决当前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结构错乱的问题,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决策机制中的作用,切实保证高校学术权力的自由。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高校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绝不应“东风压倒西风”,规范高校的行政权力,避免行政权力的泛化,不是让高校只有学术权力不要行政权力。作为一个典型的现代社会组织,高校学术权力的正常运转离,需要行政权力发挥作用。因此,规范高校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需要坚持依法治校,切实发挥学校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让高校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各司其职,从而实现高校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二)规范高校的行政管理。一所高校的管理水平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高校行政运行的效率。针对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问题,需要高校依法治校,通过权责明确化、决策程序化、目标项目化、控制精细化等方式,做好高校的行政管理。首先,通过依法治校,为高校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既高校要建立完善的高校行政规划化管理制度,让各项行政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才能避免规范化管理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高校做好依法治校,不要让规划化的制度沦为一纸空谈。要避免个人意志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的做法,因此需要高校做好规章制度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高校的行政权力透明性与公开化。其次,明晰高校各行政部门间的权责,界定高校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权限和权力行使范围,避免高校各个行政部门的推诿扯皮现象,让高校的各个行政部门在制度的约束下各司其职。第三,做好高校行政决策的程序化,同时做好高校行政管理目标的项目化管理与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工作。这样能避免高校出现受决策者个人认知偏好因素影响的重大决策,也能将高校的行政任务按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分解為分属各个职能部门的小目标,各部门根据目标规定时间和规定要求,循序渐进的完成各项工作,从而保证高校的良性运转。
三、结语
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我国的高校发展也进入到新阶段。高校入学人数不断增多,办学水平日益提高,办学功能不断扩大。所有这一切对高校的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所高校的管理水平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高校行政运行的效率。高校要更新行政管理理念,做好高校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平衡工作,合理设置权力边界,规范高校行政管理制度,避免出现行政权力泛化挤压学术权力的现象,推动高校治理的现代化,从而提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水平与效率。(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